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咸政办发〔2012〕116号
颁布日期:2012-07-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咸政办发〔2012〕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人民银行咸阳市中心支行、咸阳银监分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2年7月30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

人行咸阳市中心支行咸阳银监分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咸阳市政府《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及推进计划》要求,因地制宜,制定措施,明确目标,扎实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尤其是通过建立农户信用档案、评定信用户、开展创建信用村镇等活动,农村经济主体信用意识逐步提高,农村信用环境明显改善。但同时也要看到,目前全市信用环境仍不能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整体信用基础比较薄弱,信用体系不够完善,影响了金融资源在农村的聚集和配置。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在农村培育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气,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农村金融机构积极拓展业务,创新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产品;有利于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因此,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使命感,合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以整合农户和农村企业信用信息为基础,以健全信用评价制度为手段,以开展信用村、镇、县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培育农村信用文化为支撑,以健全农村信用服务体系为保障,逐步建立起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争取经过3-5年的努力,基本形成农村信用制度比较健全、信用市场有序发展、信用服务初具规模、信用奖惩机制有效运行、农村经济主体诚实守信的农村信用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规划,全面部署,协调推进,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合力。同时,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为重点,努力在信用档案建设、信用评价和奖惩机制等关键领域率先实现突破。

坚持制度建设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既要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信用管理制度,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又要加大信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培育农村经济体的金融意识和信用意识。

坚持行政推动与群众创建相结合。切实发挥行政引导和推动作用,形成“政府主导、人行推动、银监部门指导、金融行业先行、农村各界参与”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格局。同时,充分调动农户、农村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各类行之有效的信用实践活动。

坚持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相结合。通过政策引导、制度安排、市场约束,给守信者更多的优惠和便利,对失信者给予必要的制约和惩罚,从而在农村形成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信用文化。

坚持信用体系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三)主要任务。

1、建立和完善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征集机制。以农户基本信息和信贷信息为切入点,以为每一个农户建立一套信用档案为目标,组织农村金融机构做好农户信用信息征集工作,建立农户信用档案,并逐步实现信息共享。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为依托,采集与银行发生信贷关系以及有贷款意向的农民个人信息,建立农民个人信用档案。以企业征信系统为基础,采集农村企业的信用信息,建立农村企业信用档案。从而构建农户、农民、农村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为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提供多层次的信息支持。

2、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评价机制。采取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依托信用档案信息,建立科学规范的农户信用评价办法与评分标准,建立符合农村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与标准,客观、公正地做好信用评价工作,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建立内外部相结合的信用评价机制。加强信用评价结果在银行贷款、市场交易、创先评优等方面的应用。

3、建立和完善信用村镇建设工作机制。总结近年来开展信用村镇创建活动经验,进一步健全信用村镇建设领导和工作机制,完善信用村镇创建办法,细化信用村镇评定条件,严格信用村镇考核程序。在此基础上,围绕信用制度建设、信用村镇建设情况、金融资产质量、金融债权保护等内容,探索开展创建信用县活动。通过有针对性的信用实践活动,促进农村地区整体信用环境的改善,形成以信用促发展的良好局面。

4、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奖惩机制。制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政策措施,推动信用信息产品在农村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和金融机构中的应用,使守信者得到实惠,失信者受到制约甚至付出代价。农村金融机构要对信用良好的农户和农村企业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大力宣传守信典型,曝光失信行为,依法追究严重失信者的法律责任,从制度上防止各类失信行为的发生,保障诚实守信风气的形成。

5、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服务机制。推动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信用担保机构,解决三农发展中抵押担保不足的问题。大力促进“农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金融机构”等多种形式的农村信用共同体的发展,拓宽农村地区融资渠道。继续推动和完善农户联保等农村互助担保组织建设,逐步建立适应农村经济特点的新型担保方式。探索建立反担保和再担保机制,增强农村信用担保机构的抗风险能力。支持信用调查、信用评级等征信机构到农村拓展业务,为农村经济主体、金融机构提供多方位的信用服务产品。在逐步形成“农户+征信+信贷”模式的基础上,继续规范和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建设工作

6、建立和完善农村地区信用教育培训机制。以增强信用意识、普及信用知识、培育信用文化为着力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信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要以村、镇和县文化站为依托,建立金融和信用知识宣传站。把信用宣传与“三下乡”、展销会等农村社会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扩大信用宣传覆盖面,增强信用宣传的有效性。

三、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措施

(一)切实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协调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成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组织领导机构,把改善农村信用环境放在与改善投资环境同等重要的位置,建立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农村地区情况复杂,千差万别,要按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明确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使农村信用户体系建设有计划、按步骤顺利推进。

(三)大力培育和宣传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先进典型。按照“整体推动、重点突破”的办法,分层推动,积累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向深纵发展。大力培育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广泛宣传通过优化信用环境对农村经济发展带来的良好效应,为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四)依托农村信用体系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要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与执行货币政策、完善农村支付结算体系、维护金融稳定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积极参与当地政府组织规划农村发展项目,促进财政扶持与信贷支持有机结合。金融机构要围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广泛宣传信用知识和金融产品,积极推广信用产品的应用,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及信贷风险评估、管理手段,更好地发挥信用引导信贷资源配置的正向激励作用,加大对信用好、有市场、有效益的农村经济主体的信贷资金投入。要依托信用服务产品,不断拓宽农村金融服务领域,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全面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放力度,推进农村产业升级和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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