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设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成长型中小企业库的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6-01-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设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成长型中小企业库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建设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成长型中小企业库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1日

关于建设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成长型

中小企业库的意见

为深入实施《徐州市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激发新兴产业发展活力,现就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成长型中小企业库(以下简称“企业库”)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企业库建设的意义和目标

近年来,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体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各地涌现出一批产业前景好、发展后劲足的企业。这些企业所处行业基本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范畴,企业产品和服务也符合国家重点支持和鼓励发展的方向,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但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大多处于初创期、成长期,且多为中小型企业,抗风险能力弱,迫切需要政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引导、扶持。为加快培育壮大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设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成长型中小企业库,选择一批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特色明显的中小型企业,采取帮助企业“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等方式予以重点培育。经过3-5年努力,逐步打造一批产业基础好、带动力强的支柱企业,培育形成我市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二、入库企业的标准和申报程序

(一)入库标准

1.基本条件。入库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方面条件:

(1)企业所在行业符合我市重点发展的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物联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范畴,鼓励企业在“先进半导体、3D打印、大数据、高效储能、石墨烯、数字创意”等国内外产业新领域积极探索、寻求突破;

(2)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基本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3)入库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诚信记录良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权属清晰;

(4)企业注册地在徐州、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已建成投产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有较稳定的销售渠道和客户群。

2.附加条件。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的3条以上方能入库:

(1)企业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或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2)企业拥有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品”,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

(3)企业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销售收入:原则上在10亿元以下,其中,新能源类在5000万元以上,新材料类在2500万元以上,高端装备制造类在1500万元以上,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类在300万元以上,节能环保类在500万元以上,物联网类在500万元以上,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类在300万元以上,新能源汽车类在3500万元以上,智能电网类在3000万元以上;

(5)企业R&D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4%以上。

(二)申报程序

1.组织推荐。采取地方推荐与企业自报相结合的方式,由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改经信部门会同科技部门推荐候选企业,企业也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申报。

2.综合评定。市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企业组织初审,排出入库企业名单,由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拟入库企业进行综合评审,提出本年度企业库名单,上报市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公布。

三、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

统筹各类要素资源,加大对入库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按年度予以重点培育扶持。对在库企业建设项目优先纳入全市年度重点项目投资计划,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对特别突出项目推荐列入省级重大项目。

(一)强化企业研发和创新。支持在库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研发平台;支持企业深化研发机构建设,重点鼓励在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领域开展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实施企业制造装备升级计划,推进企业装备智能改造,培育发展一批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打造“众创、众包、众筹”等支撑平台,支持企业开展基于互联网的技术、产品、服务和商业模式创新。

(二)加大对企业资金扶持。支持在库企业申报国家专项基金、国家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苏微贷和苏科贷省风险补偿资金等国家级、省级专项基金和资金,以及市产业发展基金等;推进直接融资,支持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支持企业在战略性新兴板块挂牌,加快已在新三板挂牌公司逐步向A股市场转板;支持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各类债券;通过全市创业投资暨私募股权融资推介活动、徐州市融资服务平台等对入库企业给予重点推荐,支持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参与战略性新兴企业兼并重组,支持企业通过并购加强产业链纵向整合及跨界横向整合。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徐州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支持企业申报省、市人才项目,对企业引进人才经评审认定后享受相关支持政策。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帮助企业招引技术创新团队和国际知名设计师团队。

(四)优化服务保障。加强企业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知识产权交易,加快建立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品牌建设;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办理流程,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简化审批流程,采取一站式服务、网上申报、多证联办等措施,为企业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记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

四、入库企业管理

企业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更新一次,对符合入库标准的企业及时补充入库,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企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惩戒,直至清退出库:企业扰乱市场秩序,出现违法违纪行为;企业经营不善、管理混乱;企业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企业出现知识产权纠纷或骗取国家资金等方面问题。

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对入库企业加强日常管理,明确专人监测、服务入库企业,按季调度入库企业发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做好情况分析并及时上报。要科学制定企业库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各自后备企业库,积极培育壮大并向市企业库推荐符合标准的企业。市有关部门要强化政策扶持,及时协调解决在库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经推荐评定,2016年度战略性新兴产业成长型中小企业库入库企业确定为100家(见附件)。

附件:2016年战略性新兴产业成长型中小企业库入库企业名单

http://www.xz.gov.cn/zgxz/zwgk/20160122/008003002_8a8f454d-3fd6-49aa-852a-46862e23c0e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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