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政府班子制度建设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10-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政府班子制度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

《运城市政府班子制度建设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0月15日

运城市政府班子制度建设计划

为抓好市政府班子“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以制度机制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实现作风建设的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特制订本计划。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要求,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握重点,健全完善,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动全市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证。

二、基本原则

制度建设要充分体现改革创新的要求,坚持突出重点,聚焦“四风”,找准症结,完善关键性制度,最大限度地堵塞滋生“四风”的漏洞。坚持科学管用,切实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规范具体,立足实际,着眼于明确、具体、可操作,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的制度,要废弃或修订完善;对制度缺位的,要抓紧研究建立新制度。通过立、改、废并举,建立健全指导性强、行之有效、长期管用的制度体系。

三、总体安排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对照市政府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坚持边查边改边立,分期分步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经摸底梳理,对近年来已制定发布的12项制度予以保留,继续抓好落实。对已制定发布的15项制度予以修改完善;结合政府自身建设的需要,待时机成熟时新研究制定5项制度。

(一)已制定发布需保留的制度(12项)

1.关于规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的意见(运政办发〔2012〕110号)

责任领导:王俊飚

责任部门及负责人:市住建局,靳虎刚

2.关于印发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实施办法的通知(运政发〔2013〕9号)

责任领导:王殿民

责任部门及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厅,杜自立

3.关于印发运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运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运城市人民政府市长碰头办公会议制度》、《运城市人民政府推进项目建设现场办公制度》)(运政办发〔2013〕24号)

责任领导:王殿民

责任部门及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厅,杜自立

4.关于建立健全治理欠薪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运政办发〔2013〕86号)

责任领导:常建忠

责任部门及负责人:市人社局,张登庆

5.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实施意见(运政办发〔2013〕93号)

责任领导:王殿民

责任部门及负责人:市金融办,徐志英

6.关于建立“三位一体”联动督查实施意见的通知(运政办发〔2013〕118号)

责任领导:王清宪

责任部门及负责人:市监察局,赵玉明

7.关于印发运城市政府领导班子改进工作作风方案的通知(运政发〔2014〕7号)

责任领导:王殿民

责任部门及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厅,杜自立

8.关于印发运城市产业集群包联工作责任制方案的通知(运政办发〔2014〕21号)

责任领导:常建忠

责任部门及负责人:市经信委,卢天狮

9.关于印发运城市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运政办发〔2014〕72号)

责任领导:王殿民

责任部门及负责人:市财政局,张殿权

10.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运政办函〔2014〕30号)

责任领导:王清宪

责任部门及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厅,杜自立

11.关于实行行政审批预先审办制的通知(运政办函〔2014〕53号)

责任领导:王殿民

责任部门及负责人: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王继宏

12.关于实行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制度的通知(运政办函〔2014〕54号)

责任领导:王殿民

责任部门及负责人: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王继宏

(二)近期需修订完善的制度(15项)

1.印发关于对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基本规定的通知(运政发〔2010〕4号)

责任领导:王殿民

责任部门及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厅,杜自立

制定时限:2014年9月底前

2.关于印发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运政办函〔2012〕27号)

责任领导:王殿民

责任部门及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厅,杜自立

制定时限:2014年9月底前

3.关于印发运城市工业经济园区产业集群发展综合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运政办发〔2013〕85号)

责任领导:常建忠

责任部门及负责人:市经信委,卢天狮

制定时限:2014年9月底前

4.关于印发运城市招商引资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运政办函〔2013〕93号)

责任领导:王健康

责任部门及负责人:市发改委,张玉忠

制定时限:2014年9月底前

5.运城市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运办发〔2014〕24号)

责任领导:王殿民

责任部门及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厅,杜自立;市接待办,杜国华

制定时限:2014年9月底前

6.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实施方案(运办发〔2014〕32号)

责任领导:王殿民

牵头部门及负责人:市监察局,赵玉明

配合部门及负责人:市财政局,张殿权;市审计局,任永吉;市粮食局,杨生荣;市食药监局,陈汪利

制定时限:2014年9月底前

7.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的实施意见(运办发〔2014〕25号)

责任领导:王健康

责任部门及负责人:市外侨办,李峰

制定时限:2014年9月底前

8.关于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的意见(运发〔2014〕7号)

责任领导:常建忠

责任部门及负责人:市安监局,蒋同军

制定时限:2014年9月底前

9.关于邀请市政府领导参加政务活动的规定和流程

责任领导:王殿民

责任部门及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厅,杜自立

制定时限:2014年9月底前

10.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督查工作制度

责任领导:王殿民

责任部门及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厅,杜自立

制定时限:2014年9月底前

11.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窗口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运政办函〔2014〕74号)

责任领导:王殿民

责任部门及负责人: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王继宏

12.运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

责任领导:王殿民

责任部门及负责人:市编办,张保安

13.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

责任领导:王殿民

责任部门及负责人:市财政局,张殿权

14.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责任领导:王殿民

责任部门及负责人:市财政局,张殿权

15.市直机关接待费管理办法

责任领导:王殿民

责任部门及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厅,杜自立;市财政局,张殿权;市接待办,杜国华

(三)下一步需要研究制定的制度(5项)

1.市政府党组学习制度

责任领导:王殿民

责任部门及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厅,杜自立

制定时限:2014年9月底前

2.市政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实施办法

责任领导:王殿民

责任部门及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厅,杜自立

制定时限:2014年9月底前

3.市政府领导调查研究制度

责任领导:王殿民

责任部门及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厅,杜自立

制定时限:2014年9月底前

4.关于加强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的制度

责任领导:常建忠

责任部门及负责人:市国资委,卢天狮

制定时限:待中央、省相关文件发布后制定

5.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

责任领导:王殿民

责任部门及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厅,杜自立;市监察局,赵玉明;市财政局,张殿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陈云龙

制定时限:待中央、省相关文件发布后制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有关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统筹协调,亲自督促落实。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制度建设和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抽调专门人员,集中精力,集中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二)充分征求意见。坚持开门建制度,各责任部门要通过调研座谈、征求意见、听取专家论证等多种方式,集思广益,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制定出台的每一项制度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及时公布制度建设成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扎实推进落实。各责任部门要按照计划,扎实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对成熟适用的制度,要牵头抓好落实;对需修改完善、且条件成熟的制度,立即组织修改、制定;对条件不成熟的制度,不急于出台;对于拿不准的制度,可先试行。本计划在执行过程中,经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制度建设工作问责制。市政府办公厅要对本计划所列各项制度制定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进展情况。对因组织不到位、工作不负责等原因致使任务不能按期高质量完成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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