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廉政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黄政〔2009〕18号
颁布日期:2009-05-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廉政工作的通知

黄政〔2009〕18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现就做好2009年政府廉政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反腐倡廉的各项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廉政建设的新成效为扩内需、促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坚实保障,营造良好氛围。

二、工作重点

(一)围绕项目建设抓廉政,确保扩内需、促增长、保民生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1、确保把中央投资真正用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上和老百姓最急需的项目上。年内,对扩大内需建设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监管跟着项目走,用强有力的监管措施和严格的纪律,确保扩大内需资金落实到位。监察、审计、发改、财政等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严把工程项目和资金使用各个关口,做到行政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落实到那里,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那里,绝不能出现截留、挪用、贪污和浪费现象。确保资金使用既符合规定程序,又能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对贪污、挪用、挤占、私分资金和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行为,要依法从重查处,决不姑息;对贯彻落实扩大内需决策部署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对因失职渎职致使扩大内需决策部署得不到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2、确保每一项工程质量都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要科学安排项目,坚决制止低水平的重复建设、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项目,规范项目审批程序,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项目建设既要加快进度,努力多完成投资量和工作量,又要注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各项管理制度,从工程的规划设计、材料选用、施工质量和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从严把关,防止发生事故和出现“豆腐渣”工程。确保工程建一个成一个,能够长期发挥作用。

3、形成对招投标活动的有效监管,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执行投资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严肃重点项目招投标开标现场的各个环节,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各方监督,确保全程透明运作。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优化采购程序,完善监督体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基本制度,认真履行政府采购各项规定和管理职责,实现公平竞争、阳光采购,确保应当纳入采购范围的事项全部纳入,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在项目运作和政府采购中要按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要求,切实做到“七个不准”。1、不准利用职权搞暗箱操作,以打招呼、批条子、搞暗示等为投标人承揽项目,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和建设。2、不准要求项目建设方分包、转包建设工程。也不允许中标方搞层层转包。3、不准为项目建设方指定工程建设材料和各类物资设备的供应商。4、不准索取、借用或接受项目建设方的交通工具、有价证券、礼金等,不准以各种名义收受好处费或回扣。5、不准利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刁难勒索、吃拿卡要。6、不准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插手上述事项。7、不准违反规定层层套取管理费。

(二)围绕热点难点抓廉政,确保改善民生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1、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深入开展农村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加强对政府惠农资金的监管。确保农牧业补贴资金、扶贫资金、新农合补助资金、农牧区低保资金以及老党员老干部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严把“家电下乡”、“农机下乡”等的产品质量关,坚决查处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问题,切实让农牧民得实惠。

2、全力推动保就业、保稳定等政策落到实处。认真落实扩大就业、加强社会保障、解决困难群众生活、建设安居性住房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确保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等资金的规范使用。及时响应群众诉求,认真解决突出问题,妥善化解利益矛盾,真心实意为群众做好事、出实招、解难事。

3、全面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提高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力度,促进行政事业单位规范、有效的管理。以全面推行校务公开为重点,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经费、收费、基建、招生、采购、师资队伍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坚决查处乱收费以及截留、挤占、挪用、虚报教育经费的问题,规范教育收费和教育经费管理使用行为。以进一步规范药品集中采购和开展民主评议医德医风为重点,加强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管,提升服务水平,治理不正之风,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全力推进新一轮医疗卫生改革工作。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为重点,开展对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居民社会保障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大力整治公共管理和服务行业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4、有效维护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群体的利益。严格依法开展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水库移民、生态搬迁安置等工作,严格执行土地补偿和生活安置等有关政策规定,制定符合各方利益需求的补偿标准。对政策规定必须补偿的,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要最大限度的予以解决。以有效的政策激励机制,维护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群体的利益,妥善化解各类矛盾,优化发展环境。

(三)围绕权力运行抓廉政,促进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

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认真学习领会州委书记李选生同志在中共黄南州第十届纪委第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深入推进思维创新、方式创新、管理创新,保证行政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

1、科学民主决策。大额度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安排、重点工程建设等事项的决策上,要搞好调查研究,科学统筹考虑,充分听取专家和社会各界意见。特别是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项目投资等方面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后评价制度和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从源头上保证不出问题。

2、推进政务公开。深入总结政务公开方面的经验,制定和完善具体的实施和监督考核办法,在扩大公开内容、完善公开载体、确保公开质量上取得更大进展,坚决克服和杜绝假公开、半公开、不公开等行为,进一步打造阳光政府。重点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落实扩大内需、促增长、保民生政策的全过程,及时公布重点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严格防止暗箱操作,保证每个环节透明运行。

3、推进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突出抓好三个方面的行政问责。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扩内需、促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政策执行不力的要问责;对公共资金使用不当、投资项目出现重大失误的要问责;对发生损害群众生命财产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问责。以落实投资者首问责任、重大工作和重大项目限时办结、招商引资项目责任追究和督查报告等“五项制度”为重点,推进行政问责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

(四)围绕厉行节约抓廉政,把更多的资金用在建设发展上

1、严格控制行政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精神,厉行节约,各地区、单位接待费用支出要比去年减少10%,公车购置、运行费用和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要在近三年平均数基础上分别降低15%和20%。各党政机关节电、节油、节水指标要在2008年基础上降低5%。

2、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不再建设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严禁为领导干部超标准建造和装修住房。全面清理规范各类达标评比和表彰活动。把行政支出控制在较低水平,建设节约型政府。

3、严格控制乱发津贴补贴。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规范津贴补贴发放。

4、严格控制文件和会议。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会议规模,提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各级领导干部要多实地调研、多现场指导、多靠前指挥,把主要精力用在抓落实上。

(五)围绕制度建设抓廉政,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

1、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集体决策制,完善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制度,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

2、规范重要领域权力运行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的干预。按照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刚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增强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能力。从完善制度入手,切实加大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变更、矿权拍卖、政府采购的监管,依法治理和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3、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加强对已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后评价制度,实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和公示制度。

4、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紧紧围绕解决行政执法行为监督缺失、行政执法制度不完善、行政执法责任不严格等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制度的约束力、适应力和执行力。五要严格落实“一把手”“四个不直接管”制度,强化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和约束。

三、进一步强化对政府系统反廉倡廉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严格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黄南州贯彻落实<青海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的安排意见》总揽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构建警示教育防线为重点,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加快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同步纳入目标管理,同步研究部署,同步检查落实,同步考核奖惩,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坚持不懈地抓好廉政建设。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一级抓一级”的原则,把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每个领导、每个干部身上,增强抓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党员监督条例》,做到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坚决反对和克服好人主义。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各级政府部门是政府廉政建设的主体,要自觉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程,认真研究落实。一要认真抓好本部门廉政建设。进一步细化明确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的具体职责,抓好廉政建设各项重点工作的谋划筹备和组织协调。要盯紧权力集中和管钱、管物、管项目的岗位,创新机制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业务工作和廉政建设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二要按照归口管理原则,抓好分管系统廉政建设工作。积极履行全州反腐倡廉重点工作牵头部门的职责。结合承担的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措施,推动工作开展。三要与各协作单位及时沟通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同推进工作落实。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群众纪律,加强对中央出台的扩内需、促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落实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州委、州政府的权威,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提高政府的执行力。监察部门要加强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促进廉洁从政,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失职渎职行为。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各类专项资金和国债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扩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建立健全审计结果处理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监察工作,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改进工作,促进政府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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