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保健品产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颁布单位:吉林省通化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09-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保健品产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驻通国省属企事业单位:

保健品是指对人体有一定辅助和调节作用,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产品。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人们的保健意识不断增强,保健品产业已成为当前国内兴起时间较短、发展势头迅猛、市场前景十分广阔的朝阳产业。我市作为国家和省级医药、食品产业基地,具备了保健品产业发展的良好基础和比较优势。为进一步加快我市保健品产业发展,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发展思路、原则和目标

(一)发展思路。充分依托我市产业发展基础和资源优势,坚持立足资源、突出特色、市场引导、科技支撑的原则,以扩大总量、提升质量、优化结构、集群发展为目标,创新体制机制,推动自主创新,强化政策措施,优化发展环境,突出传统产业的集成和特色资源保健品的研发,重点实施“一带、双百、三区”计划,构建以人参、林蛙、山葡萄、鹿、蜂、蓝莓、果仁等为基源的通化特色保健食品为基础,以生物技术保健食品为主导,以保健用品、特殊化妆品为补充的独具特色的保健品产业体系,打造长白山功能保健品基地,壮大一批集团企业,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加快产业园区、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和市场体系建设,建立集原料供给、产品研发、生产加工、商贸物流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条,实现保健品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协调和不断完善各项扶持政策等方面的引导扶持作用,创造有利于保健品产业快速发展的宽松环境。

——市场定位原则。充分考虑国内外保健品市场需求和发展地方经济的需要,突出发展重点,明确发展时序,重点发展以长白山中药材资源为基源的保健品。

——企业主体原则。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企业积极性。推进骨干保健品企业壮大,带动中药材基地建设和销售市场与网络发展,加快保健品产业发展。

——科技支撑原则。加强保健品企业与省内外相关科研机构的合作,大力推进保健品产业的技术进步和产品创新,为保健品产业发展提供支撑和引领。

——突出特色原则。围绕具有长白山特色中药材资源和生态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保护,打造“长白山”保健品品牌,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之路。

——生态保护原则。坚持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实现特色生态资源开发的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永续利用。

(三)发展目标。

——产业规模迅速扩张。到2015年,保健品产业实现产值100亿元,其中保健食品达到80亿元、保健用品和特殊化妆品达到20亿元;新取得保健品注册文号50个,引进保健品转让注册文号50个,全市国家保健品注册文号新增100个。

——整体实力明显提高。到2015年,形成一批特色明显、创新能力强的产业集群;打造一批市场开拓能力强、品牌知名的领军企业;培育一批功能突出、市场美誉度高的名牌产品;促进保健品产业与医药、食品产业的深度融合,实现信息、资源、市场共享。培育1—2个产值5亿元以上的大型保健品集团、3—5个产值1亿元以上的大型保健品企业,创建5—10个保健品知名品牌。

——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到2015年,建成一批水平先进的技术创新平台,突破并掌握一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转化一批技术领先的创新成果,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整体创新能力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若干领域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四)发展布局。重点实施“一带、双百、三区”培育计划,着力建设长白山特色保健品产业基地。“一带”即建设环长白山麓西南带状分布的标准化(GAP)种植(养殖)基地。“双百”即推进百种产品落户、百户企业投产。申请保健品新注册或转让注册,使全市国健字、卫健字保健产品新增100种以上;鼓励医药、食品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多元化经营,全市新增主营或兼营保健品企业100户。“三区”即建设保健品产业核心区、集聚区、商贸物流区。以医药高新区核心区为载体,搭建医药、保健品共享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保健品核心区;以市、县(市、区)开发区为载体,规划建设六大保健品产业园;以通化县医药物流中心、梅河口果仁交易中心为平台,建设两大保健品商贸物流区。

二、着力规范长白山保健食品基地建设

(五)积极推进药食同源标准化基地建设。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围绕特色生态资源产品,尽快建成特色鲜明的环长白山麓西南带状分布的标准化(GAP)种植、养殖基地,积极创建国家级有机食品基地。重点培育梅河口、辉南、柳河、集安、通化县千亩以上的人参、山葡萄、五味子、蓝莓、道地药材、山野菜规模种植基地和万只蛙、千头鹿、百箱蜂规模养殖小区。按照中药材GAP和绿色食品标准,积极培育和推广优良品种,加强人参、五味子等中药材和山葡萄、蓝莓等特色资源的种植基地建设,促进林蛙、鹿、蜂的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和培育,努力在基地建设上实现突破。

(六)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基地建设中的带动作用。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形式,按标准建设一批与加工企业相配套、示范效应大、标准化程度高、带动面广的生产基地。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引导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基地建设,加强企业和基地(农户)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企业和农户互惠的利益联结机制。

三、积极发展以特色资源为基源的保健食品

(七)大力发展以人参为基源的保健食品。加大人参保健品的研发力度,加强加工生产工艺科技攻关,重点在功能性食品、饮品、化妆品以及人参茎、叶、花、果提取物上进行深层次研究和开发。

(八)大力发展以林蛙为基源的保健食品。加强对林蛙油生物活体性学科药理作用研究,研发林蛙骨素、保湿素、抗血凝因子等高端保健品,在林蛙油高蛋白系列饮料、林蛙油茶、林蛙油精冲剂、林蛙油口服液等方面开发出更多高附加值产品。同时,搞好蛙皮、蛙肉、蛙骨、蛙卵的综合开发。

(九)大力发展以长白山葡萄为基源的保健食品。充分发挥长白山葡萄籽黄酮素含量高、抗氧化能力强的独特优势,对葡萄籽进行深度开发,精深加工,扩大生产规模。同时,加强对葡萄皮、茎的研发,最大限度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十)大力发展以梅花鹿为基源的保健食品。推广应用生物工程技术,加快肉、茸、骨、鞭、血的深度开发,提高鹿茸胶囊、基因营养液、鹿鞭精胶囊、混胎素胶囊等一批精深加工产品的生产规模和附加值。

(十一)大力发展以中药材为基源的保健酒。依托丰富的中药材资源和阜康、大泉源、通葡股份、通天酒业等一批实力雄厚的酿酒企业,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加快研发各种功能的保健酒,抢占保健酒市场。

(十二)大力发展以其他特色生态资源为基源的保健食品。依托蜂、蓝莓、食用真菌、五味子、道地中药材等长白山特色生态资源,努力在功效研究、产品研发、市场开拓等方面寻求突破。

四、大力培育企业集团和长白山保健品品牌

(十三)努力推进集团企业培育计划。积极扶持现有企业做大做强,特别是要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市场前景好的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保健品企业走集团化发展道路。积极推动企业跨行业资产重组和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扩大生产规模,增强企业发展能力,打造一批知识产权明晰、品牌优势明显、产业链条较长、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积极引进域外大企业、大集团,凭借其先进理念、科研技术和人才优势,推进我市保健品产业做大做强。

(十四)全力支持医药、食品企业从事保健品生产。鼓励有实力的医药和食品企业实施多元化经营,在不放松药品和食品研发、生产的同时,积极进入保健品领域;大力支持停产、半停产医药和食品企业,通过开发、经营保健品,重新启动生产,寻求发展生机。

(十五)着力打造通化长白山保健品品牌。建立健全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鼓励引导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创牌意识和品牌经营能力,形成一批名牌产品和知名商标。加强对“长白山特色保健品”整体品牌的塑造,着力在绿色、质量、标准、技术、管理、信用等品牌策划宣传上下功夫。加大对新开河、元秘—D等已有知名品牌的保护和开发,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充分利用国内外知名医药企业的影响力,加大品牌宣传营销力度,尽快将小品种培育成大品牌,激发传统保健品的生机与活力。

(十六)大力支持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对近3年销售收入达3亿元以上的保健品企业,可优先推荐认定中国驰名商标。对以中国驰名商标、吉林省著名商标作价出资组建股份公司的保健品企业,不受出资比例限制。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吉林省著名商标和国家、省、市工商行政部门确认的“守合同、重信用”保健品企业实行年检免审制度。开展“通化长白山优质保健品”评选活动,推介我市保健品产业知名品牌,不断提升保健品产业的整体影响力和竞争力。

五、不断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十七)加快企业自身研发能力建设。大力扶持优势保健品生产企业的创新能力建设,坚持“产学研”相结合,加强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的技术协作,引导并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鼓励企业引导消化吸收再创新,培育1—2个保健品科研和成果转化工程中心,对保健品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发中心等国家级自主创新平台项目给予政策扶持,并优先向国家和省争取专项资金支持。

(十八)加快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瞄准国内外知名学术带头人和研发机构,加大引进和合作力度;探索整合吉林人参研究院、通化林蛙研究所、通化药检所及企业研发机构等科研资源,建立集中选题、分头攻关、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创新机制,加快通化特色中药保健品和生物技术保健品的研发。

(十九)加快推进保健品产业标准化建设。鼓励我市保健品企业、科研单位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吉林省地方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加快保健品产品标准制订工作,建立保健品技术标准体系。紧紧抓住人参药食同源试点的机遇,努力在人参、林蛙、五味子、梅花鹿茸等特色资源功效标准研究上取得重大突破。同时,加快保健品安全性评价机构建设,增加评价机构的数量,满足保健品的检验申报需求,加大技术和人才投入,切实提高其评价认证能力。

(二十)加快传统保健品的提升。针对保健产品定位不清、功效宽泛、缺乏针对性等问题,加强保健品原料科技含量等相关问题研究,对传统保健产品进行二次开发,赋予科技内涵,明确市场定位和特定消费群体,提升产品价值和市场竞争力。

六、切实加强保健品产业园区建设

(二十一)科学规划产业园区布局。根据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制定和完善鼓励扶持保健品产业园区建设的意见,加强规划指导,确保产业园区的可持续发展。以市、县(市、区)开发区为载体,规划建设市区、梅河口、集安、辉南、柳河、通化县六大保健品产业园。依托修正集团、康美新开河、紫鑫药业等龙头企业,加快人参产业等特色专业园区建设。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园区承载能力。

(二十二)依托园区推进产业集群式发展。充分发挥保健品产业园区的核心作用,鼓励企业向上下游延伸,加强与区内外企业的协作配套,培育若干个产业特色突出、协作配套完善、创新能力强劲的现代保健品产业集群。发挥大企业、大集团在产业集群中的龙头带动作用,加强保健品产业与其他优势、特色产业间的市场链接和协同发展。

七、努力健全保健品流通体系

(二十三)加强物流信息网络建设。充分利用我市医药产业面向全国的网络资源,推进流通企业资源整合,建设通化保健品物流体系,加快保健品专业市场建设,探索构建药品、保健品储运中心,建立与药品、保健品交易平台直接对接的物流信息网。

(二十四)大力开拓国内外消费市场。充分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把实施品牌战略作为重要营销策略和手段,把质量作为企业的生命,确定一批主打产品,有重点、有目的地培育包装,以优质优势产品拓展国际国内市场,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

八、全力推进服务平台建设

(二十五)加快推进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拓展医药产业融资服务平台服务范围,将保健品企业纳入融资服务对象,解决保健品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保健品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十六)加快推进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医药公共服务平台,拓展其功能,形成药品与保健品共用的研发服务平台,为全市保健品行业提供实验、中试、检验等高水平的公共服务。对经省有关部门认定的省级以上公共研发平台,积极帮助企业争取相关专项补助资金。

(二十七)加快推进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坚持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努力为保健品企业提供信息咨询、产品转让、人才培训、对外交流等全方位信息服务,促进企业资源共享,提高我市保健品产业的信息化水平。

九、合力完善政策保障措施

(二十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保健品产业发展推进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为成员,对全市保健品产业发展工作进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推进保健品产业加快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牵头落实,加强协作,加大基地、龙头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和创品牌等方面工作力度,全力推进保健品产业快速发展。各县(市、区)政府、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推进保健品产业发展。

(二十九)实施财政扶持政策。建立财政投入增长机制,设立市级保健品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加大对保健品产业重大成果转化、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创新能力建设等财政补助和支持。加强对保健品领域发展、重大项目建设、道地保健品培育、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资金支持。对新购买和自主研发获得国家级批准文号的产品,投产后按当年新增产值给予分档计奖。对获得国家和省级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和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保健品企业,根据《通化市实施名牌战略和商标战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从2012年起,全市各级财政计划每年拿出500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保健品产业发展,其中市直安排1000万元、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各安排500万元。

(三十)实施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好国家和省对保健品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新办保健品企业,经认定后,自纳税年度起,前2年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后3年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由同级财政专项投入原企业。根据《吉林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管理办法》(吉地税发〔2009〕63号),做好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工作。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营业税。

(三十一)实施土地优惠政策。优化要素配置,简化保健品产业的用地审批程序,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优先安排保健品产业发展用地。对保健品园区建设用地要予以优先安排,并预留长远发展用地;对园区内新建保健品企业,项目建设用地享受重点项目用地有关优惠政策。实行集约高效的土地利用政策,对已出让的工业用地,鼓励企业在用地上提高容积率,容积率提高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对医药、食品等企业转产保健品、保健品企业扩能改造所需土地,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原则,最大限度落实土地优惠政策。

(三十二)加大金融政策扶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加大对保健品产业的支持力度。搞好银企对接,把重点保健品企业纳入优先对接对象。银行在独立审贷的基础上,积极与政府投资相配合,为发展潜力大、信誉度高、符合贷款条件的保健品企业及项目提供信贷支持。积极引导外资和民间资本投入保健品领域。支持符合条件的保健品企业通过发行债券、上市、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进一步加快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积极搭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鼓励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支持保健品企业拓展业务。

(三十三)落实产业发展人才政策。大力开展保健品产业技能型人才培训工程,加快提升保健品产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支持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有计划地设置保健品产业相关专业。大力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保健品人才来我市创业兴业,采取户口迁移自由、来去自由的流动方式,人员编制、工资收入分配等按国家和省对高层次人才的激励政策执行。对保健品领域自主创新做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当地政府给予5—10万元奖励;对保健品产业发展贡献较大的个人,当地政府给予10万元奖励。

附件:通化市保健品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通化市保健品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田玉林市长

副组长:赵忠国副市长

费静美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刘业平市发改委主任

王绍红市工信局局长

陆知忠市科技局局长

刘榆春市财政局局长

车玉方市人社局局长

金维众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桂林市环保局局长

曹武市农委主任

李静光市林业局局长

刘永福市商务局局长

李红玉市卫生局局长

张鹏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刘军志市经合局局长

于钦三市国税局局长

张立中市地税局局长

张义市工商局局长

王崇峰市质监局局长

刘长胜市统计局局长

于翠利梅河口市代市长

李东友集安市代市长

付帮成辉南县县长

王坤柳河县县长

姜信成通化县代县长

初功名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孙立荀东昌区区长

韩阳二道江区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负责保健品产业发展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绍红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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