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鹰潭市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鹰府办字〔2010〕228号
颁布日期:2010-10-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鹰潭市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鹰府办字〔2010〕2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鹰潭市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鹰潭市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和《江西省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开展“地沟油”整治和落实餐厨废弃物管理作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来抓,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方针,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实行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促进全市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强化政府及各监管部门责任,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和使用食用油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各环节无缝衔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自律意识,严厉打击生产、提炼、销售、采购和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净化我市食用油市场;建立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统一收运,集中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杜绝“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整治任务、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

(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地沟油”整治

对食用油生产加工单位开展全面监督检查,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仔细排查、清理和取缔非法生产加工“地沟油”为食用油的生产加工场所,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对发现的问题追查到底。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原材料进厂关、生产过程关和出厂检验关,禁止食用油生产企业以“地沟油”为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禁止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以“地沟油”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其违法行为。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采用县级监管部门全面检查和市级监管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县级质监部门要逐一对辖区内的食品加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查看资料和原辅材料,必要时抽样检验。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进度安排:在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各类食用油生产和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基本情况,完成违法生产加工“地沟油”行为排查、各类食用油和以食用油为原料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自查和核查等工作的基础上,于11月9日前完成集中整治。

(二)食品流通环节“地沟油”整治

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地沟油”的回收、加工单位的登记注册,并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照回收、加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地沟油”的行为,规范回收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收购者将“地沟油”销售给无资质收集加工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开展对销售食用油(特别是散装食用油)经营者及其产品来源的监督检查,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食杂店等单位为重点,督促经营者或经营户建立食用油购销台帐。加强对食用油质量监测,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食用油和经销假冒伪劣及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行为。加强对食用油质量市场准入和销售行为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地沟油”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城管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

进度安排:在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各类食用油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完成所有食用油经营者自查和审查及“地沟油”经销点排查等工作的基础上,于11月9日前完成集中整治。

(三)餐饮服务环节“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整治

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以城市(镇)、矿区、旅游景区等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地区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做到“四个必须”:必须从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购买食用油;采购食用油时必须索取购货凭证、生产厂家卫生许可证、检测报告;必须建立完善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食用油进货查验记录率达100%;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必须由获得资质的单位收运,并做到日产日清。

专项整治中,如果发现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的食用油脂来源不明,或者采购和使用“地沟油”的,应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并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查处。对使用无标签预包装食用油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查处。对未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查处。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

进度安排:在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和餐饮服务提供者自查表,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来源调查,对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处置情况调查摸底,完成所有餐饮服务者自查和审查等工作的基础上,于11月9日前完成集中整治。

(四)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环节整治

实施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单位资质许可或备案,确定本辖区内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统一收运单位和集中处置点,并实现对所有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的全覆盖。督促收运处置单位建立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禁止乱倒乱堆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禁止将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禁止将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对随意倾倒、堆放餐厨废弃物和未经批准从事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依法进行查处,严厉打击非法收运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的行为。城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餐厨垃圾的处理情况,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收集运输单位、处理单位违反规定的情况予以通报。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进度安排:在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回收单位自查表及回收处置计划,确定辖区内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统一收运处置单位,完成所有收运处置单位自查和审查,做好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登记等工作的基础上,于11月9日前完成集中整治。

(五)“地沟油”等废弃油脂污染防治环节整治

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油脂的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以集体食堂和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整治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未按规定分类设置收集容器的,将餐厨废弃油脂直接排入下水道的;整治将餐厨垃圾中的废弃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经营性使用或销售的;整治收集运输单位未实行密闭化运输,或造成滴漏撒落的;整治餐厨垃圾处理过程中不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防疫要求的;对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推行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和废弃油脂回收装置。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进度安排:在制定整治方案,完成集体食堂和餐饮服务单位废弃油脂排放及污染情况调查、安装油水隔离设施回收废弃油脂单位的自查和审查,完善相关监管措施的基础上,于11月9日前完成集中整治。

(六)畜禽喂养环节整治

通过对全市范围内的重点养殖场进行调查摸底,了解我市畜禽养殖场所使用餐厨废弃物的情况,经过严格整治,做到畜禽养殖场所在使用餐厨废弃物时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打击畜禽饲养场所从餐厨废弃物中分离、转运、提炼废弃油脂的行为。

责任部门:市农业局。

配合部门: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

进度安排:在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和畜禽生产饲养场所自查表,开展调查摸底,完成所有畜禽饲养场所的自查和审查等工作的基础上,于11月9日前完成集中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政府责任。各级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为加强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市“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要尽快成立以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机构,统一组织、协调辖区内的整治工作。要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统筹抓好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实现整治工作目标。

(二)加强部门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杜绝在工作中出现推委扯皮现象。要建立健全监管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监督执法,形成联动打击合力。发现涉及“地沟油”生产、经营和使用线索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整治办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各级整治办要履行好综合协调职能,做好有关信息的收集、沟通、报送工作,对重要案件及时进行督查,并报送上级整治办。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门负责立案侦查。监察部门要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对因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舆论宣传。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对有关投诉举报“地沟油”和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的线索,有关部门要及时进行查处。支持新闻媒体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对违法使用“地沟油”的餐饮企业和非法制售窝点予以曝光。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督查,督促完成整治任务。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要给予鼓励表扬。对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市整治办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开展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督查。

(五)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地要尽快制定本地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强化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坚持疏堵结合,分类治理基本原则,边整治边帮扶,边打击边引导,创造条件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通用的信息平台,对餐厨废弃物管理各环节进行有效监控,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积极开展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试点工作,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扶持相关企业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探索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及管理模式,积极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各县、市(区)整治办和各有关责任部门要于11月8日前分别将本地本部门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市整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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