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7-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

《阳泉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4年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7月25日

阳泉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4年行动计划

按照《阳泉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纲要(2014—2020年)》工作要求,现制订阳泉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4年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2014年,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巩固两轮“五个全覆盖”成果、办好“五件实事”相结合,与工业化、城镇化相结合,与实施百企千村扶贫开发工程相结合,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结合,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相结合;遵循以人为本、尊重民意,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因地制宜、注重特色,分步实施、分层推进,政府主导、上下联动的原则,大力实施以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重点的完善提质工程;以采煤沉陷治理、易地搬迁、危房改造为重点的农民安居工程;以垃圾污水治理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工程;以美丽乡村建设为重点的宜居示范工程,为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开好头,起好步。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加快各类规划编制

——编制阳泉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总体规划,8月底以前完成。(牵头单位:市农委、市规划局)

——编制县域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10月底以前完成。(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规划局)

——编制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规划,10月底以前完成。(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按照省厅要求,编制各类市级专项规划,主要包括采煤沉陷区治理、地质灾害村庄治理、易地移民搬迁、乡村清洁工程、农村生活污水防治以及省直有关部门要求配套编制的专项规划。(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农委、市住建局、市环保局)

(二)大力实施完善提质工程

围绕加强农村基础建设,突出路、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围绕完善农村公共服务,重点提升农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服务水平。

——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积极实施农村路网改造工程,完成投资1亿元。加强农村道路和户通水泥路的维修管护,确保县公路平均优良率达到75%以上。(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加快娘子关供水二期、龙华河调水、乌河水库建设等重点水利工程,积极实施平定新村、盂县灯花等5个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加快桃河流域综合治理,加快国家水保重点建设工程三期项目建设,完成水土流失治理5万亩。在郊区河底镇实施农村乡镇集中供水工程,解决1.4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4%。(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加快农村生态建设。积极实施退耕还林荒山造林、“三北”防护林、太行山绿化、高速公路主林带建设等各类造林工程,完成各类造林12.44万亩。(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积极改善农村能源结构,抓好新农村电气化县乡村建设,加快农村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在平定冠山、盂县秀水、郊区河底等乡镇实施煤层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入户工程。积极开展好农村两轮“五个全覆盖”回头看,确保农村基础设施长期发挥作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加大农村教育资金投入,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完成15所农村幼儿园的标准化改造工程。(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深化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完善稳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探索建立县域卫生人才一体化培养模式,推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加快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补充机制。(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积极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制度,加强乡镇文化服务站点建设,巩固乡镇文化站、农家书屋、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等各类文化惠民工程成果,组织实施好300个偏远贫困村“一年一场戏”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农村体育文化休闲场所建设,加快实施户户通广播电视工程,发展无线数字用户6000户。(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广电总台)

——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整合城乡基本养老制度,逐步建立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构建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完成120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三)大力实施农民安居工程

积极在采煤沉陷区、地质灾害易发区、贫困山区实施易地搬迁。改造农村困难家庭危房。

——加强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对有煤破坏村庄进行详细调查摸底、评估鉴定,结合新农村建设、城镇化推进和产业布局调整,统筹制定我市采煤沉陷区治理方案。启动盂县路家村镇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实施6个村3217人的搬迁工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

——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对地质灾害高易发区进行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对高危隐患点进行科学检测,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庄,通过详查进一步核实底数,编制搬迁规划。启动4个村的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实施危房改造1067户,其中平定县275户,盂县404户,郊区388户。(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实施易地移民搬迁,完成全市885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牵头单位:市农委)

——实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区移民搬迁工程,完成盂县下庄村移民搬迁新房主体工程。(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实施退耕还林移民搬迁工程,完成2013—2014年度46人搬迁工作,启动2014—2015年度64人搬迁工作。(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四)大力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工程

以农村污水治理、垃圾治理为重点,兼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新一轮农村环境整治,推进垃圾统一收集、污水有序排放、村庄环境整洁。

——实施乡村污水治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在平定县南坳、盂县大吉、郊区下荫营等12个村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生活污水防治项目。(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实施乡村垃圾治理,巩固好乡村清洁工程建设成果,在平定县张庄镇、盂县路家村镇、郊区平坦镇等9个乡镇243个行政村开展乡村清洁工程示范项目建设。抓好平定冠山垃圾填埋场、盂县西小坪垃圾中转站等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项目,不断提高垃圾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加强畜禽粪污治理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积极支持阳泉盛康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盂县西烟镇南社等畜禽业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项目,加快郊区旧街等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农委、市环保局)

(五)大力实施宜居示范工程

——开展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鼓励支持平定县西岭村、盂县闫家沟村、郊区桃林沟村等15个村开展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力争到年底每个县区有1-2个村达到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标准。(牵头单位:市农委)

——加快推进农村改厨改厕和沼气池建设,建设无害化厕所2000个,其中平定1000个,郊区1000个。因地制宜发展户用沼气和规模化沼气。(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农委)

(六)强化政策资金支持

——制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土地使用管理办法。优先安排农民安居工程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设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加大农村土地整治增值收益返还农村比例。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用足用活农村土地政策。(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完善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政策。制定出台我市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保证金管理办法。探索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多元投资体制机制。(牵头单位:市国土局、市发改委)

——积极争取各类金融机构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农村住房、基础设施的信贷业务。(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制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奖促治”政策。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先进县区和美丽宜居示范村实行奖补。(牵头单位:市农委)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成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组,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进行规划指导、综合协调、统筹安排、督导检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委,比照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组办公室的运作模式,市、县两级领导组办公室要成为实体化工作机构。市编办牵头,市农委配合,落实编制、人员和经费。目前开展的涉及农村人居环境的各项工作和工程项目,按照领导不变、分工不变、职责不变、资金渠道不变的原则继续推进。

(二)明确工作职责。对2014年实施方案确定的每一项重点任务,要建立“五个一”工作机制,即“一项重点任务、一个牵头单位、一个责任领导、一个责任机构、一套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表,责任要落实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要突出主体,明确职责。市级负责协调指导,县区负责组织领导,乡村是实施主体。要注重调动农民积极性,激发乡村活力,突出村一级的主体地位和作用。

(三)建立工作制度。为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组建立调度会议制度,调度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研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建立进度、信息报送制度。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地向领导组办公室填报工作进度情况,领导组办公室要做好工作情况的收集整理上报。县级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四)着力抓好落实。各级政府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折不扣地落实政策资金。各部门要有全局意识,形成合力,努力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的不断改善。要通过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把工作着力点建立在研究规律、遵循规律、尊重农民、调动农民积极性的基础上,扎实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各个项目。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轻重缓急原则,优先解决群众最紧迫、最需要的民生难题。要完善村务公开制度,推进项目公开、合同公开、投资额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这件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好事办好。

(五)营造工作氛围。全市上下要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年度任务全面完成。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进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治理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环境整治的浓厚舆论氛围。

附件:2014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内容统计表

http://xxgk.yq.gov.cn/xxgk/jcms_files/jcms1/web8/site/zfxxgk/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140905163711493498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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