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四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1-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四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四政办函〔2014〕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吉政办函〔2014〕36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建立四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召集人:张凯明副市长

副召集人:李宁源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佐良市环保局局长

成员:张凯市发改委副主任

任俊超市工信局副局长

陶永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太史名华市环保局副局长

王啸市住建局副局长

李洪福市农委副主任

王黎黎市气象局副局长

四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王佐良兼任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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