关于印发宜昌城区重点旅游通道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宜府办文〔2014〕26号
颁布日期:2014-04-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宜昌城区重点旅游通道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宜昌城区重点旅游通道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4日

宜昌城区重点旅游通道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宜昌是全国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为进一步改善旅游通道环境,提升宜昌城市品位,加快推进宜昌三峡旅游新区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洁、绿、亮、美、静、畅”的总体要求,以国家卫生城市及全国文明城市检查标准为依据,集中2-3个月时间对宜昌城区重点旅游通道绿化、交通、建筑物、广告标牌、环境卫生等进行综合整治,全面优化旅游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促进旅游产业发展。

二、整治原则

(一)长短结合。有条件的地方,要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进行彻底整治。目前暂不具备彻底整治条件的区域,如平湖半岛、夜明珠片区等,要加大管理力度,进一步改善综合环境和秩序。

(二)突出重点。重点整治从桃花岭饭店、宜昌东站、三峡机场等关键节点前往主要景区的通道环境。

(三)属地为主。夷陵区、西陵区、伍家岗区、宜昌高新区、峡口风景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抓好旅游通道环境综合整治。

(四)共建共享。综合整治工作由市、区两级按职责分工共同负责,整治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共担,市财政对各区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补助。

三、整治要求及责任分工

(一)环境卫生整治。旅游通道环卫作业提标提质,保持干净整洁,无白色垃圾、纸屑等丢弃物,路面无明显污染,环卫设施完好整洁,临街面无乱牵乱挂、乱堆乱放等现象。重点区域:汉宜高速(宜昌收费站至三峡专用公路入口)、宜莲公路(峡口风景区沿线)、城东大道(英杰学校沿线、中南一路路口、同强路口、港窑路口)、桔城路(东山大道至城东大道沿线)、夜明珠片区、三峡茶城周边、宜莲公路乐天溪两个观景平台周边、乐天溪下岸节点。(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夷陵区、西陵区、伍家岗区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三峡旅游新区管委会)

(二)建筑物整治。按照“拆除违建、完善已建、严控新建”的原则,对汉宜高速、三峡专用公路、宜莲公路沿线乱搭乱建及其它杂乱构筑物进行整治。重点区域:峡口风景区嫘祖庙地块、宜莲公路黄柏河两岸桥头、三峡专用公路沿线(核22公司地块、钟宜钢构地块、海天汽修地块、三峡专用公路进夷陵区匝道口、夜明珠上三峡专用公路匝道口)。(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夷陵区、西陵区、伍家岗区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三峡旅游新区管委会)。将旅游通道沿线短期内不予拆迁的陈旧建筑纳入城市整理范畴。重点区域:宜莲公路沿线民宅(峡口风景区龙泉山村)、沿江大道沿线房屋(葛洲坝区域)。(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三)广告牌整治。旅游通道两侧无未经审批设立的大型立柱广告、跨街广告、电杆广告;无未经审批设置的户外灯箱、广告牌等;无破损、画面褪色、错(别、缺)字广告;无闲置广告位或空白版面;无乱贴乱画小广告。重点区域:宜莲公路沿线(峡口风景区段、黄柏河两岸桥头)、夜明珠片区、三峡专用公路进夷陵区匝道口、城东大道英杰学校地块。(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夷陵区、西陵区、伍家岗区政府,三峡旅游新区管委会)

(四)乱摆摊点、乱停乱堆整治。无出店、占道经营,门店商品及其它物品摆放不超出门窗外沿;无流动摊点占道经营、无机动车占道经营;无临街喇叭口;无违章停车;无乱堆货物。重点区域:峡口风景区三游洞门前、三峡茶城周边、夜明珠片区、城东大道港窑路口、城东大道英杰学校地块、桔城路纺机厂路口、胜利二路沿江口、花艳小区桔城路口。(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夷陵区、西陵区、伍家岗区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三峡旅游新区管委会)

(五)道路改造。加快改造机场路、三峡茶城至黄柏河桥头道路,强化施工管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夷陵区政府)

(六)建设(待建、拆迁)工地管理。按照建设(待建、拆迁)工地管理要求加强环境管理,设置不低于25米的硬质围墙或围挡并进行美化。重点区域:城东大道沿线工地、东山恒信中央公园地块、沙河安置房地块(三峡专用公路至汉宜高速公路连接路段)。(责任单位:市住建委,西陵区、伍家岗区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七)绿化美化。旅游通道绿化带内无乱丢乱放、绿化树上无乱牵乱挂;按照景观道路绿化管养标准实施日常管养提档升级。重点区域:桔城路沿线两侧绿化提档升级、汉宜高速沿线绿化补植(伍家岗收费站至三峡专用公路入口段)、东山恒信中央公园地块、钟宜钢构地块、海天汽修地块、宜莲公路沿线绿化补植。(责任单位:夷陵区、西陵区、伍家岗区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三峡旅游新区管委会)

(八)亮化。重点完成宜莲公路黄柏河桥头至三游洞沿线路灯建设。(责任单位:三峡旅游新区管委会)

(九)无证“导游”整治。重点整治汉宜高速公路沿线(宜昌收费站至三峡专用公路入口段、三峡大坝三角地旅游接待处周边)、三峡大坝游客换乘中心周边无导游证人员随意拉客、欺客、骗客现象。(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四、组织领导

综合整治工作由三峡旅游新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市城管、规划、住建、环保、交通、公安、旅游等相关部门及各区、宜昌高新区、峡口风景区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

各区、宜昌高新区和峡口风景区要成立专班,倒排工期,集中精力,强力推进,确保2014年6月底前完成主要旅游通道整治工作,从2014年7月开始,市城管局将主要旅游通道沿线环境卫生情况纳入城市管理工作目标考核。

三峡旅游新区管委会要加大督办力度,坚持“一月一通报、两周一调度”,将通报结果及时报市政府,并与市财政“以奖代补”政策挂钩,确保按时保质全面完成综合整治工作,实现通道沿线全覆盖、交通无障碍、卫生无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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