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增加“智慧旅游”和“智慧信用”为智慧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咸政办发〔2012〕53号
颁布日期:2012-04-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增加“智慧旅游”和“智慧信用”为智慧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咸政办发〔2012〕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为了提升智慧城市建设的层次和水平,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城市管理、科学决策等方面的作用,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根据专家建议,借鉴外地经验,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智慧旅游”、“智慧信用”两个应用项目列入我市智慧城市重点建设项目。

建设智慧旅游是全方位宣传咸阳、推介咸阳,提高信息技术在旅游业应用的广度和深度,建立更加完备和成熟的旅游城市服务功能,打造具有引领作用强,示范意义突出的智慧旅游城市的重要举措,该项目建设由市文物旅游局牵头,市政务信息办等相关部门配合,建设资金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进行解决。

智慧信用是建设企业征信系统和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为政府、企业及个人提供企业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服务,其中涵盖了原定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系统建设的内容,为了整合资源和资金,决定建设“智慧信用与企业信息服务系统”,原拟定的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系统不再单列建设,“智慧信用与企业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由市工商局牵头,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协助完成,资金缺口部分由市工商局负责筹措解决。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智慧城市建设的总体进程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提升方案,加紧前期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市智慧城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规划第一、应用引领、资源整合的原则,组织专家对两个项目进行评审,力争使项目尽早建设发挥效益,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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