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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吴鹏翔等四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的决定
| 颁布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1-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吴鹏翔等四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的决定
陕政办字〔2014〕2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在2011—2013年年度考核中,吴鹏翔、郭良、杜蓬勃、杨建辉等四位同志表现突出,连续三年被评定为优秀等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经研究决定,给以上四位同志分别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不断进取,再创佳绩。全厅干部职工要学习先进,创先争优,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共同推动办公厅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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