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隐患查治活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10-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隐患查治活动的通知

铜政办发〔2012〕10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10月16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安排部署,市政府决定于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市范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隐患查治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坚持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不放松

9月份以来,全省接连发生了7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10月10日,西安市周至县引汉济渭工程项目民工宿舍发生12人死亡的重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也给全省稳定向好的政治局面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分析这些事故的原因,绝大多数是由于违法违规造成的。我市今年前三季度安全生产形势虽然保持了总体平稳的态势,但是,全市安全生产的基础依然薄弱,“打非治违”工作还存在不深入、不彻底的问题,事故防控的压力仍然较大。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做好党的十八大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把继续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根本目标,认真贯彻落实10月16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采取更加严密和有力的措施,坚持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不放松,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和四季度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迅速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隐患查治活动

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10月16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隐患查治活动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当前全市正在开展的为期60天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迅速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隐患查治活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集中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在隐患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已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继续保持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以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对各类事故隐患进行打击和整治。

(一)工作重点和内容

突出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9个行业领域为重点,将《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政办发〔2012〕46号)明确的13项共性内容,作为全市“打非治违”隐患查治活动的主要任务。

煤矿安全:以高瓦斯、水害和煤层易自燃发火的矿井为重点。全面检查瓦斯防治、水害事故预防、防灭火、预防大面积冒顶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停工停产整顿矿井整改情况。对硐室开采、房柱式开采等落后方式,以及无保安煤柱、未采用液压支架等可靠支护方式的煤矿要坚决予以关闭并淘汰;加强对在建、扩建、整合以及生产矿井的隐患排查治理,凡是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矿井,必须按规定停产整改。凡是未批准生产的煤矿一律不得生产,严防事故发生。

非煤矿山安全:把非法盗采、越界开采矿产资源和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未按批准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露天小采石厂等作为检查的重点。对管理不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易引发事故和造成环境、水质污染的,重点进行打击和整治。

道路交通安全:以“两路一车”(高速路、农村路,客运车)为重点。加大包茂高速、省道305线和山区农村道路的检查力度。建立完善电子信息共享系统,加强路检、巡察力度,坚决取消“红眼客班”,确保“两客一危”(从事旅游的包车、长途客车和运送危化物品车)限时、限载、限速措施落实到位。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高速公路上下乘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驾驶员资质审批,全面排查客运企业和车辆的营运资质、手续、例检及车辆出站,从源头上做好事故防范工作。积极推广“武功经验”,充分发挥农村安全协管员作用,建立完善执法机制,消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盲区。集中查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和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建筑施工安全:以施工现场及施工单位为重点。对建筑施工单位的员工宿舍安全条件、防火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凡是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一律进行清理和拆毁,决不能留后患。加强对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单位的检查,查找在工程建设和施工中存的隐患,把消防安全责任制、节假日治安防火值班制度、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制度落实,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起重机械等施工设备安全运行,脚手架、模板支撑、深基坑、洞口、临边有效防护作为必查内容,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预防事故。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把是否存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等问题为重点。对存在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重大隐患,必须严格整改。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城乡结合部的城中村和“九小”场所(小商场、学校、医院、餐饮店、旅馆、歌舞娱乐厅、网吧、美容洗浴店、生产加工厂)消防安全的排查力度,加强巡检巡查,及时排查治理隐患,严防因火灾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等环节作为重点。对危险工艺流程、产品储灌区和高速公路、城市内加油及加气站(点)等进行检查。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实行动态监控和人员培训制度进行排查,凡未按规定安装GPS定位系统和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不得上路营运。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切实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

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冶金以及铁路、电力等行业都要按照要求,结合行业特点,明确隐患排查治理和检查重点,确保检查不漏行业,隐患排查治理不留死角,监管监察不挂空档。

(二)活动方式

此次“打非治违”隐患查治活动分企业自查、区县、市级部门全面检查、市上督查检查三个阶段,采取领导带队、实地检查、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分片包检、评估反馈的方式进行。

(三)阶段划分

此次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10月25日):企业自查阶段。各企业要广泛发动,深入车间、班组和岗位,全面细致地开展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严格按照整改“五到位”的要求,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第二阶段(10月26日至11月15日):全面检查阶段。各区县要按照明确的检查内容,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逐一登记,建档立案,严格整改。区县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包括中、省、市属企业)检查率要达到100%;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所管辖行业内的企业(包括中、省属企业)检查率要达到50%。同时,对水利、校舍等工程建设项目全部排查。

第三阶段(11月16日至11月17日):督查检查和总结评估阶段。市政府成立5个督查检查组,分赴各区县开展督查检查,各督查检查组到各区县检查不得少于3个乡(镇),检查企业或作业场所不得少于15家(处)。督查检查结束后,各区县和市级督查检查组牵头部门要认真对检查督查中采取的主要措施、责任落实情况、任务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进行评估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任务分工如下:

第一组由市煤炭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参加,对耀州区进行督查检查;

第二组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煤炭局参加,对印台区进行督查检查;

第三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参加,对王益区进行督查检查;

第四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安监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参加,对宜君县进行督查检查;

第五组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安监局、市工信局、市质监局参加,对新区进行督查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任务和形势,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把这次活动作为年底前的一项重点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在督促整改的同时,及时做好统计汇总。活动中要主动加强联合执法,在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上下功夫,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强化监管上下功夫,确保检查的严肃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要突出工作重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能整改的事故隐患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完成限期,切实从根本上消除不安全因素。检查督查中查出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严厉进行打击和整治,不符合生产条件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三)落实责任,严格追究。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检查责任。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对此次活动要亲自部署,并带队进行检查。要坚持客观、真实、公正地开展检查督查活动,不得私自放宽检查督查标准和改变检查督查结果。对检查中责任不落实、不认真、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因非法违法行为等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监管,守土有责。在做好检查督查的同时要不断强化安全监管,紧紧盯住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落实责任,把工作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值班调度要确保24小时人员在位,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和处置制度,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和四季度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各区县、市级督查检查组将工作总结于11月2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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