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煤矿兼并重组期间安全生产联合执法督查的情况通报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煤矿兼并重组期间安全生产联合执法督查的情况通报
| 颁布单位:山西省朔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朔政发〔2009〕8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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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8-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煤矿兼并重组期间安全生产联合执法督查的情况通报
朔政发〔2009〕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朔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市以煤炭企业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煤炭兼并重组期间安全生产联合执法督查工作的通知》(朔政办发电〔2009〕90号)要求,市政府成立了三个督查组,于7月22日开始对全市五个产煤县区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县、区基本情况
1.县区兼并重组方案的批复情况
怀仁县的方案已批复,时间是8月6日;
右玉县的方案已批复,时间是8月17日;
朔城区的方案已通过,批复文件很快将下发。
2.各县区煤矿企业的基本情况
朔城区:全区现有煤矿20座,其中通过复产验收煤矿1座(东坡),其余19座煤矿均处于停工停产(包括5座“十关闭”煤矿)。1-8月份全区发生事故一起(岳海恒宝源煤业公司),死亡2人。
平鲁区:现有煤矿48座,其中生产矿井25座,基建矿井23座;经省煤炭厅批准机械化升级改造矿井18座,已领取开工报告5座(后安、芦家窑、陶卜洼、西家寨、崇升),到目前已有9座实现了综合机械化开采,全区煤矿已全部取消炮采。截止目前为止,通过复产验收煤矿3座(兴陶、西易、北岭),通过复工验收煤矿9座(后安、芦家窑、木瓜界、二铺一矿、陶卜洼、西家寨、井坪、崇升、冯西),经县区批准整改待验收煤矿1座(歇马关),因地质和机械原因批准移架煤矿1座(党新井),其余34座全部停工停产等待参与兼并重组,井下只进行检查瓦斯、抽水工作,驻矿安监员都在岗。1-8月份全区共发生事故2起(芦家窑、西易),死亡2人。
山阴县:全县现有煤矿39座,无通过复产验收煤矿,通过复工验收的煤矿3座(芍药花、东湾沟、武家沟),县煤炭局批准复工整改的煤矿2座(坪南、昌平),其余34座煤矿均处于停工停产状态(包括1座“十关闭”煤矿),1-8月份全县未发生煤矿安全事故。
怀仁县:全县现有煤矿14座,其中通过验收复产矿井1座(芦子沟矿),通过复工验收矿井2座(砂石、峙峰山),县煤炭局批准复工前整改矿井2座(柴沟、虎龙沟),其余9座矿井均处于停工停产状态(包括两座“十关闭”煤矿)。1-8月份全县发生事故一起(峙峰山矿),死亡1人。
右玉县:全县现有煤矿9座,无通过复产复工验收矿井,经过县煤炭局批准复工前整改的煤矿3座(教场坪、东洼北、玉岭山),其余6座煤矿均处于停工状态。1-8月份全县未发生事故。
二、联合执法督查情况
1.全市以煤炭企业为主的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7月3日全省煤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7月17日全市以煤炭企业为主的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会后五个产煤县区及时召开由乡镇、县区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贯彻了安全会议精神,对下半年本县区安全生产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并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大检查,强化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尤其是怀仁县和朔城区都由煤炭局副局长带队对本县区的所辖煤矿进行水害防治的隐患排查,同时安排了县区矿山救护队对矿井的火区和其他隐患进行了排查。
2.安全生产多项制度落实情况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通知》(朔政发〔2009〕6号)下发后,各县区先后召开了专题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进行了安排部署,并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了全面宣传;二是按照行业特点和职责范围同步制定了安全生产各项制度;三是按照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要求,层层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3.《三项行动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五个产煤县区在市政府《三项行动工作方案》下发后都及时制定了本县区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执法,专项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活动。各县区通过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组织煤矿安监管理人员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专题片,对所辖煤矿进行分类督查指导,严格落实防范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4.煤矿企业汛期“三防”工作情况
进入汛期以来,五个产煤县区高度重视,都成立了“三防”工作领导组,编制了工作方案,对煤矿雨季“三防”和井下水害防治工作做了具体安排,责成县区煤炭局抽调专人对辖区内各类煤矿进行全面排查,要求煤矿企业成立领导组,编制灾防计划,落实抢险人员,备足抢险物资。
5.煤矿企业火工品使用情况
各县区都能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凡确需使用火工品的煤矿由市煤管局按照审批程序严格发放,严格监管。直到八月六号怀仁县兼并重组的方案批复以后,市煤管局下发文件要求兼并重组方案已批复的县区(怀仁、右玉)按原先的审批程序审批发放火工品,朔城区、山阴、平鲁三县区方案未得到批复,仍执行市煤管局统一审批程序。
三、现场督查情况
(一)复产煤矿的共性问题
1.掘进工作面未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2.部分综采、掘进工作面的顶板支护不合格,片帮较为严重,极易发生伤人事故;
3.掘进机均无机载传感器;
4.瓦斯检查人员偏少;
5.综采工作面无瓦斯传感器和一氧化碳传感器;
6.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7.复产矿井均存在超能力生产问题。
(二)复工矿井存在共性问题
1.复工矿井大部分存在边建设边生产问题;
2.掘进工作面无测风数据;
3.井下防灭火、隔爆设施不完善;
4.基础资料管理较差,不能完整、规范记录数据、隐蔽工程无记录资料;
5.掘进工作顶板支护不合格,不能按初设要求支护。
(三)兼并重组期间存在的共性问题
1.长期停产矿井或等待兼并重组矿井,极易滋生火灾事故。因无人维护,导致部分煤矿井下顶板离层或大面积垮塌,三大监测控系统陷入瘫痪;
2.当旧体制即将解体,新体制尚未建立或不完善难以进入正常运转时,易造成相互推诿扯皮、安全职责“悬空”的局面,极易发生事故;
3.接管煤矿的主体企业对井下现有的水、火灾害状态不明。
四、需要强调的问题
以上问题各县区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尤其是“一通三防”和探放水的问题。有气体和水害的隐患不怕,怕的是不重视。要认真贯彻落实王君省长在多次会议上强调的要配好“六长”的指示精神。原先是“五长”,现在又加上“一长”,就是强调通风区长的重要性,通风区长是管理“一通三防”的第一现场责任人,要求通风区长兼任矿长助理,就是要提高通风区长的管理地位和切实做好矿井的通风工作,抓好“一通三防”就是抓好煤矿出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的最有力途径之一;王君省长强调“有掘必探”,强调掘进迎头要配长距离的钻机,也就是防止发生突水事故,防止造成矿井灾难性事故。有没有水患,只有通过钻探验证,才能做到心中有数。而我们好多煤矿瓦斯监控系统中看不中用,有些就是一个摆设,来应付检查;掘进迎头的探水钻机也有,但离迎头好几百米,连钻杆都是崭新的,根本没有做到“有掘必探”。有这些现象是非常可怕的,也是极其危险的。我们执法队伍和煤矿纠察队要以检查煤矿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煤矿企业的领导不作为为重点,查到的问题要一追到底,不整改绝不放过。从督查的情况来看,怀仁县这方面做的很好,值得借鉴。
最近,市政府还要责成煤管局、煤监局、国土资源局成立联合督察组进行不间断联合执法,再加上执法队、纠察队的检查,第一要坚决打击兼并企业主体不到位和“六长”不就位就进行生产和建设的行为;第二要坚决打击被兼并企业偷生产和偷回收设备行为。马上要进入冬季,空气更加干燥,瓦斯、煤尘事故突发的高峰期到了,我们更需加大力量加强监管,严防死守,杜绝群死群伤和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建国六十周年大庆和建市二十周年庆典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和政治环境。
二○○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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