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2013年主要目标任务等六项责任分工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2013年主要目标任务等六项责任分工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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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12-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2013年主要目标任务等六项责任分工的通知
固政发〔2012〕15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确定了2013年10件大事、15件实事、100个重点建设项目和“七抓七促”的工作目标任务。各项责任分工已经2012年12月21日市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政府工作报告》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委三届三次全会和市“两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组织干部职工学深学透,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统一到与全区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上来。
二、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紧盯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按照“年初建帐、年中查帐,年底交帐”的要求,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方案,将目标任务、标准要求、完成时限落实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各项责任分工将作为全市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依据,实行层层分级负责制。分管领导要统筹协调指导,跟踪督办落实;牵头单位承担主要落实办理任务;配合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完成任务;没有明确牵头单位的由责任单位承担主要落实办理任务。责任人职务调整的,由接任者接替负责。牵头单位分别于7月10日和12月20日前向市政府督查室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市政府督查室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定期不定期专项督查并将落实情况在媒体上通报,年底组织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兑现奖惩。
附件:1.政府工作报告2013年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工
2.固原市2013年小康社会建设实现程度目标责任分工
3.固原市2013年10件大事15件实事责任分工
4.固原市2013年100个重点建设项目责任分工
5.固原市2013年争取项目资金和融资贷款责任分工
6.固原市2013年招商引资责任分工
固原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26日
第4页—第38页见附件。
附件:www.nxgy.gov.cn/uploadfile/201212/1356571949.41.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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