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2010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考评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扬府办发〔2010〕182号
颁布日期:2010-10-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2010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考评办法》的通知

扬府办发〔2010〕1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委、办、局(公司):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苏政发〔2006〕105号)和省、市政府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推动全市消防工作社会化,现制定扬州市2010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考评办法如下:

一、考评内容

考核采取百分制。考评内容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城镇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经费投入、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社会消防安全能力、消防专项整治工作、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及火灾事故处置工作等,共计9大类15小项。(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考评方法

以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的《2010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状》为主要依据,对量化指标采取查阅统计报表、检查台帐资料、调阅案卷、随机抽查现场等方法进行考核。对不能量化的考评内容,结合日常考核情况,采取实地检查、查阅有关工作资料等方法进行考核,核定得分。

根据各考核项目的综合得分,对各地2010年度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三、组织领导

消防工作目标考评工作由分管市长牵头、市政府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于11月中下旬开展年度考评工作。具体时间和人员组成另行通知。

附件:扬州市2010年度政府消防工作目标考评标准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扬州市2010年度政府消防工作目标考评标准

项目考核内容分值检查方式扣分标准应得分实得分

一、地区火灾形势

(10分)保持火灾形势稳定,地区年度火灾万人死亡率控制在0.019以内。10查火灾统计资料年度内火灾指标突破受控指标值的扣10分,年内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扣2分/人。

二、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10分)建立健全政府消防安全责任网络体系,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和政务督查内容,层层签订《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定期听取本地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5查档案台帐、责任书、会议记录,查看落实情况未建立政府消防安全责任网络体系的扣1分,未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和政务督查内容的扣1分,本级政府未与街道(乡镇)、职能部门签订责任书的扣1分/项,目标、责任不明确的扣1分,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未采取措施协调解决的扣1分/项,高标准解决本地区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的视情加1-2分/项。

政府、中心镇建立落实消防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政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实现部门联动执法,贯彻上级政府及联席会议有关工作部署工作得力、措施明显、效果显著。5查档案台帐、会议记录未建立消防联席会议制度的扣2分,政府每半年召开一次消防联席会议或消防工作专题会议,每少1次扣1分,贯彻落实市政府及市消防联席会议工作成效不明显的扣1分/项,未开展联合执法的扣1分。

三、消防规划及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15分)按照规划工作要求,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5查看规划编制、政府文件未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的扣5分,未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的扣2分,规划未经政府批准实施的扣1分。

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2010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中应急救援中心、消防站、消防车辆装备、市政消火栓等城市公用消防设施的建设目标。5实地查看未实施建设项目扣2分/项,处于建设中未完成的扣1分/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建设的视情加1-2分。

落实消防规划年度实施计划5查看文件、实地查看未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的扣2分,年度实施计划政府未批准实施的扣2分,政府已经批准但未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视情扣1-2分。

四、消防经费投入

(10分)消防业务经费在去年基础上增加10%(不含合同制消防员的征召费用),并及时足额拨付。10查阅拨款通知、财务往来账增加未达到10%的扣5分,以会议纪要、正式文件等形式明确增加10%以上实际拨付未达10%的扣2分,实际拨付额在达到10%的基础上每超10个百分点加1分。

五、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0分)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积极建立多种形式的专兼职消防队伍,完善合同制消防员保障机制,促进合同制消防员队伍健康有序发展。5查看文件资料年生产总值10亿元以上或人口达10万人的乡镇建设专职消防站,每少1个扣2分,合同制消防员业务经费没有保障的扣2分。

乡镇保安联防消防队的基本器材装备到位,业务经费到位,运行正常。5查文件资料,现场查看乡镇保安联防消防队业务经费不落实的扣2分,器材、装备损坏,不能正常执勤备战的扣1分/项。

六、重大火灾隐患整改

(12分)重大火灾隐患底数清,情况明,整改责任明确,时限明确,措施明确,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7查档案、相关资料到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扣1分/家,档案台帐建立不齐全的扣0.5分/家,按期完成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加1分/家。

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对公安消防部门依法报请政府作出停业决定或协调解决,应及时作出决定或协调解决。5查档案、相关资料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未挂牌督办的扣2分,对公安消防部门依法报请责令停产停业或协调解决未及时作出决定或协调解决的扣1分/个。

七、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能力及消防专项整治工作

(15分)社会单位全面落实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认真开展推进四个能力建设工作,部署得力,效果显著,社会火灾防控防控水平明显提升。7查文件资料,现场查看未动员部署的扣2分;社会单位未进行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培训的扣2分;属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未全部达标的扣3分。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安全大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得力,效果明显,有效改善辖区消防安全环境。8查文件资料、看图片、现场查未制定实施方案的扣3分;方案中各部门职责、分工不明的扣1分,未成立政府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扣1分,未设立整治办公室的扣1分;未召开专门会议部署的扣2分;领导小组组长未带队检查的扣2分;未开展联合执法的扣2分;未及时按规定上报阶段总结和统计表的扣1分;工作成效显著突出的加2分。

八、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10分)落实各级消防宣传教育职责,组织宣传、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开展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将消防宣传工作纳入教育、普法培训和科普工作的内容,“《消防法》”、“119消防日”、“六进”等消防宣传活动组织严密,成效明显。消防志愿者活动扎实开展。10查图文、影像资料,现场抽查政府各部门未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制度的扣1分,未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的视情扣1-3分,未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就业培训和技能培训的扣2分,“《消防法》”、“119消防日”等消防宣传专项活动组织不力,未正常开展的扣2分,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活动开展不扎实的,缺1项扣1分。消防志愿者活动未开展的扣1分。

九、火灾事故处置工作

(8分)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完善,联动机制健全,定期开展联合演练,建立健全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制。8查看相关档案台帐及演练图片资料未制定政府应急救援预案和灭火救援联动机制的扣2分/项,政府未组织联合演练的扣2分,无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制和奖惩措施的扣2分,责任火灾事故未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处理的扣1分/次。

合计100

考评得分:/×100=备注:本考评标准应用权重系数,实行总分、应得分和实得分制,最终考评得分为:实得分/应得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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