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2-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
长政办发电[2013]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写、报送及发布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内容
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概述。主要反映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工作措施、做法、经验及取得的成效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要反映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的方式和条数,按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单位文件)、工作动态、决策、行政职权分类,分别公开的条数及所占比重等。
(三)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主要反映各单位按照《关于印发山西省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71号)精神,对相关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等。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要反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条数,简要分析依申请公开集中在哪些行业或领域及申请的主要内容、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包括同意公开、同意部分公开、不予公开、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或者不属于本机关所掌握政府信息的情况及所占比重)等,不予公开的主要原因等。要严格按属性统计依申请公开数据,避免将政策咨询、信息检索、行政许可等列入依申请公开事项。
(五)咨询处理情况。主要反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处理条数、咨询的主要内容、咨询处理的措施和结果等。
(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主要反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件数,投诉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主要反映本级、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支出与收费情况、支出的主要用途等。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以上内容不得缺项,并按照要求进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分类分析。
二、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编写发布本县(市、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通过印发通知的方式,组织本县(市、区)有关单位及本行政区各乡(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写、发布等工作。
(二)市直各有关单位负责编写发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三)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于2013年3月10日前,将本县(市、区)、本单位的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电子版报送市政府信息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科。
(四)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条例》规定,于2013年3月31日前,将本县(市、区)的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在本县(市、区)的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市直各有关单位的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要在“中国长治”政府网站上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年度报告”栏目中发布,以方便公众查阅。
(五)请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汇总本县(市、区)、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情况,并提出改进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建议,于2013年4月1日前将书面报告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政府信息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科。
联系人:平振强
联系电话:2039145??2023284
地址:长治市政府大院1号楼二层市政府信息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科
附件:市直有关单位名单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2月27日
附件下载:
[长政办发电[2013]18号3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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