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建立“四位一体”财源税源监管体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建立“四位一体”财源税源监管体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榆政办发[201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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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2-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四位一体”财源税源监管体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榆政办发[201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快全市“四位一体”财源税源监管体系建设步伐,加强部门工作协调,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全面提高财税收入征管水平和征管质量,确保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增长,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源监控管理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榆政发〔2009〕11号),决定建立“四位一体”财源税源监管体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负责指导督促各级政府和市级各职能部门建立“四位一体”财源税源监管体系,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动态,协调各县区和各部门分工协作,研究解决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财源税源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责任,明确任务,推进相关工作有效开展,督促检查各项监管措施的落实,研究制定全市经济发展产业布局和税收征管等财税经济重大政策措施。
二、联席会议的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原则。财源税源监管体系建设,要正确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化服务意识,营造公平、高效、便捷的税收环境,完善征管措施,坚决打击偷税、漏税、抗税等涉税违法行为。
(二)坚持税源管理与税收管理并重原则。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既要培植发展财源,又要加强财税征管,实现经济、税源、税收同步增长。
(三)坚持服从服务于经济跨越发展和财政收入上台阶的原则。各县区、各部门要顾全大局,要大力支持财源税源监管体系建设,形成各县区、各部门协调配合,依法治税的合力。
(四)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各司其职”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职责,加强责任制考核,推动工作任务完成。
三、联席会议的组成人员
组长陆治原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高中印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万恒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王长安市政府副市长
艾保全市政府副市长
张海峰市政府副市长
马秀岚市政府副市长
陈保平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梁曦市检察院检察长
雷建新市法院院长
秦康健市公安局局长
张生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卢林市财政局局长
闫锡槐市国税局局长
艾礼贵市地税局局长
郭培才市发改委主任
柴小平市工信局党组书记
崔岭市能源局局长
高永东市住建局局长
赵勇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海强市统计局局长
乔乃章市审计局局长
赵榆生市监察局局长
薛成胜市工商局局长
马志武市技术质量监督局局长
王永平市物价局局长
姜茂雄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王永飞市人行行长
苗丰榆阳区人民政府区长
黄建军神木县人民政府县长
辛耀峰府谷县人民政府县长
杨志先定边县人民政府县长
李永奇靖边县人民政府县长
刘维平横山县人民政府县长
李晓媛绥德县人民政府县长
温江城米脂县人民政府县长
孙守洋佳县人民政府县长
杨怀智清涧县人民政府县长
方虎城吴堡县人民政府县长
王华子洲县人民政府县长
四、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形式
(一)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保平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卢林、闫锡槐、艾礼贵同志担任。会议召集由组长或组长委托他人召集。办公室日常事务由市税源监控管理处办理。
(二)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召集临时会议。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在会议召开前收集会议议题,并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成员单位。
(四)联席会议内容涉及成员以外单位的,可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参加。
(五)联席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经召集人同意后印发至有关部门贯彻落实。
(六)对联席会议确定的具体工作任务,需要协调解决的,可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办公室成员会议研究解决。
五、联席会议决议的实施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会议决定,执行情况要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报。
(二)涉及成员单位各自职能的事项,由成员单位组织实施;涉及几个部门的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推进。
(三)对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有关部门不得无故拖延。
(四)建立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年度考核和责任追究。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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