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2013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2013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3-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2013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汉政办发〔2013〕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中市2013年价格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7日
汉中市2013年价格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省物价局长工作会议和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把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市场化改革作为主攻方向,把保障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稳物价为重点,强化行为监管、推进专项整治、加强依法行政,全力保持价格总体水平基本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在4%以内。
一、强化价格监测调控
1.着力加强价格监测。继续加强粮食、食用油、肉禽蛋、蔬菜等主要农副产品和成品油、钢材、煤炭、化肥等重要生产资料价格监测,逐步建立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价格实时监测体系。
2.加强价格分析预警。针对价格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月、季度价格形势分析,提出综合性调控建议。加强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的监测预警,积极防范、应对价格异常波动。
3.调控“菜篮子”价格。密切关注生猪市场价格走势,适时启动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完善价格调节基金管理的制度建设和政策体系,推进平价商店建设,构建稳定蔬菜价格长效机制。
4.引导市场价格预期。做好信息公开和价格宣传工作,准确解读价格政策,切实提高价格宣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引导社会客观评判价格形势,树立理性消费观。
二、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
5.改革油气价格形成机制。积极落实中、省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缩短调价周期、改进调价方式。落实省上确定的天然气增量气价一步调整到位,存量气价格分步调整到位,居民用气价格暂不调整的改革措施。规范天然气管道运输和城镇管道天然气价格管理。
6.稳步推进电价改革。对水电上网电价实行标杆电价,汉江流域同一主体投资水电站实行统一定价。加快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改革,推进发电企业和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工作。认真落实城镇居民户表改造的价费政策,推动两家电网公司趸售电价试点。
7.继续推进水价改革。落实省上制定的城市供水价格改革意见,完善水价成本公开制度,推进计价方式改革,加快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改造,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推进农业供水价格综合改革。
8.完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总结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经验,进一步扩大到所有试点公立医院。全面完成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清理规范工作,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开展以管理支付指导价格为目标的改革试点工作。
三、切实降低流通费用
9.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费用。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降低流通费用的十项政策措施,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政策,规范农产品流通领域收费行为。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的违规收费行为,落实对农产品生产流通中支持性价格政策。
10.监督公路收费政策的贯彻实施。强化对中省有关节假日小型车辆通行费减免、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和降低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等政策在我市的全面贯彻落实,规范汽车客运站收费行为。衔接好地区间公路清障施救收费标准。
11.加强重点行业价费监管。认真落实清理规范水电气热、铁路、民航、邮政等经营者提供的延伸服务收费行为,优化和下调银行卡刷卡手续费,规范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指导电信企业简化套餐内容,降低资费水平。
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12.健全差别价格政策。落实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价格政策,制定“三废”等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项目价格支持政策,建立超定额累进加价和超限额惩罚性价格制度。
13.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严格执行省定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和生物质能源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并根据电量和发电成本变化情况合理调减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及补贴标准。
14.推进环保和生态资源收费改革。落实省上制定的提高重金属污染物、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排污费标准的政策。落实开征风景名胜区资源有偿使用费和扬尘排污费,完善水土保持等生态补偿收费政策。
五、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15.完善物价补贴联动机制。合理测算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适时调整物价补贴联动机制的启动条件和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及时落实并发放补贴资金。
16.加强教育医疗价格管理。依法查处择校费、赞助费等与入学、入园挂钩以及服务性代收费等行为。从严控制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价格。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价格动态管理,整顿规范植(介)入类医疗器械价格秩序。
17.加强旅游价格监管。探索建立标杆价格、门票价格评估制度。做好节假日及“中国最美油菜花节”期间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的整顿规范工作,重点做好宾馆、酒店住宿业价格备案、餐饮业明码标价、景点门票价格优惠、景区旅游产品价格监管等工作。
18.加强房地产等价格监管。继续落实中省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及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做好物业服务收费备案等工作。完善殡葬服务、有线电视等价格政策。
六、整顿市场价格秩序
19.强化价格监督检查。继续开展教育、医药、金融、房地产以及资源性产品和环境保护等领域价费检查,大力规范涉农涉企价费秩序,指导行业组织加强价格自律,严打游资炒作、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20.强化价格举报工作。加快完善“12358”价格举报平台,及时受理群众价格举报。继续落实明码标价和明码实价制度,不断健全社会价格监督网络。
21.强化反价格垄断执法力度。组织开展《反垄断法》实行五周年宣传普及活动,提高反价格垄断执法力度,从严查处价格垄断案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推动市场公平竞争。
22.提升价格监管和服务水平。贯彻落实《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积极开展公用事业和垄断行业成本监审及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建立健全药品价格评审制度和技术体系。强化涉纪、涉案、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建立收费证管理动态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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