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果洛州“两基”攻坚及巩固提高方案的通知
果洛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果洛州“两基”攻坚及巩固提高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9-04-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果洛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果洛州“两基”攻坚及巩固提高方案的通知
果政〔2009〕24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果洛州“两基”攻坚及巩固提高方案》已经州委第二十九次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附:《果洛州“两基”攻坚及巩固提高方案》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果洛州“两基”攻坚及巩固提高方案
(2009—2015)
为迎接2010年省政府对我州“两基”工作的全面评估验收,形成全州“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的长效机制,根据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会议和青海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青海省2008-2010年“两基”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教督[2008]11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全州“两基”攻坚工作现状分析
实施“两基”攻坚以来,全州各级党委、政府把“两基”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安排、强化督查、集中攻坚,重点突破,义务教育取得较大进展。2007年,玛多、玛沁、久治三县通过了省政府“两基”验收,甘德、达日、班玛三县通过了州级“普六”验收;2008年6月,未“普九”三县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通过了州级验收。到2008年底,全州各类学校在校学生28806人,其中中小学生28227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27471人,小学生20621人,初中生6850人。寄宿制学校在校生20728人。全州学龄儿童平均入学率98.5%(牧民子女学龄儿童平均入学率98.26%),初中阶段入学率84.4%,青壮年非文盲率95.1%。全州“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54.35%,如期实现了“两基”攻坚阶段性目标。
根据国家“两基”攻坚规划,目前全国未实现“两基”的42个县中,青海省有9个县,占全国未实现“两基”县的21.43%;我州有3个县,占全省未实现“两基”县的33.3%。这三个县自然环境恶劣、地方财力薄弱、工作条件艰苦、基础设施较差,在“两基”攻坚中,办学条件不足,仪器设备缺乏,师资力量不足,“两基”各项指标与国家和省政府的评估验收标准还有较大差距,普遍存在初中阶段入学率低、16和18周岁完成率低、青壮年非文盲率低和师生比过高的“三低一高”问题。根据全省“两基”攻坚规划,要在2010年全面实现“两基”,并在2011年接受“两基”“国检”,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工作繁重。这三个县能否如期实现“两基”目标,能否顺利通过“两基”“国检”,不仅关系到我州的“两基”攻坚进程,还会影响全省乃至全国“两基”目标的实现。
当前,巩固提高三县“两基”指标仅仅达到了国家评估验收的基本要求,“两基”钢性指标比较脆弱,稍有松懈,就会出现下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任务艰巨,下一步“两基”成果巩固提高难度更大、任务更重、需要的时间更长;各县还普遍存在专业教师紧缺、校舍缺口大、危房面积多、教学仪器缺乏、学校设备简陋、教学质量偏低等问题;我州尚未完成“两基”的3个县是全州攻坚战役的硬骨头和最后堡垒。今明两年的时间,是我州“两基”攻坚最后的决战时期,需要通过加倍努力,才能夺取“两基”攻坚战的最后胜利。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和支持青海省等藏区发展双重机遇,强化政府行为,落实目标责任,提高“两基”水平;按照“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和“全面推进抓规划,制度创新抓政策,外延发展抓项目,内涵建设抓质量”的总体思路,坚持求真务实,分类规划,分类指导,科学谋划教育发展,以“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为重中之重,以“两基”迎“国检”为动力,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为载体,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培养合格人才为目标,建立规范有效的保障制度和良性的运行机制;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创新教育发展理念,转变教育发展方式,破解教育发展难题,促进普及与提高、规模与效益的统一,整体推进“两基”攻坚及巩固提高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促进全州“两基”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目标任务
2009年至2015年,在全州掀起二次“两基”攻坚新高潮,坚持一手抓普及,一手抓巩固提高。以加强牧区义务教育为重点,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注重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切实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继续加大教育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速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强化招生、控辍保学和扫盲工作,“两基”各项指标都有较大幅度提高,义务教育、扫盲教育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确保在2010年全面实现“两基”,确保在2011年顺利通过“两基”“国检”,力争到2015年全州基本实现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高质量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目标(简称“双高”)。
(一)2009年—2010年:
巩固提高三县要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师资素质、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控制初中辍学为重点,探索新思路,采取新举措,巩固“两基”成果,提高普及质量。要把初中教育作为巩固提高的重点,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满足初中学龄人口就学需求,切实控制中小学生辍学。切实加强学校管理,建立健全基础教育质量保障和教学评价制度,强化教育教学规范管理,加强教育教学督导检查和评估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州级“两基”核查,促使三县“两基”各项指标不断提高,提前做好2011年“两基”迎“国检”各项工作。玛沁县大武镇永宝牧场在2009年9月接受“两基”州级验收,县、镇政府要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深入分析,查漏补缺,及时整改。
攻坚三县要认清形势,明确目标,不断增强“两基”攻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超前安排、超前完成”的原则,县、乡(镇)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两基”责任,进一步完善“两基”攻坚“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各部门的“两基”职责,做到规划到乡、措施到村、落实到校、责任到人。在“两基”攻坚中,可采取非常规的突破性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规范实施程序,明确政策要求,严格掌握标准,加强薄弱环节,夯实工作基础。建立健全强化教育教学管理的长效机制,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好抓实。随时召开“两基”攻坚情况分析会,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多方参与,齐头并进,合力攻坚的各项制度,确保“两基”各项刚性指标达到国家评估验收标准。
(二)2011年—2013年:
玛沁、久治、玛多三县要充分发挥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继续加强“两基”重中之重地位,进一步巩固提高“两基”成果,“两基”各项指标有明显提高,在2011年接受“两基”“国检”。要把“两基”巩固提高的重心转移到全面提高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和加强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上来,加强对推进“双高”工作的督促检查,使硬件更硬,软件更优。多措并举,优化教育资源,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充分发挥对教师的考核和评价作用,加快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规范教育教学管理,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满足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甘德、达日、班玛三县要继续强化政府行为,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进一步落实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两基”职责,一手抓普及,一手抓巩固提高。解决“两基”工作中出现的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不断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确保在2011年顺利通过“两基”“国检”。切实把教育事业的重心转移到注重质量的内涵式发展轨道上来,以坚持“以规模求效益,以质量求发展”的办学路子,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三教统筹,加大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力度,提高农牧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能力。
(三)2014年—2015年:
各县建立强化政府行为、切实完善教育投入的长效机制,统筹兼顾,强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责任。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全面谋划教育改革和发展,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全面推进“双高”工作。以加强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和科学化管理为重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立德树人作为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采取切实措施,继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方式、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努力向“两基”“双高”目标靠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两基”责任。“两基”成果巩固提高是指在一个县的范围内,“两基”各项指标都有较大幅度提高,义务教育、扫盲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学前教育、高中阶段和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工作在州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巩固提高三县要成立“两基”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两基”巩固提高的长效机制;攻坚三县要进一步充实“两基”攻坚领导机构,加强力度抓落实。全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把“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头等大事,进一步提高对“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不断强化各级政府的“两基”职责。既要抓巩固,又要抓提高,既要求质量,又要重实效。各乡(镇)政府要在抓好攻坚的基础上,抓好巩固提高工作,要按照“两基”职责具体组织实施“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工作。各县政府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工作,亲自研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亲自研究工作方案,亲自抓督办,亲自抓落实;主管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靠前指挥,把主要精力放在“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方面。要切实做到“两基”验收后领导精力不移、工作力度不松、指标要求不降、经费投入不减,一如既往地抓好“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工作。
(二)抓住重点,摸清家底算好帐。巩固提高三县要制定2009至2015年“两基”巩固提高方案,要认真研究“两基”验收后怎么办、巩固提高如何做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巩固“两基”攻坚成果,确保“两基”各项指标不下滑;攻坚三县要制定2009至2010年实现“两基”的规划,把工作重点从小学阶段向初中阶段转移,要把扫盲验收后继续巩固工作如何抓、“两基”攻坚怎么做的问题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两基”攻坚措施。攻坚三县还要根据2010年“两基”验收标准和“四个所有”的要求,围绕目标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16、18周岁人口初等和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对各种钢性指标涉及到的各类数据进行认真分析测算,重点对2009年的6–11、12-14及15和17周岁人口的分布情况、入学情况、分年级就读情况进行专项分析,对未入学的学龄人口逐个登记造册,继续采取扩大招生、举办初中补习班、强化教育班、职业技能培训班等有效措施,为2010年“两基”验收打好坚实基础。
2011年“两基”“国检”的主要内容包括普及程度、师资水平、教育经费、办学条件、学校管理、教育质量、扫盲工作等七个方面,主要检查2009–2011三年来“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实绩以及各项指标达到度,并对义务教育普及程度不达标、拖欠教师工资、D级危房没有及时消除、发生学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及弄虚作假等五个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各县要按照“两基”“国检”七个方面的验收内容,把现状分析清楚,目前的达到度是多少,存在的困难问题有哪些,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县政府做什么、乡(镇)政府做什么、牧委会做什么、教育部门和学校做什么,逐项逐条列出来,明确责任,排出时间表,逐项逐条抓落实。
(三)进一步加强招生和控辍保学工作。继续加强学龄儿童少年入学通知制度、学生全员全程交接制度、流失生报告制度和返校承包制度;严格实行乡(镇)长、校长、村长、家长“四长”负责制和学生全员全程监控制度,采取法律、行政和经济制裁等措施,多管齐下,齐抓共管,严防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升学、转学等环节各种形式的流失。县、乡(镇)干部要坚持深入基层,加大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将每年4月和9月定为“教育法规宣传月”。切实做好每年新生入学前包括校舍、食宿、课桌凳、教材、教师、教学计划、经费预算、学生档案建设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新生入学井然有序,要特别重视新生入学后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加大学生的学籍管理力度,针对目前外出人口多、分布范围广的特点,要完善外出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跟踪管理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取得所有在外借读生的有效证明,防止学生在流动中出现“假流动,真流失”现象,确保所有儿童、少年都能接受有质量保证的九年义务教育。确保应该入学的一个不能少,已经入学的一个不能跑,确保在校学生不流失、不辍学。
(四)继续加大教育投入,积极争取资金,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各级政府要不折不扣地全面落实国家安排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和《中共果洛州委、果洛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州教育发展的决定》,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要抢抓机遇,加快教育项目库建设,积极与省级有关部门衔接,不失时机地争取国家教育项目投资。实施好国家分期分批落实下达的教育建设项目,加强项目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管。建立定期组织危房勘查和鉴定工作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危房改造补助。
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按照“州办高中和职校、县办初中、乡办小学”的办学思路,逐步建立“规模化办学+寄宿制管理”的办学体制,大力建设实用、够用、耐用、配备合理的新校舍和规模适度、管理规范、师资优化、条件完善、质量较高的中小学,逐步形成适度超前、满足需要、和谐公平、优质高效、协调发展的办学新格局。
(五)进一步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科学编制中小学年度预算,管好用好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切实落实地方应承担的资金,做到4个“绝不允许”:绝不允许截留、平调、挪用教育经费;绝不允许出现“挤出效应”,不能因为国家增加投入而减少、替代地方政府对教育的投入;绝不允许用专项资金偿还债务、发放教师工资和补贴;绝不允许出现其他新的乱收费行为。建立科学、规范的教育资金管理制度,保证专款专用。健全预算资金管理制度,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办理各项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当地教育、财政、计划、审计、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的作用,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把义务教育经费预算的安排、中小学教师的聘任和考核、贫困学生的界定以及中小学的收费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一级抓一级,一直抓到基层的每一所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六)继续坚持“两基”攻坚责任制、目标考核奖惩制、事故责任追究制。继续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对教育投入、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控辍保学、成人扫盲和教育教学质量等实行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州、县、乡(镇)政府和州、县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继续层层签订《教育事业发展目标责任书》,细化每年教育目标责任书考核的项目和侧重点,年初有签订,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继续执行《果洛州“两基”攻坚责任追究办法》,将“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工作与各县、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的政绩考核及村社队干的报酬挂钩。
(七)继续实行领导和部门联点“两基”工作制度。继续坚持“两基”联点不脱钩,联点责任不解除的原则,切实落实州、县领导的联点责任。按照2007年确定的州级领导和州“两基”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点“两基”工作的安排,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联点各县、乡(镇)“两基”工作的对象不变,联点领导如有工作变动,及时调整补充。各联点领导要按工作职责经常深入联点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帮助解决突出问题。
(八)进一步加强成人扫盲教育和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各级政府要把基础教育与扫盲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继续坚持县、乡(镇)、牧委会和合作社之间层层签订扫盲目标责任书制度,把扫盲工作列入年度教育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大扫盲和扫盲后巩固提高工作力度,在认真开展“一堵二扫三提高”的同时,结合当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各种形式的扫盲和脱盲后的巩固提高工作。按照“集中为主、分散为辅、集散结合”的原则,把学习文化和学习生产技能相结合,渗透科技培训比重。继续扫除剩余文盲,杜绝产生新文盲,有效控制复盲率。按照学文化、学技术、脱盲、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思路,提高农牧民文化素质,增加经济收入,改善生活境况。
攻坚三县要对近三年脱盲人员的巩固、15–24周岁人口非文盲率等主要指标做出系统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巩固提高三县要大力开展争创无文盲乡(镇)的工作,力争在2015年实现无文盲县的目标。
(九)下大力气狠抓补偿教育和强化教育。各县、乡镇要围绕初中阶段入学率低、16和18周岁完成率低、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辍学率高等“两基”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制定并落实补偿教育方案,对前几年辍学且年龄偏大不宜回到学校就读的16、18周岁人口和18周岁以下僧侣组织义务教育考试,对学龄阶段的辍学生以县乡中心寄校为依托,组织起来采取分层次、单独编班等形式开展补偿教育、强化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攻坚三县围绕2010年“两基”验收标准,继续做好强化教育的规范管理。在积极动员适龄儿童入学就读的基础上,小学四、五年级就读的适龄少年升入初中,通过强化教育完成小学未学完的学业及初中的课程;对从未入学的适龄少年在进行文化补偿教育的同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2010年完成初中阶段入学率指标夯实基础。
(十)不断续建和完善“两基”档案。要围绕在省、州“两基”评估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研究分析“两基”攻坚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按照真实、全面、准确、整齐、高质量、高标准的要求,切实做好县、乡(镇)“两基”档案的衔接、数据审核、文档补充整理、查漏补缺等工作。各县、乡(镇)政府要及时核实人口增减变动情况,并登记造册,补充完善“两基”档案。攻坚三县要随时召开“两基”档案建设工作座谈会,聘请兄弟县有丰富经验的“两基”档案专业人员现场指导,确保各乡镇、各学校都有几个“两基”明白人,使县、乡、校“两基”档案有序衔接,准确无误。各县都要实行档案管理责任制,专人负责,专柜存放,计算机管理,不断提高每年“两基”档案补建、续建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信性,做到各类档案资料齐全、规范,达到“一看就清、一查就准、一核就实”的要求,能如实、全面地反映各县“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工作的实际情况,为迎接“两基”“国检”和实现“双高”目标提供可靠的档案资料依据。
(十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任的“双聘”制,建立中小学教师校际间的合理流动机制,鼓励城镇教师到基层薄弱学校任教。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等方式,建立健全教师、校长考核制度。采取项目培训、脱产培训、交流培训、岗位培训、寒暑假集训、远程教育就地就近培训和请教育合作交流省区专家到我州讲座、上示范课等形式,加强教师培训工作。注重吸引优秀人才当教师,鼓励骨干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强化学校管理,对重点学校和薄弱学校给予重点支持。围绕全省“教育质量年”,进一步加强教研教改,革新教学教法,制定中小学教育教学评估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不断促进学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实现全面管理、全员管理、全程管理,在留得住、学得好上下功夫,突出抓好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工作。加快教学评价制度改革,完善教学质量检测、考试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新课程的跟踪、检测、评估、反馈机制,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新课程。积极开发多样化、有特色的地方课程。加强藏汉双语教学,强化藏文中小学的汉语会话。大力推进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进程,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积极开展第二课堂,丰富师生的校园生活,让学生安心,家长放心。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十二)进一步加强督导队伍建设,加大督导工作力度。建立政府督学资格审查、准入和聘任制度,面向社会聘任兼职督学和特约督学,实现督导队伍专业化。加强对专、兼职督学和特约督学的培训,不断提高督学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教育工作、年富力强的行政管理型和教育专家型相结合的教育督导队伍。州、县教育督导室受州、县政府直接领导,提高教育督导部门规格,加大教育督导部门权威,行使督政、督学职能。州、县政府要保证督导活动所需的经费和必备的工作条件,进一步加强州、县教育督导室的督导功能,要重点做到“坚持四个结合、健全四项制度、做好四项工作”。
第一、认真坚持“四个结合”:即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定期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督前指导与督后指导相结合。
第二、着力健全四项制度:一是建立年度过程督导规划制度,州、县督导室在每年初制定详细的过程督导工作规划,明确州、县两级“两基”攻坚过程性督导的目标任务、重点内容、程序办法等;二是建立过程督导提前介入制度,在攻坚三县接受省级“两基”评估验收的今明两年,州“两基”攻坚办提前介入,组织督导调研,了解三县“两基”攻坚工作的现状,对照标准查找差距,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程度,帮助其制定“两基”攻坚工作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三是建立季度过程督导报告制度,各县“两基”办每季度末都要将过程督导的情况向州“两基”办作专题书面报告,州“两基”办及时做出季度分析报告,总结经验,揭示问题,分析困难,研究对策;四是建立过程督导结果通报制度,州“两基”办在每次过程督导后,将督导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州政府,同时向全州通报,并抄报州“两基”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引导全州“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工作不断走向深入。
第三、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督政工作,重点检查县级政府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依法治教、中小学布局调整、教育投入、办学条件和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进一步明确县、乡(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责任,强化政府行为。二是加大对乡镇和学校的督评力度,主要检查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德育工作、教师职业道德、教学仪器设备配置、乡镇扫盲工作及教育教学改革等情况,逐步实现学校布局合理化、办学条件标准化、教育管理规范化、办学特色多样化,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三是重点检查普及程度、成人扫盲等“两基”各项指标特别是刚性指标的达到度,督促各地在巩固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实施“两基”的整体水平。四是有重点地检查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把“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控辍保学、学校收费以及安全工作等问题列入核查内容,督促落实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十三)州、县都要建立“两基”攻坚“四个一”制度。
一是每月至少编发上报一期“两基”攻坚简报;二是每季度逐级汇总上报一次“两基”攻坚进展情况;三是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两基”攻坚情况分析会;四是攻坚三县每年按规划验收三分之一的乡(镇)。
五、“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的督导评估程序
国家规定县级每年自查、州级每两年核查、省级每三年复查。每次复查结果向省政府报告并向全省通报。经省级“两基”复查,对不能巩固“两基”验收指标的县,当年予以黄牌警告,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第二年单独复查。对连续两年不能保持指标要求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撤销其“两基”县称号,向社会公布并报教育部备案。
(一)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工作的督导评估以县为单位进行。州“两基”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州各县分年度做出规划,分期分批进行督导评估。
(二)县级人民政府按照“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的督导评估标准,先认真进行自查,于每年9月底将自查报告呈报州政府和州政府教育督导室,由州“两基”攻坚领导小组组织专人,每年对各县“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评估结论报州政府审核后,由州政府向省政府提出申请省级督导评估的报告。
(三)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实施对各县“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督导评估结果报省政府和国家教育督导团审核、备案。
六、责任追究
(一)对攻坚三县未完成“两基”攻坚目标的,依据《果洛州“两基”攻坚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果办发[2007]111号)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二)对巩固提高三县未按规划实现“两基”成果巩固提高的,参照《果洛州“两基”攻坚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关县、乡(镇)政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并在全州范围内进行通报:
1、在州政府每年对各县“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过程性督查和动态监测中,因管理不善造成学生大量流失辍学,主要钢性指标特别是入学率、巩固率等严重下滑的;
2、在州政府每两年一次“两基”巩固提高核查和省政府每三年一次“两基”巩固提高复查中,不能巩固“两基”验收指标的;
3、县级财政的教育拨款比例未依法全面达到“三个增长”的;
4、有挪用、截留、挤占教育经费的;
5、学校继续使用D级危房的;
6、拖欠教师工资的;
7、学校发生师生伤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8、在“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阶段性督导评估及“两基”档案建设督查中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对于弄虚作假、指标下滑、问题较多的县,要“一票否决”,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跟踪检查抓到底。
1、坚决做到“五个不放过”:即问题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专人不明确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问题处理无结果不放过,整改效果不明显不放过。
2、对整改措施不力的县实行“黄牌警示制”,连续两次受到“黄牌警示”的县,对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追究责任。
3、连续两年不能保持“两基”达标的县,州政府将建议省人民政府取消“两基”达标县称号,并重新评估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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