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产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产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2-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盘政发〔2015〕6号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产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产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34号)精神,促进我市旅游产业改革创新,加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全力推动“三个转变”,推动旅游产品开发向注重资源整合、生态保护和文化传承转变;推动旅游产品类型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推动旅游产业经营向国际化、标准化、优质化转变。坚持融合发展,推动旅游业发展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结合,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让广大游客游的放心、游的舒心、游的开心。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将盘锦建设成国际重要湿地休闲旅游目的地,将红海滩打造成世界级旅游品牌,旅游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重点打造一个旅游产业集聚区、三个旅游产业集群,强化四季旅游主题。拥有健全的旅游产品体系、完善的旅游服务功能,便捷的旅游交通网络,建成旅游强市,实现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的目标。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实施旅游品牌创建工程
盘锦拥有举世闻名的红海滩,芦苇湿地生态意义重大,发展旅游业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和优势。
1.建设产业发展集群。依托红海滩、大湿地等世界级的旅游资源,开发世界级的旅游产品,建设一个旅游产业集聚区和三个旅游产业集群。建设以湿地观光、海滨度假、文化体验、商务休闲为核心业态的辽东湾旅游产业集聚区。建设以广厦艺术街、创意梦工厂、辽河美术馆、锦联经典汇为重点产品的辽河文化产业园旅游产业集群;建设以红海滩、国家观光渔港、渔雁古镇为重点产品的二界沟旅游产业集群;建设以辽河口红海滩旅游区、塘铺博物馆、三道沟渔港、石新休闲观光镇为重点产品的辽河口旅游产业集群。
2.打造精品旅游体系。整合“吃住行、游购娱、健体闲”旅游要素,以红海滩为核心,以湿地资源为重点,打造盘锦精品旅游体系。强化四季旅游主题:春季,湿地观鸟;夏季,绿苇红滩;秋季,稻香蟹肥;冬季,冰钓渔猎。推出六条精品线路:红海滩浪漫之旅、四季游钓之旅、湿地休闲之旅、地域文化之旅、温泉度假之旅和欢乐乡村之旅。不断丰富旅游产品,使盘锦旅游业呈现“淡季不淡、四季不断”新局面。
3.强化旅游品牌建设。按照打造国际级旅游品牌的要求,提升产品品质,增强产品的感召力、影响力。红海滩旅游度假区要积极创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和国家5A级景区。二界沟镇、田庄台镇要打造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发挥辽河文化产业园、江南风情园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作用,推动文化旅游产品建设。鼓励宾馆、旅行社争创国家高星级饭店和全省百强旅行社。
(二)实施旅游形象提升工程
要建立市县区联合、政企联动的旅游宣传机制,强化旅游形象的塑造,叫响“湿地之都、红滩盘锦”主题口号,打造“四季游钓之城”,彰显五色盘锦“蓝海洋、红海滩、绿苇荡、黄稻浪、黑石油”城市特色,使“红海滩”和“芦苇荡”成为盘锦对话世界的密码、人与自然关系的样本、城市的地标和世人认识盘锦的符号,全面提升旅游强市形象。
1.广泛开辟宣传阵地。采取传统媒体、新媒体、自媒体相结合的办法,做好旅游推介。通过中央电视台、辽宁电视台、辽宁日报、中国旅游报等主流媒体增强旅游形象舆论输出密度,广泛建立微信联盟,进一步提升盘锦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要做好首都机场、北京火车站的“红滩盘锦”形象广告宣传;持续做好“红海滩号”动车冠名活动。市直媒体要策划制作更多的旅游宣传节目和栏目,扩大公益性旅游宣传。同时,还要注重宣传模式的创新,提炼旅游产品的文化属性,讲述“盘锦故事”,打造传承性强、影响力大的旅游宣传作品,将“红海滩”推向全国、推向世界。
2.开展影响力强的主题活动。要将红海滩国际马拉松和红海滩全国自行车骑行等体育赛事办成国际化程度高、宣传效果好的特色主题活动。与中央电视台“四海钓鱼”频道合作,强化四季游钓主题,办好全国性的游钓大赛,将盘锦打造成为“四季游钓之城”。进一步做好旅游季系列活动,塑造盘锦旅游四季皆宜的新形象。
3.强化旅游宣传的整体性。宣传、旅游、文化、体育、经贸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合作,借助重大外宣、商贸、体育、对外文化交流等活动,整体推介盘锦旅游形象。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客源市场,有针对性地推介“红滩绿苇”,增强盘锦旅游魅力。
(三)实施产业格局优化工程
各县区、经济区要根据全市旅游产业总体布局的要求,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国土规划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旅游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专项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盘山县要抓好绕阳湾、森林公园、“舌尖上的盘锦”博物馆群、种石源等项目建设,打造绕阳河旅游度假区,挖掘外辽河文化旅游资源。大洼县要抓好天沐温泉、沁温泉、清河湾、七彩庄园、疙瘩楼度假区等项目建设,把“空中看盘锦”活动做精做大,打造温泉旅游度假区。双台子区要依托高铁车站的优势,建设餐饮、娱乐特色街区,抓好辽河两岸旅游开发,发展内河观光游。兴隆台区要抓好广厦艺术街、台湾士林不夜城、蓝天城体验中心、锦联经典汇等项目建设,打造城市中央商务休闲区和辽河文化产业园旅游产业集群。辽东湾新区要全力推进二界沟渔村、金帛海岸、辽东湾新区文化场馆群、含章湖、兴隆大奥莱、兴隆七彩城、田庄台老街、荣兴古驿、多乐高娱乐城等项目建设,开通金帛滩、蛤蜊岗、红海滩廊道、三道沟渔港海上旅游线路,开展“水上看盘锦”活动,打造二界沟旅游产业集群和辽东湾旅游产业集聚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要加快三道沟渔港服务中心改造步伐,建设“辽河口的渔”主题雕塑、石油科普主题公园和塘铺博物馆,建成国家4A级旅游景区,打造辽河口红海滩旅游区和辽河口旅游产业集群。
(四)实施产业融合发展工程
旅游产业关联度大,带动性强,发展前景广阔,在新常态下推动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使旅游产业成为小微企业创业平台,对“调结构、稳增长、惠民生”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1.推进旅游与城市发展融合。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服务功能。加强城市绿化、美化、亮化,积极创建全国园林城市。提高交通配套服务水平,加快与重点景区相连接的交通主干道建设;结合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改造,开通旅游专线车;抓好旅游交通指示标识体系建设。抓好夜经济、楼宇经济和餐饮、娱乐、商贸等特色街区建设。各县区、经济区要采取市场化手段,规划建设满足自驾游和散客市场需求的度假型住宿设施和游客服务中心。加强重点旅游区域的停车场、旅游厕所、供水、供电、通讯、金融、医疗卫生、垃圾污水处理、标识标牌等设施建设。加快旅游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将电子门票、客房预订、在线购物、机票(车票)预售等旅游服务功能纳入盘锦智慧旅游平台。
2.推进旅游与乡村建设融合。要紧密结合宜居乡村建设、辽河流域治理、城乡一体化等工作,推动旅游产业与乡村建设融合,坚持“以农为本、农中有旅、以旅兴农”,促进农业转变发展方式。积极开发新的旅游商品和旅游纪念品,要让“果进篮、花进盆、菜进盒、米进袋”,提升农副产品形象和附加值。建设沿海、沿河、沿路休闲渔业产业带,打造渔业休闲产业示范基地。积极创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单位。要进一步抓好特色旅游镇、特色旅游村的环境综合改造,制定和推行乡村旅游住宿、餐饮、娱乐、购物等消费环节的服务规范和标准。鼓励发展农家乐、渔家乐,活跃乡村旅游市场,让游客记住“乡愁”。
3.推进旅游与文化体育融合。围绕文化、娱乐、养生、健身等大众化旅游消费市场需求,把文化活动、体育赛事打造成旅游产品,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保护和发掘辽河口文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快辽东湾文化场馆群、广厦艺术街、古渔雁博物馆、“辽河口的渔”主题雕塑等重点项目建设,将沙岭战役纪念碑、抗日义勇军纪念馆、大米博物馆、河蟹博物馆、蒲笋博物馆、辽河碑林、张氏祖居地、农垦纪念馆、知青总部、田庄台抽水站等整合串线,把辽河文化产业园打造成为北方最大、享誉全国的创意与设计产业基地。规划建设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开发民俗风情游产品,将传统戏剧、传统手工艺和传统民俗活动包装为旅游产品。要通过举办国际性重要体育赛事,提高城市旅游知名度,增强影响力。
(五)实施“引客入盘”工程
要建立市县区联合、政企联动的旅游客源市场拓展体系,不断加大“引客入盘”的工作力度。各县区、经济区每年要完成“引客入盘”100万人的指标。
1.出台“引客入盘”奖励政策。鼓励市内外旅行社增加来盘旅游专列的批次,提高旅游直通车的数量,引进旅游包机、游轮。各县区、经济区要制定旅游景区门票优惠政策,广泛开展“盘锦人游盘锦”活动。旅游企业适时推出年票、联票和套票,请客入盘,带动消费。
2.巩固周边客源市场。与主要客源市场旅游企业构建合作机制,互为客源地,互为目的地。大力发展周末游、自驾游、度假游等旅游产品,打造“都市后花园”,巩固扩大北京、天津、沈阳、长春、哈尔滨及周边城市等重点客源市场。
3.拓展长三角、珠三角及港澳台客源市场。加强旅游区域一体化合作,与沿海旅游城市开展联合营销,进行旅游产品的跨区域串线,推出四季游钓之旅、湿地风情之旅、辽河口文化之旅等精品线路,通过“引客入辽”,带动“引客入盘”。
4.吸引“日、韩、新、马”等国际客源市场。以宣传“红海滩”为核心,以打造“湿地之都”、“四季游钓之城”城市形象为重点,以国际化的文化体育活动为载体,加大对国际旅游市场的宣传投入,支持旅游企业开展国际旅游市场营销工作,吸引远程高端客源市场。
(六)实施购物体系建设工程
开发具有盘锦特色的“名、优、新、奇、特”旅游纪念品和商品,支持大米、河蟹、生态鱼、蒲笋、水飞蓟油等土特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逐步建立旅游纪念品和旅游商品的生产供应基地。各县区、经济区要加强旅游商品市场建设,建设若干个大型旅游商品购物中心,聚集全市乃至国内外的旅游商品和纪念品,满足游客购物需求。鼓励开发建设适应游客需求的小吃街、酒吧街、海鲜街、风味街等餐饮服务设施。
(七)实施政府引导工程
要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市财政每年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对争创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和国家5A、4A级景区、实施“引客入盘”、重点项目和旅游基础设施改造给予补助或以奖代补。各县区、经济区要加大对旅游发展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规划编制、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宣传、旅游人才培训和旅游科技创新等,培育旅游领军企业。发改、交通、农业、海洋渔业、水利、住建、文化、环保、体育等部门的专项资金,在符合项目支持范围的前提下,要向相关旅游产业发展倾斜。要将旅游项目用地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旅游金融产品和服务。落实旅游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政策。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职能,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解决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住建、水利、农业、海洋渔业、林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海事等部门,推动资源整合、产业融合,构建大旅游格局;协调宣传、经贸、台办等部门深化“红滩盘锦”品牌营销;协调发改、财政、国土、经贸、环保、金融等部门,优化旅游投资和经营环境;协调公安、卫生、工商、安监、质监、食药监、物价、海事、港口口岸等部门,构建旅游联合执法监管机制,优化旅游消费环境。各县区、经济区要推进旅游管理职能的转变,强化旅游管理部门,赋予其战略规划、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监督管理等职能。要健全考核体系,将旅游业主要发展指标纳入对各县区、经济区的年度目标考核系统。
2.完善综合治理。依法治旅,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辽宁省旅游条例》,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建立县区、部门联动的旅游市场监管体系,设立旅游执法机构,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建立旅游诚信体系,对违法违规企业实施“黑名单”制度。合理控制门票价格,严格执行门票价格及相关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全面落实旅游标准评定体系,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和景区的标准化建设。落实旅游安全清单管理责任制度,建立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和救援机制,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强化安全管理,排除安全隐患。
3.强化人才支撑。鼓励企业引进各类旅游人才,支持引进优秀旅游管理团队。要健全旅游人才培养和就业机制,鼓励校企合作,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扩大我市大中专院校旅游专业招生规模,组建旅游服务青年志愿者队伍,建立旅游培训基地。
附件:盘锦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盘锦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2日
附件
盘锦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高科市长
常务副组长:姜冰副市长
副组长:孙波市政府秘书长
杨居山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张晓良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牛锦东市台办主任
孙洪军市发改委主任
张晓辉市经信委主任
王太水市教育局局长
王庆国市民委主任
宋健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岩市财政局局长
老颜武市人社局局长
袁宏志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尚君市环保局局长
李之栋市住建委主任
高雪松市交通局局长
梁建柏市农委主任
王晓东市水利局局长
史伟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徐洪峰市服务业委主任
何敏市外经贸局局长
张岩市旅游局局长
郭康生市文广局局长
杨旭光市卫计委主任
王永伟市食药监局局长
辛荣啸市统计局局长
徐光市安监局局长
付艳华市体育局局长
刘玉平市工商局局长
崔发林市质监局局长
吴东平市规划局局长
孙卫国市港口与口岸局副局长
梁建松市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汪彦复市地税局局长
赵志刚市气象局局长
战福伟盘锦海事局局长
朱长元市物价局局长
工作职责:建立旅游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政策;协调解决全市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旅游局局长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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