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菏政办字〔2011〕56号
颁布日期:2011-08-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菏政办字〔2011〕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在落实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方面总体情况是好的,对保证政府系统工作的正常高效运转,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确保政务工作高效运转和政令畅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重要性。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是各级、各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各级领导掌握情况、了解动态、科学决策的重要渠道。当前,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搞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确保政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是正确应对各种情况、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各级、各部门必须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把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二、积极推进政务值班工作规范化。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要求,各级政府、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以及与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单位,均应设立专门的值班工作机构或赋予内设机构值班工作职能,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履行本级、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职能。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及重要活动、重大会议等敏感时期,应加强值班力量。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投入,为值班工作配备值班专用电话、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等相应的办公自动化设备,保证应急值守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计算机网络维护管理,按规定及时接收会议通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值班工作的检查指导,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汇报。

三、认真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突发事件信息实行分级报告和逐级上报制度。凡是发生在本地区、本部门或本系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各级、各部门在及时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必须在事件发生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逐级上报市政府。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再书面报告。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但必须同时报告上一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要跟踪掌握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对事件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终报。对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

根据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机制,突发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是报告相关情况的责任主体。各级政府负责报告本行政区域内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信息;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报告主管工作方面及发生在本部门、本单位或系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信息。信息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要素: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信息在上报前要认真做好核实工作,坚决杜绝谎报、夸大或隐瞒等不实现象。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负责接收办理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报告的突发事件信息,同时将上级领导和市领导关于处置突发事件的批示或指示传达给有关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一般不直接向市政府领导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涉密突发事件信息及法律法规对某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报告。

四、建立政务值班和信息报告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对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进行一次自查,重点检查政务值班制度是否建立,值班人员是否到位,是否实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突发事件是否及时报告和处理,值班通讯工具是否完备畅通等,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要不断强化对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监督考核,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报告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要对全市政务值班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值班期间出现空岗、漏岗现象的,传达上级机关交办任务、跟踪落实反馈领导批(指)示不及时、不到位的,迟报、谎报、漏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失职渎职或迟报、谎报、漏报、瞒报信息情况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切实加强对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改进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有关措施,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要建立完善考核机制,强化对政务值班和信息报告工作的考核监督。要加强值班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选派政治敏锐、责任心强、熟悉本单位日常工作规程的精干人员充实到值班工作岗位,并不断加强培训,增强值班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其综合素质。要针对政务值班工作的特殊性,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值班人员,注重研究解决其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发挥好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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