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农村水利建设的意见

颁布单位: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11-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农村水利建设的意见

烟政办发〔2012〕10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东部新区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农村水利现代化进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就加强今冬明春农村水利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水利建设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注重科学治水、依法治水,突出薄弱环节、重点区域,不断加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大力发展民生水利,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今冬明春期间,力争兴建各类水利工程3859项,治理河道187条219.7公里,改善农村自来水工程惠及536个村庄、40.2万人;扩大改善水浇地50.94万亩;建设“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30.3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4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94.43平方公里。工程估算总投资12.65亿元,投工457.1万个,工程量1867万方。

二、工作重点

(一)推进河道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提升防洪减灾能力。将河道综合治理与新农村建设、城市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增加地表蓄水量,充分发挥河道防洪、排水、休闲等多方面功能。巩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成果,搞好工程规划设计,制定工程实施方案,规范建设程序,保证建设质量,确保完成年度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加快沿海防潮堤建设,开展河道入海口综合治理、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和中小河流、中小水库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设,提升水利工程抵御水旱及风暴潮等自然灾害能力。

(二)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确保农村饮水安全。按照“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思路,实施好年度饮水安全项目,加快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进程。实施城市自来水管网延伸、以乡镇驻地为中心和以水库为水源的联片集中供水工程,特别是沿海海水入侵区、水源污染区,要重点实施规模供水,彻底解决因水污染而引起的饮水不安全问题。按照《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立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逐步开展农村排水设施建设,确保饮用水源不受污染。加强单村集中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工作,采取定期监测、安装消毒设备等措施,不断提高水质标准,满足农村群众用水需求和饮水安全。积极应用现代信息管理技术,探索农村自来水工程管理新机制,提倡和鼓励以县市区或乡镇为单位,将多个单村供水工程集中起来,组建农村供水协会或委托供水公司管理,实行用水户参与、专业化管理,足额提取工程折旧费和管理维护费,保障工程可持续利用。规模化供水工程应实行公司制运作、企业化管理。

(三)推进节水灌溉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按照“系统化规划、规模化推进,高标准建设、新技术支撑,文明式发展、用水户参与”的思路,组织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县建设活动,积极探索先进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建设“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初步实现“耕地灌区化、灌区节水化、节水长效化”,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积极推广苹果、大樱桃、葡萄、草莓等高效经济作物的微灌和喷灌等高效节水技术,大力普及果园管灌技术。开展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在粮田区和库灌区优先推广普及管道输水技术,更新改造扬水站老化机电设备,推行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提高灌溉用水效率,保持全市农业用水总量负增长趋势。结合工程管理,抓好灌区测水量水、信息化管理等新技术推广工作。推进烟台市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实施,支持山丘区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加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建立应对特大干旱和突发水安全事件的水源储备制度。

(四)推进水生态工程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原则,把水利工程与自然生态修复、景观建设统一起来,坚持山、水、林、田、路全面规划,以大流域治理为骨干,小流域治理为单元,统筹考虑河溪上下游、左右岸,搞好清淤疏竣、筑堰蓄水、护堤绿化,努力营造“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河塘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改善村民居住环境。突出抓好国家、省、市资助的小流域治理项目建设,促进全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强化对城乡供水水源地、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河流源头区的保护,建立健全“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和水环境安全应急防控体系。结合本地实际,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构建一批跨村、跨乡镇、跨流域的骨干工程,实现水资源高效优化配置。加强地下水超采区和海水入侵区综合治理,改善和恢复地下水生态环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水利建设对提高农业生产能力、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统筹规划、科学组织,确保规划项目和任务目标按时完成。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领导责任和组织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推动农村水利建设顺利进行。要加强舆论宣传,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水利建设。

(二)加大投入力度。认真落实从国有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征收水利建设基金等各项水利投入政策,不断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探索政府和社会联合办水利的路子,逐步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投入渠道;加强水利规费征管,并按要求用于水利事业发展;积极争取上级补助,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确保水利建设资金稳定增长。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规定,确保各项水利建设资金专款专用。

(三)严格工程质量监管。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加强对农村水利项目建设指导,对投资较大的项目要充分考虑多种因素影响,进行方案比较,科学论证,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规定组织实施。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选择专业单位勘测设计,选择有资质、有经验单位组织施工。加强现场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建设优质工程,杜绝安全隐患。树立精品工程意识,积极研发、引进、推广水利新技术,不断提高农村水利工程科技含量。

(四)健全基层服务体系。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到明年年底前,全面构建以乡镇水利服务机构为重点,基层水利管理协调服务组织、防汛抗旱供水专业服务组织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三位一体”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并加大经费保障和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基层水利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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