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省文物工作会议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1-02-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省文物工作会议的通知

陕政办发明电〔2011〕1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省政府定于2011年2月24日在西安召开全省文物工作会议,省政府领导同志将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总结“十一五”期间文物工作,安排部署“十二五”期间文物工作。

二、时间地点

时间:2月24日8:30—12:00,会期半天。

地点:陕西宾馆12号楼3—3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各设区市政府(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主管市长(主任)和文物局局长;

2.邀请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省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3.省文物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委(省宗教局)、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厅、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旅游局、省政府法制办、陕西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海关负责同志;

4.请陕西日报社、陕西人民广播电台、陕西电视台派记者参加会议并作会议报道。

四、其他事项

1.请西安地区以外参会人员于2月23日下午在陕西宾馆12号楼一层大厅报到,西安地区参会人员于2月24日上午8:00前在会议现场报到。

2.请各参会单位及新闻媒体于2月22日18: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省文物局。

联系人:范仲兴

联系电话:029—85363193、85360129传真:029—85360119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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