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3-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海北州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根据州委十届八次全委会议精神和州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体会议和州委十届八次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用好用活用足国家扶持发展的政策措施,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全力推进高原现代生态畜牧业示范区、高原生态旅游示范区和工业集中发展区建设,加快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加强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实现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推进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

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6%以上;州县属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8%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以上;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6%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8‰以内;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为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现就今年的重点工作提出如下责任分工意见:

一、着力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

(一)推进现代农牧业发展。全面启动海北高原现代生态畜牧业示范区建设工程,抓好科技示范园建设,力保示范园年内形成雏形。(责任单位:州农牧局牵头)巩固提高农牧业集约化经营成果,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和效益增长机制、利益分配机制,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抓好集约化经营的扩面、提质、增效工作,积极探索构建促进草场、土地流转的服务平台,鼓励农牧民以承包、入股等多种形式流转草场、土地承包经营权。进一步优化配置农牧业资源要素,积极探索跨区域集约的路子。(责任单位:州农牧局)稳步推进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探索符合海北实际的城乡互补模式,加快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进程。(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农牧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人保局)加大项目支农力度,积极争取农牧业综合性建设项目,突出项目资金集中整合捆绑使用,重点加强设施农牧业、农牧科技、草原综合治理、中低产田改造、服务体系、生产基地、新能源推广、村容改造等基础性建设。(责任单位:州农牧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环保林业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科技局,各县人民政府)全面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重点抓好海晏县西岔村等4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责任单位:州国土资源局牵头)加大水利设施建设,解决2万人15万头(只)牲畜的安全饮水问题,实施浩门河、沙柳河等4项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完成门源县西滩乡灌区改造等3项灌区及节水改造工程,改善灌溉面积1万亩。(责任单位:州水利局牵头)强化政府在产业发展中的引导与推动作用,继续推进农牧业结构调整,集中精力发展特色产业,着力培育和发展壮大青稞良种繁育、藏系羊本品种选育等12个农牧业特色产业基地,积极探索高原水产养殖和特色养殖。强力推动龙头企业发展,改造提升现有企业,培育引进有竞争力、带动力强的企业。大力发展订单农牧业,扩大集中竞拍品种范围和规模。加快推行农牧业标准化生产和管理,加快农畜产品质量认证步伐,积极培育和打造农畜产品地方知名品牌。加强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建设村级综合服务中心,重点扶持一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责任单位:州农牧局,各县人民政府)深入实施农牧业科技入户工程,推广农牧业增产增收关键技术,提高农牧业机械化水平。(责任单位:州农牧局、州科技局)加强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引导农牧民向二、三产业和城镇转移,增加工资性收入。(责任单位:州人保局、州农牧局)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继续实施整村推进、藏区连片开发、易地搬迁等扶贫项目,完成投资3000万元以上。切实抓好社会扶贫,继续实行联点帮扶。年内力争实现1.2万贫困人口脱贫。(责任单位:州扶贫开发局牵头)

(二)推进特色工业发展。突出四个工业园区建设,进一步优化功能定位、完善规划布局、健全政策措施,加快园区主干道路和供排水设施、输变电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四个工业园区各有3户以上有实力、产业链长的新企业入驻,每个园区有2个以上项目投产。(责任单位:州经商委、州发改委、州交通局、州水利局、州供电公司,各县人民政府)积极引导企业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产业纵向延伸和横向扩展相结合,加快培育煤化工、农畜产品加工、多金属深加工、新材料产业链,大力发展民族服饰、藏毯加工等特色轻工业。重点抓好奥凯热水500万吨洗煤厂、海晏天盛年产5万吨光伏线切材料、门源伊佳750万件民族服饰、祁连亿达0.8万吨牛羊肉精深加工等项目建设工作。突出工业项目建设,继续抓好西海煤炭先锋45万吨矿井、奥凯江仓90万吨矿井、正远小沙龙年处理200万吨铁选矿、门源热电联产、石头峡和纳子峡水电站、门源银灿铅锌矿技改和铜锌矿选厂等项目,力争完成工业投资25亿元,增长20%。(责任单位:州经商委、州发改委,各县人民政府)积极争取省级“123”科技项目,推进铁矿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等重大科技攻关。(责任单位:州经商委、州科技局牵头)抓好项目跟踪服务,确保在建项目按时投产达标、签约项目如期开工建设。突出经济运行协调指导,认真落实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坚持工业经济分析调度季会制度,引导协调生产要素向重点企业和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流动,向煤炭、能源、农畜产品加工等重点产业和品牌产品倾斜,积极争取国家、省级项目贴息及补助资金,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创业服务、信息服务、人才培训支持力度,推动中小企业扩规模、提质量、增后劲。加快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平台和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引导企业把技术改造同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结合起来,加快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推进工业结构由资源初级开发向综合加工制造转变。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促进规范运行。(责任单位:州经商委,各县人民政府)突出资源开发和利用工作,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力度,认真落实州政府与省国土资源厅签订的矿产资源合作勘查协议,支持国有地勘单位和资源性企业加大地勘力度,鼓励商业性勘探,力争实现地勘投资7000万元。(责任单位:州国土资源局牵头)落实《海北州矿产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发挥矿产品价格调节基金作用。(责任单位:州经商委、州国税局、州地税局)

(三)推进高原生态旅游业发展。打造生态旅游品牌。围绕打造青海高原生态旅游示范区目标,抓住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投资2亿元开发祁连旅游资源的机遇,高起点谋划祁连旅游发展规划,进一步提升东方小瑞士景区建设详规,开工建设特色景点。启动实施措温波藏城规划,按功能定位建设好民俗特色一条街和湟鱼家园。完成“各县每年打造一至两个精品景点、开发一至两件旅游新商品”的目标。继续抓好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祁连旅游支线机场前期工作。加强旅游文化建设。依托丰厚的历史民族文化底蕴,着力培育旅游文化品牌,深度开发生态游、健康游、红色游、民俗游等特色旅游,培育中高端旅游,加快金银滩(原子城)国家5A级景区创建步伐。推进旅游资源开发与房地产、矿产、水电、农牧等资源捆绑招商,增强旅游招商的吸引力。加强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加大旅游经济运行监测调度和宣传营销力度,整合旅游优势资源,开发旅游消费项目,培育新的旅游消费增长点。加强与山东省和周边地区的区域合作,构建多层次、多品种、多样性的大旅游圈,推动旅游一体化进程。大力推进“一家一特”为特点的农(牧)家乐和乡村旅游,制定相关标准,推动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接待游客人数和综合收入有大幅提升。(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旅游局、州经商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文化体育局,各县人民政府)

(四)推进服务业发展。统筹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培育金融、保险、文化、信息、社区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与新型工业化相适应的生产性服务业。今年要着力培育物流企业,推进物流园区建设,发展物流业。(责任单位:州经商委,各县人民政府)推进金融创新发展,支持金融业扩展领域、扩大规模、提升水平,提高金融服务能力,促进带动地方发展。(责任单位:州人行、州银监局、州金融办)坚持引进与培育并重,加快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农超对接”等项目建设,争取配送中心和农家店建设项目,扶持一批有规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流通企业,拓展农家店经营范围。进一步加快交通运输、餐饮宾馆、居民服务、咨询信息服务、通讯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责任单位:州经商委、州工商局,各县人民政府)

二、着力扩大投资消费,增强发展后劲

(五)深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重点围绕资源综合利用、绿色环保产业、第三产业、旅游商品开发等领域,完善项目建成投产一批、开工建设一批、前期突破一批、规划储备一批的开发格局,切实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各县人民政府)加大项目前期投入力度,完善前期经费滚动使用机制,坚持项目费用预拨付制度,促成一批公共服务和产业项目尽早立项开工。坚持把缩短建设时限、加快项目落地作为工作重点,简化办事流程,确保项目顺利建设。严格节约集约用地,优先保证技术含量高、产业带动强、投入产出大的项目用地需求,促进投资较快增长。(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切实提高投资效益。(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监察局、州财政局)在抓好工业项目建设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基层政权建设、文化卫生等项目,争取实施35项469公里公路建设项目、73公里村道硬化和30座乡村桥梁建设。(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交通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文化体育局、州卫生局,各县人民政府)突出招商引资工作,切实落实招商引资管理办法,坚持政府投入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并重,有效运用补助、贴息、税收等扶持政策,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突出产业链招商、园区招商、以商招商和小分队招商,有效提高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成功率,形成实施一批、推介一批,洽谈一批、储备一批项目的良性格局。年内重点做好有色金属冶炼、风能开发、新型材料等招商引资项目。力争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4.5亿元。切实做好已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积极扶持外贸企业出口创汇。全力打造“服务”高地,积极营造让投资者、创业者、就业者放心创业、放手发展、活力迸发的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州经商委,各县人民政府)

(六)加大城乡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积极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抢抓省上扩大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的契机,努力以住房建设等投资促进消费。全面完成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民政局、州农牧局,各县人民政府)坚持扩大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加强政府扶持,增加转移性收入;鼓励全民创业,增加经营性、财产性收入,努力通过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人保局,各县人民政府)认真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和拉动消费政策,扎实做好家电、建材、农机、汽车摩托车下乡和以旧换新等工作,刺激农牧区消费市场升级。(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经商委,各县人民政府)积极培育消费热点,深入挖掘文化和体育等产业的消费潜力,拓展多样化、多层次消费。(责任单位:州文化体育局牵头)加强市场运行监测,优化消费环境,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食品市场、畜禽屠宰市场的专项整治,保持消费品市场稳定。(责任单位:州经商委、州工商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质监局,各县人民政府)

(七)充分发挥城镇在扩大投资、引导消费中的载体作用,积极稳妥推进高原特色城镇化进程。加快小城镇给排水、道路、绿化、亮化、环卫、住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实施22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快西海镇及四县县城建设。进一步完善城镇建设和发展规划,突出城镇特色,加快培育城镇支撑产业,强化城镇镇容管理,提高城镇的综合承载力和聚集效应,确保城镇化率达到41.4%。(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八)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全面贯彻落实各类就业政策,加快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新机制,加强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建立动态长效援助机制。发挥好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激励引导企业更多吸纳本地农民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政府就业指导和服务,鼓励劳动者灵活就业,鼓励劳动者以创业带动就业。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年内确保实现新增城镇就业2100人。(责任单位:州人保局,各县人民政府)

(九)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城乡养老扩面提标、低保调标,落实养老保险关系异地接续办法,切实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和城镇居民养老问题;力争全州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再提高10%。推进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巩固和扩大新农保工作成果,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加快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州级统筹。(责任单位:州人保局牵头)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提高社会救助水平,积极争取救灾物资储备库、福利中心等项目建设,落实高龄老人津贴和未成年孤儿生活费。(责任单位:州民政局牵头)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责任单位:州残联牵头)

(十)强化科技支撑。积极争取科技项目和科研课题,加大科技投入,努力提升四个工业园区和高原现代生态畜牧业示范区科技水平。加大科研单位、院校与产业和地区的合作力度,加强科技培训,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科学技术素质。尽快建立健全有利于科技人才成长和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鼓励支持科技人才到农牧区服务。积极培育科技示范基地和示范户,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各县要选派1—2名科技特派员带着政策、项目、资金,深入乡村创建“双赢”示范点。(责任单位:州科技局牵头)

(十一)推进教育优先发展。扎实做好“两基”迎国检各项工作,确保“两基”工作通过国家验收。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2010年开工建设的项目全部交付使用,全面启动19所学校建设项目,制定出台教师调配、学生转移、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积极发展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加强区域教育合作交流,完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职业教育的规模和效益,抓好州职业技术学校扩建工程。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利用学校布局调整后闲置的小学校舍推进农牧区学前教育,建设州直和门源县标准化幼儿园。加快发展民族教育,提高“双语”教学水平。继续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抓好学校安全工作。落实资助中职和高中困难家庭子女就学政策,解决上学难的问题。(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各县人民政府)

(十二)增强文化软实力。挖掘文化资源,培育发展高原特色文化产业,力争产出一批带有浓郁海北特色的文学艺术精品力作,推出民族民间文化产品。推进文化产业示范户、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州图书馆、博物馆、群艺馆、州民族歌舞团业务用房等文化基础设施和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建设,全面完成3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及设备配置,实现乡镇综合文化站全覆盖。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大力推进全民健身,普及群众性体育活动。(责任单位:州文化体育局牵头)抓好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深入推进“西新工程”、“村村通工程”。(责任单位:州广播电视局牵头)

(十三)提高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体系,实施好州第二医院和州藏医院综合楼、四县医院改扩建项目。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加强新农合医保基金监管。全面落实重点疾病重点防治、重点地区重点预防、重点人群重点干预的疾病预防控制策略。切实加强地方病防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州卫生局牵头)认真落实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提高生殖健康水平,改善出生人口素质,增强计划生育综合服务能力,促进人口均衡发展。(责任单位:州人口计生委牵头)

(十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的管理,深入开展新一轮“平安寺院”创建活动,推进寺院民主管理规范化。(责任单位:州民宗委,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积极推动文明海北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大力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及个人品德建设,提高宣传舆论引导能力,坚决清理社会丑恶现象。(责任单位:州文化体育局、州广播电视局)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大接访”、“三官两员”进村入户和“三调联动”,依法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扎实推进平安海北建设;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启动“六五”普法。(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信访局)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加快推进城镇社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人民政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主体责任,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防范重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责任单位: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安监局,各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物价问题,强化市场监管,采取有力措施,保持重要消费品和服务价格基本稳定。(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工商局)加强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建设,做好“双拥”工作,积极开展军民共建,巩固军政军民团结。(责任单位:州民政局牵头)

四、着力推进生态建设,强化环境保护

(十五)坚持保护和建设并举,抓好天然林资源保护、“三北”防护林、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综合治理、国家重点公益林等工程建设,加快黑河、大通河、湟水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草地综合治理,扎实推进青海湖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构筑“一湖三河”生态屏障。加强水土保持,治理水土流失。大力开展义务植树造林,加快城镇园林绿地建设,巩固提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责任单位:州环保林业局、州农牧局,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

(十六)加强草原综合治理和保护,认真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好草原“三害”防治、沙化草场治理、围栏封育等工程。做好退化草场的休牧、禁牧、补播工作,扩大舍饲养殖和饲草种植规模,减少草场载畜压力,保持草畜平衡。(责任单位:州环保林业局、州农牧局,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

(十七)坚持将污染防治总量控制指标作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有关制度,加强重点资源开发区的生态环境监察和露采矿山环境整治,加大农业面源污染、城镇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抓好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责任单位:州环保林业局、州国土资源局)

(十八)坚决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节能降耗目标责任,淘汰落后产能,引导企业加快推进节能降耗技术改造与技术进步,推进能源资源利用和清洁生产。强化节能监察,加强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责任单位:州经商委牵头)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发挥政府机关公共节能示范作用,带动全社会广泛推广节水节电节材,倡导节约资源能源的消费模式。(责任单位:州经商委、州发改委,各县人民政府)

五、着力推进改革,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十九)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经营管理体系;进一步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完善和落实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消除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责任单位:州经商委、州工商局,各县人民政府)积极培育土地、技术、人才等要素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责任单位:州国土资源局、州人保局)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全面推行四县国库集中支付。(责任单位:州财政局牵头)加强与对口支援地区、部门和企业的交流合作,切实抓好山东对口支援规划实施工作,充分发挥援青干部的作用,力争在经济帮扶、人才培训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对口办)深入贯彻《青海省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方案》,把握政策分类,配套权益保障,统筹协调推进,以多样的管理形式创新户籍管理、流动人口管理,切实保障改善民生。(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州发改委等部门,各县人民政府)

六、着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严格执行我州依法行政各项配套制度,依法保障公民的权利。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效能监察,拓宽效能投诉渠道,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强化行政复议工作,拓宽行政复议渠道,提高行政复议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州监察局、州司法局、州政府法制办,各县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坚决避免“红头文件”打架的现象。(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牵头)继续深化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责任单位:州政府法制办,各县人政府)

(二十一)为民执政,建设服务政府。切实加强诚信、法制、市场和人文环境建设,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公共决策机制,提高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效率和水平。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满腔热忱地为民履职、帮民解忧,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扩大基层民主,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为基层组织依法履职、服务群众创造条件。(责任单位:州民政局牵头)进一步加强对公务员的教育和管理,牢固树立人民公仆意识,建设一支艰苦奋斗、勤政为民的公务员队伍。(责任单位:州监察局、州人保局)

(二十二)执行有力,建设效能政府。以提高执行力为突破口,坚持推行首问首办责任制、重大工作和重大项目限时办结制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切实落实责任,强化绩效评估。(责任单位:州监察局、州发改委,各县人民政府)

(二十三)从严治政,建设廉洁政府。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夯实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防线。加强行政监察,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着力从源头防治腐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重点投资项目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资金使用监管制度,切实加大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资源配置、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加强商业贿赂治理,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注重发挥监察行政监督和审计经济监督作用,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严格控制公务消费。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公众和社会的舆论监督。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依法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责任单位:州监察局、州审计局,各县人民政府)

七、工作要求

2011年重点工作分别由各位副州长依照分工抓总,各牵头和参加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承担领导和组织责任。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抓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落实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在落实过程中进一步细化;要主动加强相互配合,及时做好协调沟通,牵头部门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各项重点工作要层层细化,周密部署,做到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使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根据落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动态管理,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政府执行力,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奋力实现“十二五”的良好开局。

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2011年重点工作的情况,请务必于6月20日和12月15日前专题报告州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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