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授予2015年连云港市质量奖的决定

颁布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文号:连政发〔2016〕3号
颁布日期:2016-01-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关于授予2015年连云港市质量奖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引导和激励全市各类组织加强质量管理,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推动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质量总体水平提高,根据《连云港市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连政办发〔2012〕158号),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江苏豪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省电力公司连云港供电公司2015年连云港市质量奖。

希望获奖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努力在新的起点上争创更大成绩。广大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学习借鉴获奖单位经验,坚持把创新驱动作为质量发展的核心理念,切实发挥质量主体作用,不断增强质量优势和竞争优势。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快转变职能,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营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秩序,为推进质量强市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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