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淮安年鉴》有关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淮政办发〔2015〕24号
颁布日期:2015-04-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淮安年鉴》有关工作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5〕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淮安年鉴》是由淮安市人民政府主办、淮安市地方志办公室编辑出版的地方年度综合性、资料性地情工具书,旨在全面、真实、权威地记载淮安市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和重大事件,系统汇集年度最新、最有价值的地方各项事业发展信息,发挥鉴往知今、服务当代的功能,较好地体现时代特点和淮安特色。现就做好《淮安年鉴》(2015卷)资料征集和《淮安年鉴》(2014卷)发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明确一位负责人分管《淮安年鉴》资料提供及相关工作联系,并明确一名文字编写能力较强的同志担任《淮安年鉴》撰稿人。

二、年鉴稿件的报送要求。

1.《淮安年鉴》(2015卷)记载2014年度的内容。2.稿件必须以综合性条目(即概况)开篇,以专题性条目随后,客观真实地反映本地方、本部门(单位)、本行业2014年的主要工作成就和失误,以及该年度发生的大事、新事、特事,一事一条。3.提供2014年度具有记载价值的新闻照片1~2张,作为年鉴稿件的随文图片。4.提供2014年度人物资料。获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英模人物及新闻人物;在国家级重大比赛和评奖中获重要奖项的专业人才;享受地市级以上待遇的逝世人物;业绩突出的各界知名人士;部、省属驻淮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年内变更情况。5.年鉴稿件报送时间和方式。所有年鉴稿件必须在2015年4月20日前报送市志办公室,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各一份,电子稿请发至邮箱865087978@qq.com。

三、做好《淮安年鉴》发行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往年数订购《淮安年鉴》(2014卷),于2015年4月20日前到市政府3号楼312室购领。联系人:王桂芳,联系电话:83903233。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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