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申报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省质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申报的通知

赣质监办发〔2014〕73号

各设区市局,各省直管试点县(市)局:

为贯彻实施江西省质量发展钢要2014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产品质量和标准化管理水平的提高,继续推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工作,经研究,决定向全省征集“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单位。请各单位按照坚持“企业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提出推荐名单,并组织填写《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申请表》,纸质表(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于2014年10月20前报省局标准化处。

联系人:严小芳

地址:南昌市京东大道1139号

邮编:330029

电话(传真):0791-86355127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申请表

省质监局办公室

2014年9月19日

附件: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申请表.doc

http://www.jxzj.gov.cn/DownloadFile?type=full&file=/upload/140922/140922094903043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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