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5-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汉政办发〔2011〕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中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汉中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1—2013年)

为加快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学前三年教育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陕政办发〔2011〕13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发展学前教育,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整体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全市共有幼儿园655所,小学附设学前班236个。其中公办幼儿园87所,占13.3%;民办568所,占86.7%。城市33所,占5.04%;县镇90所,占13.74%;农村532所,占81.22%。在园幼儿57558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62.28%。我市现有幼儿园教职工4441人,其中园长622人、专任教师2573人、保育员544人、其他702人。其中,专科以上学历1828人,占41.16%;财政供养699人,占15.74%;具备教师资格证书1584人,占36%。

目前,我市学前教育发展面临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公办园数量过少,城乡发展不平衡,专任教师、保教医生短缺,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差等。

二、指导思想

要把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的突破口,作为重大民生工程,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夯实各级政府责任,以县为主,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按照“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要求,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推动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按照“省定标准、以奖代补,市级统筹、布局规划,以县为主、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通过新建、改扩建、购买服务的方式,大力推动县、乡幼儿园建设,每个县城至少建成1所标准化幼儿园,全市建成139所符合国家标准的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按照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原则,使幼儿园(班)覆盖全部行政村;形成学前教育县区、乡镇两级骨干体系和县区、乡镇、村三级服务网络。完成4500名教师和600名园长的培训任务。基本实现学前一年免费教育。积极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到2013年底,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全市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8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6%。

(二)年度任务

1.2011年工作任务

(1)加快县区、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建成4所县城(城区)标准化幼儿园,其中汉台区、南郑县、西乡县、宁强县各建设1所。建成56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其中,汉台区5所,南郑县7所,城固县6所,洋县9所,西乡县5所,勉县5所,宁强县7所,略阳县6所,镇巴县3所,留坝县2所,佛坪县1所。洋县要实施好国家中西部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试点项目。

(2)推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逐步实现小区配套幼儿园与小区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城镇小区、行政村幼儿园覆盖率达40%。全市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77%,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9%。

(3)启动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按省上安排,从2011年9月起,所有公办(包括教育部门办、集体办、其他部门办)幼儿园免收入园保教费,民办幼儿园比照公办幼儿园免费标准减收保教费。所需经费由省、市、县各级财政予以保障。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逐步配足配齐教职工,并根据生源变化情况及时予以调整。根据编制定员和工作需要,各县区按照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全省统一公开招考公办幼儿园新任教师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招聘工作。对1500名教师、200名园长进行培训。拓宽幼儿教师培养渠道,办好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和城固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为普及学前教育培养足够数量的合格教师。

(5)积极发展早期教育。扩大0-3岁早期教育试点,开展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每个县区择1所幼儿园,建立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康复资源中心,开展对特殊儿童及家长的教育指导。

(6)规范管理。规范办园行为,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强化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工作,配备专职安保人员,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治理的原则,清理整顿无证办园。不断提升幼儿园办园水平,各县区符合国家标准的幼儿园达到行政区域内幼儿园总数的70%以上。推进幼儿园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启动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信息化管理试点工作。

2.2012年工作任务

(1)继续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建成4所县城(城区)标准化幼儿园。其中汉台区、城固县、洋县、镇巴县各建设1所。

建成42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其中,汉台区2所,南郑县6所,城固县5所,洋县4所,西乡县5所,勉县5所,宁强县5所,略阳县2所,镇巴县6所,留坝县1所,佛坪县1所。

(2)加强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的检查。继续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各县区城镇小区、行政村幼儿园覆盖率达到70%。全市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8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2%。

(3)继续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落实好相关政策措施,稳定保障水平。

(4)继续根据省上安排,在总结2011年招聘工作的基础上,各县区做好招聘工作。完成1500名教师、200名园长的培训任务。

(5)积极发展早期教育。认真抓好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建立儿童随班就读康复资源中心,开展对特殊儿童及家长的教育指导。

(6)严格规范管理。坚持“以游戏为主,保教并重”的原则,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努力消除不安全隐患。加大清理整顿无证办园力度。各县区符合国家标准的幼儿园达到辖区内幼儿园总数的80%。推进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完善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扩大试点范围,覆盖30%的幼儿园。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和城乡结对帮扶长效机制,落实全市10个省级示范幼儿园对口帮扶任务。

3.2013年工作任务

(1)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县区、乡镇幼儿园建设任务。建成4所县城标准化幼儿园,其中,勉县、略阳县、留坝县、佛坪县各建设1所。建成41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其中,汉台区2所,南郑县6所,城固县5所,洋县3所,西乡县4所,勉县5所,宁强县4所,略阳县2所,镇巴县6所,留坝县2所、佛坪县2所。

(2)继续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办好普惠性幼儿园。幼儿园覆盖全部城镇小区和行政村。全面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8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6%。

(3)继续全面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进一步落实好政策和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

(4)继续根据省上安排,县区做好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完成1500名教师、200名园长的培训任务。

(5)加强对0-3岁早期教育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形成科学的早期教育指导方案。继续抓好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

(6)进一步规范管理。继续坚持“以游戏为主,保教并重”的原则,使“小学化”倾向得到有效遏制。加强幼儿园安全防护工作的监管,努力消除不安全隐患。继续通过分类治理、改造提升和督促整改的方式,全面排查、清理整顿,坚决消除无证办园。全市幼儿园基本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推广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改革试点成果,扩大试点范围。幼儿园信息管理试点范围覆盖全市50%的幼儿园。继续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和城乡结对帮扶长效机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展示帮扶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大统筹力度,将学前教育设施建设纳入到城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建设规划中。把学前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教育、发改、财政、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人口计生、建设、土地、规划、公安和物价等相关部门,全面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推进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做好规划。按照年度建设任务,统筹编制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专项建设规划。要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校舍和公共资源,按照办园标准改扩建公办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要统一标准、统一设计。

(三)加大投入。市上每年安排500万元学前教育经费,用于支持城乡幼儿园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配套补助。各县区财政也要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市上实行以奖代补,按计划每完成一所新建或改扩建乡镇以上公办中心幼儿园奖10万元。

(四)加强政策扶持。根据《国务院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和省上制定的关于各类幼儿园办园标准、收费标准、教职工编制标准、学前一年免费教育的实施办法,落实关于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在资金、设施设备、师资配备等方面鼓励和扶持城镇小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捐资、出资举办普惠性幼儿园。鼓励大中型企业建设幼儿园,按公办幼儿园统一管理。采取激励政策、专业培训、提高待遇等措施,鼓励和吸引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学前教育工作。县区政府要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制定考核标准,按照考核等次给予相应奖励,推动办园质量不断提升。

(五)强化管理。学前教育以县为主统筹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专门机构,对学前教育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加强对幼儿园的审批和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不断提升办园质量。开展理顺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改革试点。坚持科学保教,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

(六)加强督导。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加大对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督查力度。市委、市政府已将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作为每年考核县区委、县区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指标,并将县区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情况作为创建“双高双普”和“教育强县区”的重要评估指标。市、县区要逐级签订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责任书,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大对目标任务落实、经费投入、教师队伍建设、保教质量、安全管理以及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学前教育推进工程等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每年将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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