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州市区秸秆禁烧区域的通告

颁布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7-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州市区秸秆禁烧区域的通告

湖政通〔2014〕4号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浙江省农业废弃物处理与利用促进办法》(省政府令第278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特发布如下通告:

湖州市区秸秆禁烧区域范围是:吴兴区、南浔区、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湖旅游度假区全部区域。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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