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推进工业重大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推进工业重大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4-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推进工业重大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旗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开发区、示范区,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全盟工业重大项目的前期培育和建设进度,盟行署决定对全盟投资额在50亿元以上的三个新开工建设工业项目和五个开展前期工作的工业重大项目进行重点调度推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建专门机构
盟行署成立盟工业重大项目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工业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研究解决项目工作中的问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云喜顺盟委副书记、盟长
副组长:田德志副盟长
成员:王东盟政协副主席、发展改革委主任
薛思勤盟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刘冲霄盟行署副秘书长
刘志平盟经济信息化委主任
杨海盟环境保护局局长
高屹隆盟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迎翔盟安全监管局局长
赵勤盟水务局局长
闫克强盟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武玉宝盟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
毕克盟金融办主任
王继生阿拉善电业局局长
魏巴依尔阿左旗旗长
刘晓东阿右旗旗长
陈万荣额济纳旗旗长
姚泽元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任同学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盟经济信息化委,办公室主任由刘志平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进工业重大项目的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各旗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统筹协调推进涉及本旗区的工业重大项目。切实加强与盟直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及时完成重大项目前期各种报件的组织和报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开工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各方面问题,保证完成开工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任务。
盟经济信息化委:协助企业做好项目的核准备案工作,需要自治区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在年内协助企业并协调自治区经济信息化委完成8个工业重大项目的核准备案工作;逐月分析掌握和通报工业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和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业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做好工业重大项目的指导、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完成工业重大项目耗能定额考核管理和能源统计及节能报告的审核工作。对于需要配置煤炭资源的工业重大项目,积极协调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出具同意配置的意见。(责任人:刘志平)
盟发展改革委:负责能源类工业项目的核准工作和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协作工作。保证能源类工业重大项目在盟级的核准及上报自治区和国家项目的核准。对于需要配置煤炭资源的重大项目,及时协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出具同意配置煤炭资源意见。(责任人:王东)
盟环境保护局:保障排放指标在工业重大项目上的倾斜配置,按时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工作。对属于自治区和国家审批的项目,要积极协助有关旗区和企业按时完成批复工作。(责任人:杨海)
盟国土资源局:负责工业重大项目用地的预审和审批工作,将工业重大项目及相配套的供水、供电、道路等公用设施用地优先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保证项目用地。积极协调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按时完成工业重大项目的资源配置工作。(责任人:高屹隆)
盟安全监管局:负责审查和帮助工业重大项目企业实施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协助有关旗区和企业按时完成安全生产评价的审核工作。(责任人:王迎翔)
盟水务局:协助有关旗区和企业按时完成工业重大项目水资源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工作,确保项目用水的配置。(责任人:赵勤)
盟住房城乡建设局:协助企业按时完成重大工业项目规划设计的核准手续,年内完成核发选址意见书工作,保证工业重大项目与整体规划的协调性和合规性。(责任人:闫克强)
盟财政局:负责申报和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对工业重大项目的扶持资金,保证财政对工业重大项目扶持资金的拨付和到位。(责任人:薛思勤)
盟金融办:负责协调各商业银行,推动银企合作,积极支持工业重大项目融资。(责任人:毕克)
阿拉善电业局:围绕工业重大项目,协助有关企业制定供电方案,建设变电站及供电线路。电力基础设施与工业重大项目建设同步进行,保障重大项目的用电需求。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实行优惠电价。(责任人:王继生)
盟国税局、盟地税局:落实国家、自治区和盟内关于工业项目招商引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责任人:杨胜穆、严利群)
其他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权限对工业重大项目建设给予相应的支持,不断解放思想,提高服务水平,全力以赴抓好政策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旗区和盟直各有关部门要将推进工业重大项目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旗区政府(管委会)、盟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是推进工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开工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具体工作要责任到人,任务到人。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严密制度,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能,尽快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确保把工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开工建设中涉及到的各个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二)逐一盯办,扎实推进。各旗区和盟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分工和完成时限,对8个工业重大项目要紧抓不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要对8个工业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分析制度,各旗区和盟直各相关部门要按月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并按月统计汇总工作完成情况,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原因,提出解决措施和下月工作目标任务。对前期工作和开工建设过程中需要组件报批的项目,各旗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与盟直各部门的协调对接,盟直各部门同时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向自治区相关部门报件的组织和报批工作,并确定盯办人,确保报件能够按时组织和上报,直至完成各自工作任务。
(三)提高效率,加强督查。各旗区、盟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对工业重大项目涉及的问题要实行限期办结制。要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服务意识,对工业重大项目需要组件上报的,要主动服务,积极协助企业完成各类报件的组织工作。对于5个开展前期工作的工业重大项目,要切实加强前期工作进度和深度,年内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要力争年内开工建设。各级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大对8个工业重大项目的督查力度,把对8个工业重大项目的督查列为年度督查工作重中之重,定期督查工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按月形成专题督查报告报盟委、行署。要对工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开工建设工作中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实行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部署、有检查、有效果。要对工业重大项目实行首问负责制,对于在项目前期工作和开工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影响进度、拖而不办、进展缓慢的现象,要实行行政问责,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并予以通报,坚决杜绝各类推、拖、积压的行为。
(四)加强调度,密切协作。建立工业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推进工业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参加,随时调度各成员单位对工业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情况,及时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和措施,并逐项予以落实,合力推进工业重大项目建设。各旗区政府(管委会)应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本地区工业重大项目的协调推进力度。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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