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安监局制定的《白城市安全监管系统“学通榆,强基础,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安监局制定的《白城市安全监管系统“学通榆,强基础,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0-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安监局制定的《白城市安全监管系统“学通榆,强基础,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安监局制定的《白城市安全监管系统“学通榆,强基础,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白城市安全监管系统“学通榆,强基础,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
(市安监局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近几年来,通榆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安监系统基层、基础(以下简称“双基”)建设工作受到了国务院和省政府督查组的充分肯定。总结分析通榆县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工作经验,主要得益于:一是县委、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安监系统“双基”建设工作抓得扎实有效;二是有一个开拓进取的领导班子和一支高素质的执法监察队伍;三是有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无缝隙的安全监管工作网络;四是有一个不断增加投入、硬件设施逐年改善的保障工作机制;五是有一套详实严密、操作性强、注重实效的执法监察规章制度。及时推广学习通榆县安监系统“双基”建设工作经验,对于加快推进全市安全监管工作创新,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此,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安全监管系统全面开展“学通榆,强基础,保安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两个暂行规定》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学通榆、强基础、保安全”为载体,始终坚持“强基固本、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巩固已取得的成果,着力解决关键问题,继续扎扎实实地把“双基”建设各项工作深入推进,落到基层,落到实处,逐步实现监管队伍规模化、执法水平专业化、装备设施现代化、基础资料信息化,手段措施科学化的建设目标,务求有新突破,取得新成效,为促进全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基础保障。
二、组织方式及工作内容
在活动的组织方式上,既要注重工作实效,又要突出工作特色,着力实现“六个结合”,坚持做到“十比、十看”。
(一)实现“六个结合”。一是与贯彻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两个暂行规定》相结合;二是与构建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三是与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创新相结合;四是与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相结合;五是与反腐倡廉和软环境建设相结合;六是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相结合。通过实施“六个结合”,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确保活动效果,扎实推进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做到“十比、十看”。一是比领导重视,看“双基”建设是否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二是比约束机制,看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体系是否得到落实;三是比装备设施,看安全执法基础保障是否到位;四是比机构设置,看安监机构和执法人员是否配齐配强;五是比建章立制,看“双基”建设工作制度和基础档案是否健全;六是比网络建设,看“四级”安全监管网络是否形成;七是比应急保障,看应急救援保证体系是否得到完善;八是比宣传教育,看执法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是否提升;九是比清正廉洁,看反腐倡廉和软环境建设是否取得成效;十是比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效,看安全指标控制效果。
三、实施方法及步骤
此次“学通榆,强基础,保安全”活动,从2011年9月末开始至2012年12月末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学习考察阶段(2011年9月30日—2011年12月31日)。各级安监部门要利用三个月时间,重点学习《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基层基础建设三年推进规划及2008年工作目标的通知》、《关于加强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和《白城市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基层基础建设三年推进规划及2008年工作目标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和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通榆县安监局、通榆县教育局、通榆县兴隆山镇、华能吉林通榆风电分公司“双基”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在学习的组织上,采取学习文件资料和现场参观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通过深入开展学习考察活动,提高认识,把握关键,感悟经验,形成共识,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级党委、政府和安监部门对“双基”建设的工作要求上来,为组织开展好此项活动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重点推进阶段(2012年1月1日—2012年6月30日)。按照各级政府对“双基”建设的工作要求,对照通榆县安全生产“双基”建设的经验和做法,认真组织开展好“十比、十看”活动,既要肯定取得的成绩,又要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差距,重点在抓落实、求实效上狠下功夫。通过深入开展“十比、十看”活动,找准定位,取长补短,改进工作,扎实推进全市安监系统监管水平再上新台阶。市安监局组织安监工作宣讲团,交流推广各地“双基”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2年7月1日—2012年9月30日)。各地、各部门要在深入开展“十比、十看”活动的基础上,认真借鉴和吸取通榆县“双基”建设的经验和做法,修改完善已有的各项制度和基础档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基层监管工作网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体系,不断延伸基层安全监管工作触角,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目标。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0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市政府将组成考核验收工作小组,对各地“学通榆、强基础、保安全”活动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工作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特别在“机构、人员、经费、装备”等硬件投入上适当增加考核分数的权重,确保此项活动真正取得实效。此项学习活动的目的是夯实安全监管工作基础,保安全保稳定,为全市经济安全发展保驾护航。在验收阶段,要注重监管工作能力、素质的提升,监管区域安全生产事故率的下降,严禁搞花架子、作表面文章。
四、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全市安监系统“学通榆、强基础、保安全”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徐建军副市长
副组长:孟令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何绍杰市安监局局长
成员:王明军市安监局副局长
翟景文市安监局副局长
刘振市安监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具体负责开展活动的日常综合、协调、调度、督查、指导工作。
主任:翟景文(兼)
副主任:宋英林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
林树森市安监局应急协调科科长
成员:各科室(支队)负责人
五、保证措施
(一)高度重视,纳入日程。在全市组织开展“学通榆、强基础、保安全”活动,是扎实推进安全监管系统“双基”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必须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制定方案,迅速启动,狠抓落实。通过深入开展此项活动,继续加强监管机构、监管装备、队伍能力和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十二五”期间“双基”建设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证措施,努力促进安全监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各级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建立专题和专栏等多种宣传形式,积极宣传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目的,宣传安监系统“双基”建设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人人“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跟踪督查,加强指导。由于此次活动时间较长,工作任务较重,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精心组织,搞好结合。领导小组将责成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定期深入各地督导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建议,以此来推动“学通榆、强基础、保安全”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扎实推进,及时反馈。各地应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具体人员负责情况综合反馈工作,并要在每个阶段结束后的5日内将本阶段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到白城市“学通榆、强基础、保安全”活动办公室,办公室将根据实际需要适时编发各地活动开展情况通报,达到相互交流、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联系人:宋英林、林树森
联系电话:0436—3225450、501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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