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设方案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设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2-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设方案的通知
鄂府发〔2015〕28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鄂尔多斯市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设方案(2015—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2014年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27日
鄂尔多斯市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设方案
(2015—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市委三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市委三届六次全委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设进程,依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设规划(2013—2017年)的通知》(鄂府发〔2013〕65号),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及发展现状
全市现有农村牧区人口55.7万人,约占总人口的1/4;耕地总面积685万亩(水浇地450万亩)、草原面积1亿亩(基本草原面积9750万亩)、渔业水面100万亩。2007年以来,在沿黄河、无定河流域累计建成土地集约经营基地225万亩,基地内农业机械化水平和节水技术覆盖率均达到95%以上;建成城郊设施农业基地6万亩。在沿河农区建成肉羊、肉牛、生猪规模化养殖园区198个、养殖大户984个,发展现代渔业园区3万亩;在西部牧区建成现代草原畜牧业示范户1170户,配套建设饲草料基地30万亩,户均饲养规模达到1200个羊单位。初步形成了沿黄河流域、沿无定河流域和西部牧区三大规模化产业基地。建成林沙原料林基地2876万亩,年产沙棘饮料、醋、酱油、杏仁露等9万吨。2014年,全市农作物总播面积588万亩、粮食产量29.9亿斤,牧业年度牲畜存栏量1227.7万头只。
截至2014年,全市市级以上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37家(国家级3家、自治区级61家、市级173家),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56%;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农牧业产业化加工企业185家,收购农畜产品资金达45亿元,带动农牧户14.6万户加快发展,农牧民人均从产业化渠道获得的收入占总收入比重达到60.1%;规模以上农牧业产业化流通企业118家,年交易额88亿元;建成农畜产品交易市场61处、大型瓜果蔬菜冷链仓储物流中心4处;全市农畜产品拥有国家级驰名商标5个、自治区著名商标36个,农产品产地地理标识6个。2014年,全市第一产业增加值99.6亿元,同比增长4.4%;农村牧区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13439元,同比增长11%。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市委三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市委三届六次全委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农牧业提质增效和农牧民持续增收两大核心目标,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增活力、以创新求突破,重点培育发展肉牛、肉羊、生猪、绒山羊、乳业、家禽水禽獭兔、瓜果蔬菜(包括食用菌)和林沙八大优势主导产业,大力推进种养加、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加快建设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全面提升现代农牧业发展水平,努力打造鄂尔多斯农牧业经济升级版。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扶持,市场主导。强化政府扶持和引导,以旗区为责任主体,以农牧民和企业为建设主体,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推动基地建设。
2.因地制宜,重点突破。采取先易后难、先局部重点突破后整体推进的方式,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分年度、梯次推进基地建设。
3.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落实节能减排措施,大力发展绿色循环农牧业,提高农牧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4.科技创新,提质增效。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结构转型为突破,促进农牧业提质增效、农牧民持续增收,推动传统农牧业向现代农牧业转变。
5.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思路,以改造完善现有基础设施为主,着力盘活存量;同时用好增量,务求实效。
(三)总体目标。
1.到2020年,全市农作物总播面积达到600万亩以上,粮食单产年均增长2%,粮食总产量达到30亿斤以上,其中向社会提供商品粮17亿斤以上。全市牧业年度牲畜存栏量达到1200万头(只)以上,家畜良种和改良比例保持在99%以上,其中优质肉牛25万头、肉羊510万只(包括130万只细毛羊)、生猪130万口、绒山羊600万只、奶牛12万头、奶山羊15万只。出栏家禽水禽獭兔3300万只,瓜果蔬菜种植面积达到60万亩(包括食用菌8000万棒)。肉、乳、绒、毛、菜产量分别达到25万吨、62万吨、2800吨、7900吨、160万吨以上。林沙产业原料林基地达到3500万亩以上,年产沙棘饮料、醋酱油、杏仁露等15万吨以上。水产品总产量达到2万吨。新增现代农牧业节水基地100万亩以上,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8,农业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5%。农畜产品标准化普及率达到75%,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面积达到180万亩,绿色食品生产原料基地认定面积达到270万亩以上,无公害标准化养殖规模达到320万头(只、羽),绿色标准化养殖规模达到480万头(只、羽)。
2.每个产业培育1—2家领军企业,全市农畜产品加工产值突破600亿元,产值超10亿元的农牧业龙头企业达到12家以上,在全区形成5—10个、全国叫响2—3个鄂尔多斯农畜产品名优品牌,生产羊绒服装制品1000万件以上,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5%以上,农牧民人均从产业化渠道获得的收入占总收入比重达到80%。
3.全市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农牧业产业化企业达到250家,实现销售收入700亿元,完成增加值210亿元,辐射带动农牧户15万户。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达到200个,农产品产地地理标志认定达到15个,“三品一标”比重达75%以上。
4.全市农村牧区常住居民降至50万人以下,第一产业完成总产值260亿元,年均增长6.3%;完成增加值160亿元,年均增长7.3%;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600元,年均增长10.5%;农牧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0%,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三、重点建设任务
(一)大力培育发展农牧业优势特色产业。在加强现代农牧业节水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做大做强做精八大优势主导产业。
1.肉羊产业。主要分布在沿黄河和无定河流域,涉及达拉特旗、准格尔旗、乌审旗、杭锦旗、鄂托克旗和鄂托克前旗的25个苏木乡镇118个嘎查村。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或改扩建年屠宰肉羊60万只的加工厂1处,新建肉羊生态家庭牧场1050个和公司化肉羊养殖场29个,组建肉羊专业合作社90个。
2.肉牛产业。主要分布在沿黄河和无定河流域,涉及乌审旗、杭锦旗、鄂托克旗和鄂托克前旗的15个苏木乡镇58个嘎查村。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年屠宰加工10万头肉牛的屠宰加工厂1座,新建肉牛生态家庭牧场300个和肉牛公司化养殖场8个,组建肉牛专业合作社48个。
3.生猪产业。主要分布在沿黄河和无定河流域,涉及达拉特旗、准格尔旗、乌审旗、杭锦旗和鄂托克前旗的24个苏木乡镇112个嘎查村。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年屠宰加工30万口生猪的屠宰加工厂1个,生猪主副产品加工能力达到3万吨。建设年饲养量不低于5000口的公司化养猪场12个,平均饲养量达到1万口以上。建设年饲养量不低于500口的生猪生态家庭牧场480个,组建生猪专业合作社27个。
4.绒山羊产业。主要分布在杭锦旗、鄂托克旗和鄂托克前旗的13个苏木乡镇75个嘎查村。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或改扩建1处年屠宰山羊60万只的屠宰加工厂,新建绒山羊生态家庭牧场600个、绒山羊公司化养殖场15个,组建绒山羊专业合作社24个。
5.乳业。主要分布在沿黄河流域,涉及达拉特旗、准格尔旗和杭锦旗的11个苏木乡镇61个嘎查村。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日处理鲜奶1500吨、年生产液态奶45万吨的牛奶加工厂1座。建设日处理鲜奶350吨、年处理鲜奶10万吨、生产婴幼儿奶粉7000吨的羊奶加工厂1座。建设存栏3500头奶牛的养殖场13个、5000头奶牛养殖场5个。建设年饲养种公羊200只、种母羊2万只的国家级奶山羊种羊场,形成年生产优质种公羊300只、育成种母羊2万只的种羊生产能力,成为中国西部最大最先进的奶山羊育种中心;建设2万只和3万只奶山羊示范养殖场各1处;建设存栏3000只以上的奶山羊养殖园区10个;组建10个奶山羊专业合作社。配套发展饲草料基地,满足肉牛、肉羊、生猪、绒山羊、乳产业的饲草料需求。
6.家禽水禽獭兔产业。主要分布在沿黄河流域,涉及达拉特旗和杭锦旗的6个苏木乡镇的36个嘎查村和1个经济开发区(园区)。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引进、改扩建年屠宰加工肉鸡1000万只、水禽1000万只、獭兔1000万只的屠宰场各1处;新建年生产1000万只雏鸡的肉种鸡场1座;建成年出栏肉鸡2万只的肉鸡养殖户300个、年饲养出栏40万只肉鸡的养鸡场10个。建成年孵化水禽500万羽的水禽孵化场2处;新(扩)建水禽养殖场7家、水禽养殖户400户。新建獭兔养殖户600户。建设年产10万吨配合饲料加工厂1座、年产10万吨水禽饲料加工厂1座、年单班产4万吨颗粒饲料加工厂1座。组建9个肉鸡专业合作社、12个水禽专业合作社。
7.蔬菜产业。主要分布在沿黄河和无定河流域,涉及达拉特旗、准格尔旗、乌审旗、杭锦旗和鄂托克前旗的16个苏木乡镇157个嘎查村。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或完善6个产地仓储物流园区、15个蔬菜产地购销点,培育年销售蔬菜2500吨以上的蔬菜销售经纪人100名,集中打造“鄂尔多斯沙漠蔬菜”品牌。其中,食用菌产业主要分布在沿黄河流域,涉及达拉特旗、准格尔旗和杭锦旗的5个苏木乡镇12个嘎查村,建设内容为新建2个集生产加工、技术创新、新产品研发等功能于一体的食用菌生产示范园区。
8.林沙产业。主要分布在东胜区、达拉特旗、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乌审旗和杭锦旗。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人造板加工企业1家、饲料加工企业2家,组建1个“三品”加工企业集团、1家特色养殖企业。
(二)着力打造沿黄河和无定河流域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将沿黄河和无定河流域作为建设重点,在全面建设现代农牧业节水基地和加快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的同时,打造沿黄河和无定河流域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
1.沿黄河和无定河流域基本情况。沿黄河和无定河流域总面积2.15万平方公里,涉及6个旗27个苏木乡镇228个嘎查村,现有耕地面积274万亩,常住农牧户11.5万户(农户8.0万户、牧户3.5万户),常住居民28.5万人,农村牧区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1.4万元。其中,沿黄河流域东起准格尔旗大路镇、西至杭锦旗巴拉贡镇,流域面积1.25万平方公里,包括达拉特旗、准格尔旗和杭锦旗的17个苏木乡镇154个嘎查村。沿无定河流域东起乌审旗无定河镇、西至鄂托克前旗城川镇,流域面积0.9万平方公里,包括乌审旗、鄂托克旗和鄂托克前旗的10个苏木乡镇74个嘎查村。
2.示范区建设目标。2015年,率先在沿黄河和无定河流域特别是黄河沿线的5个旗7个苏木乡镇开展综合示范区建设,突出抓好8个示范片区建设。分别为达拉特旗风水梁综合示范园区,树林召镇五股地、林原和东海心3个村,昭君镇门肯嘎查,白泥井镇侯家营子和七份子2个村;准格尔旗十二连城乡巨合滩、黑圪崂湾2个村;乌审旗无定河镇王窑湾和无定河2个村,杭锦旗吉日嘎朗图镇麻迷图、碱柜和格更召3个村嘎查;鄂托克前旗城川镇黄海子和章格什里2个村。通过发展壮大现代农牧业支柱产业,配套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扶贫攻坚、乡风文明、文化旅游、乡村公路、村庄绿化等工程,实现农牧民住房,农村交通、用电、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明显改善,教育、文化、医疗、养老等基本服务均等化,让发展改革成果更多地惠及老百姓,到2019年基本建成小康社会。
3.示范区配套工程。按照“六位一体”和“三项建设”的有关要求,沿黄河和无定河流域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建设重点组装配套现代农牧业、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扶贫攻坚、文化旅游业发展、乡风文明、乡村公路、村庄绿化、集体经济发展和基层组织建设九大工程。具体建设内容执行相关专项建设方案,并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重点向沿黄河和无定河流域倾斜。
四、扶持政策
(一)生产基地和加工企业建设方面
1.扶持种养大户、生态家庭农牧场、专业合作社、公司化农牧场和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对其新建或续建项目,由市、旗区两级财政按照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总额的40%给予贷款贴息,贴息利率为基准利率,贴息期三年;并对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带动农牧民1000户以上的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和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合作社(验收方案中予以明确),由市、旗区两级财政按照流动资金贷款总额的50%给予贷款贴息,贴息利率为基准利率,贴息期三年。
2.市财政每年预算科技奖励基金1000万元,专项用于各产业的技术服务、科技研发与创新,以及骨干农牧民培训,具体包括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集成推广,节水技术、农牧业面源污染防控等内容。
3.鼓励节水基地建设,除水权转换项目中的节水基地建设执行相关政策外,对其它现代农牧业基地建设中采购的喷灌和滴灌设备,由市、旗区两级财政按照采购中标价格予以补贴。
4.建设业主发展蔬菜产业所购置的农机具未纳入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享受市、旗区两级财政补贴,补贴额度为所购置农机具总价款的30%。
5.对生态家庭牧场种植紫花苜蓿50亩以上的,每种植1亩,市、旗区两级财政给予100元的种植补贴;对年育苗规模300万株以上、辐射种植面积1000亩以上的蔬菜育苗基地,以奖代补20万元,在此基础上,育苗规模每增加150万株,增加以奖代补10万元。
6.对年饲养量达到600只的肉羊生态家庭牧场,满负荷生产并经验收合格后,由市、旗区两级财政给予13万元的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对年饲养量达到5000只的公司化肉羊养殖场,满负荷生产并经验收合格后,由市、旗区两级财政给予75万元的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对高于上述标准的家庭牧场和公司化养殖场,依据最低补贴标准按比例提高补贴数额。
(二)产品流通和品牌化建设方面
1.经市人民政府认定且常年订购本市果蔬、食用菌等产品的农产品出口贸易公司,每出口销售1斤果蔬补贴0.1元,每出口销售1斤食用菌补贴0.5元。从当年起连续补贴三年。
2.对统一组织标准化生产、统一服务、统一与龙头企业对接销售产品且达到规定销售标准的合作社,市、旗区两级财政给予30万元补贴。
3.扶持企业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创立品牌,每认证1个绿色食品品牌,市财政奖励1万元;每认证1个有机食品品牌,市财政奖励2万元。对获得自治区级、国家级农畜产品驰名商标的企业和合作社,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
4.对具备300立方米以上的冷藏保鲜库、年交易瓜果蔬菜2500吨以上的产地购销点,市、旗区两级财政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建设补贴。对具备5000立方米冷藏保鲜库、年交易瓜果蔬菜4万吨以上的仓储保鲜物流园区,市、旗区两级财政给予500万元的建设补贴,在此基础上,冷藏保鲜库每增加1000立方米,补贴相应增加100万元。
5.建立生猪市场风险基金。正常年份,养猪合作社和养猪户每饲养出售1口肉猪缴纳风险基金30元,财政同比例配套风险基金30元,当生猪市场价格下降到盈亏平衡点以下时,由养猪协会用生猪市场风险基金给公司化养猪场和生态家庭牧场补贴到盈亏平衡点(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出台)。此外,建立瓜果蔬菜市场风险基金1000万元,当蔬菜跌破盈亏平衡点滞销时,用于补贴销售企业以保护价收购农户蔬菜,化解市场风险。
以上项目的扶持政策,除明确规定由市本级财政承担的外,扶持资金均市、旗区两级财政按比例承担。具体比例为市级与达拉特旗为8:2,与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和乌审旗为7:3,与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东胜区和康巴什新区为5:5,杭锦旗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本方案出台后,之前我市出台的相关扶持政策同时废止。本方案出台前已享受过相关补贴政策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补贴。
五、主要措施
(一)扩大产业基地规模。一是推进土地规模集约经营。加强以节水为中心的现代农牧业规模经营基地建设,推广节水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破解制约我市现代农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加强土地流转服务,建立健全土地草牧场林权流转仲裁服务体系,通过开展试点和成立村民议事会等方式,推进以“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为目标、以还权赋能为核心的农村牧区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明晰农村牧区土地承包关系,为土地草牧场林权流转创造条件。创新土地流转方式,坚持和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在保持原有农村牧区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前提下,鼓励农牧民以股份合作、土地互换、村组代理等方式,向龙头企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和家庭农牧场流转土地,推动产业基地成规模、上档次。探索土地信托流转模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信托财产,委托信托公司经营管理,实行土地受益权的标准化和凭证化,农牧民凭证定期领取收益。实行竞争式租赁,在土地租赁和流转过程中,引入市场机制,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探索将宅基地、大型农机具列入抵押担保物范围,赋予宅基地、大型农机具等抵押、担保和入股发展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权能,保障农牧民对承包土地、宅基地等的经营、使用和收益等权利。二是构建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以提升农牧业发展质量、增加农牧民收入、增强农牧区活力为目标,加大农村牧区改革、政策扶持和科技驱动力度,充分发挥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的优越性,创新农牧业生产经营体制,逐步构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专业大户、家庭农牧场为骨干,以农牧民合作组织和涉农龙头企业为纽带,以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保障的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促进农牧业生产经营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培育专业合作组织,以产业带动能力强、利益联结紧密的产品合作型合作组织为重点,同步发展壮大农村牧区集体经济,为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添活力。三是建立标准生产规程。制定完善各产业种植园区和养殖大户建设标准,建立并推广从原料到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严格控肥、控药、控添加剂,大力培育标准化生产基地和绿色有机生产基地,确保高产、优质、安全和生态农畜产品原料供给。大力推广粪污无害化处理、秸秆综合利用、地膜回收利用、病虫害统防统治等农牧业先进实用新技术,有效解决农牧业面源污染问题。四是推进区域模块发展。依托沿黄河流域、无定河流域和西部牧区三大产业带,推动各类生产要素集聚,打造产业集中、各具特色的农牧业经济带,发挥基地规模效应。其中,沿黄河和无定河流域重点打造自治区级现代农牧业示范区,西部牧区重点培育现代生态家庭牧场,探索生态效益型现代草原畜牧业发展模式。
(二)提升农畜产品加工能力。一是扶持企业做大规模。立足主导产业和优势农畜产品,不断加大扶持力度,鼓励龙头企业由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单一产品向系列产品、生产型企业向复合型企业转变,切实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二是引导企业联合重组。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引导肉羊、肉牛和林沙等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市场方式兼并重组小微企业,打造科技含量高、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企业集团,带动优势产业做大做强。三是推动企业集群发展。以东胜区、达拉特旗食品加工园和沙棘工业园、轻纺工业园等为载体,按照错位竞争、差异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引导各类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入驻,培育产业化龙头企业集群。四是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围绕绒山羊、林沙等产业,引导龙头企业建立高科技研发中心,或与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攻关,开发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推进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提升高附加值农畜产品生产能力。五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围绕主导产业和薄弱环节,引导社会资金和工商资本进入农牧业领域,引进扶持一批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其技术管理、品牌推广、市场开拓、科技服务和资本运作等方面的优势,带动提升全市农牧业产业化水平。
(三)提升农畜产品流通输出能力。一是构建新型市场流通体系。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资源整合,加快构建集保鲜冷藏、包装加工、集散交易和物流配送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市场流通体系。同步建设一批标准化城乡集贸市场和小型产地交易站点,发展一批专业化农畜产品运销和配送企业,加大农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建设力度,提高农畜产品流通效率。二是抓好知名品牌创建。围绕“品种、品质、品牌”做文章,以标准创品牌,靠品牌打市场,向品牌要效益,整合区域优质农畜产品资源和“散、小、乱”商标品牌,统一品牌标识,增加宣传投入,抱团开拓市场,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三是积极推行现代营销。大力发展农畜产品电子商务等现代交易方式,加快培育农超对接、农批对接、直销直营、同城配送、经纪人代理以及与餐饮协会对接直接配送等新型流通业态,推进交易方式多元化和现代化,提升农畜产品产销衔接水平。加大农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积极组织参加各种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和推介会,并通过设立“名优特新”农畜产品营销中心和专柜专区,开拓呼包鄂市场和“北上广”“深港澳”等高端市场,提升我市农畜产品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四)健全新型农牧业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基层农牧业公共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健全完善技术服务、信息服务、质量监管和疫病防控等农牧业服务体系,逐步建立从产地到餐桌、从生产到消费、从研发到市场紧密衔接、环环相扣的现代农牧业技术服务体系。坚持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行合作式、订单式和托管式等服务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资经销企业、农技服务公司、农机服务队、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牧业公益性服务。
六、投资计划及资金筹措
2015—2020年,建设全市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共需完成投资215.1亿元。其中,重点打造沿黄河和无定河流域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共需完成投资211.2亿元(捆绑上级项目资金18亿元、市财政投入49.9亿元、旗区配套20.5亿元、农牧民和企业自筹122.8亿元)。两河流域综合示范区建设投资由两部分组成:
(一)现代农牧业节水基地及产业发展投资。计划完成总投资101.2亿元,其中捆绑上级项目资金8亿元、市级投入26.5亿元(市财政直接投资13亿元、贷款风险补偿资金3.5亿元、贷款贴息10亿元)、旗区配套5亿元(直接投资2.5亿元、贷款贴息2.5亿元)、企业和农牧民自筹61.7亿元。
(二)配套工程建设投资。按照我市既定政策,2015—2020年,示范区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等配套工程计划完成投资110亿元,其中捆绑上级项目资金10亿元、市财政投入23.4亿元、旗区配套15.5亿元、农牧民和企业自筹61.1亿元。
七、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设专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基地各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包括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地建设的指导、实施、督查、考核和情况通报等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农牧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农牧业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农牧业产业化办公室主任兼任,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既定任务和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并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旗区作为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如期实现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
(二)搞好统筹配合。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搞好统筹衔接。各级各部门要在抓好现代农牧业产业发展的同时,同步抓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扶贫攻坚、通村公路、文化旅游、乡风文明和村庄绿化等配套工程,切实发挥基地建设综合效益;要将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到苏木乡镇和嘎查村,具体到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的领导工作机制。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主要领导作为基地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搞好工作协调和统筹,亲自负责、靠前指挥,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上下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各苏木乡镇、嘎查村作为项目的具体实施地,要全力配合做好基地建设各项工作。
(三)加大资金投入。按照政府引导、财政资助、多元投入、市场化运作的思路,市人民政府将设立现代农牧业发展基金,确保市级财政每年投入资金5亿元以上。其中,发展基金的60%用于与金融部门的合作,撬动银行贷款,放大资金规模,以担保贴息的方式,实现有偿使用。今后,市本级涉农生产性投入全部实行市场化运作,变无偿为有偿。各旗区也要加大现代农牧业建设扶持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基地资金需求,统筹整合来源不同、投向相近和目标相似的各类涉农涉牧资金,集中投向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最大效益。同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有效缓减资金压力。组建农牧业企业贷款担保机构和农村牧区股份制商业银行,解决农牧业重点产业、龙头企业和农牧民“贷款难”的问题。
(四)强化监督考核。实行定期调度、督查、考核和情况通报等制度,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一月一调度、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和督查,及时报送基地建设进展情况。严格项目管理和考评,将基地建设纳入各级党委、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年度实绩考核内容,实行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动态考核制度,确保工程高效有序推进、项目依法规范建设,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对工作推进不力和工程质量不合格、不廉洁等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五)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基地建设的重大意义、具体内容、工作原则及扶持政策,跟踪报道基地建设进展情况,宣传推广各级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群众积极参与建设美丽新家园的热情,在全社会营造参与支持基地建设的浓厚氛围。
附件:1.鄂尔多斯市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投、资计划汇总表
2.鄂尔多斯市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现代农牧业建设内容一览表
3.鄂尔多斯市两河流域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投资计划汇总表
4.鄂尔多斯市两河流域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配套工程规划内容汇总表
附件:鄂府发28号附表.xls
http://xxgk.ordos.gov.cn/szbm/IAO001_49469/201502/P02015031653754476392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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