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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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3-01-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宿政办发〔2003〕5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函[2002]282号)和《关于印发小麦粉等五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质检监[2002]192号)等文件规定,自200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动对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五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自2003年8月1日起,凡在我国境内从事小麦粉等五类食品的生产企业,未按规定程序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而生产这五类食品且用于销售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这项工作正根据食品的安全程度,分批分步,滚动进行。从2003年二季度起,全国将对奶制品、饮料(含纯净水)、肉制品、茶叶、调味品等新五大类食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包括三项具体制度:一是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二是对企业生产的食品实施强制检验制度,三是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实行市场准入标志制度。也就是说,小麦粉等五类食品生产企业要取得市场准入资格就必须首先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目前,我市已有宿豫县春绿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春绿牌全精炼食用植物油、泗洪县蟹园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蟹园牌大米等四家企业5个产品获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其加贴(印)有市场准入标志的产品即将面市,另有一批企业的产品已经通过现场审查,材料待报,还有一批企业的产品正待申报。但由于小麦粉、大米等五类食品生产企业面广量大,且小型私营个体企业居多,今年8月1日以前完成这项工作非常紧迫。为使全市范围内的小麦粉、大米等五类食品生产企业凡是具备取证条件的都能如期取证且获得市场准入资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实施食品市场准入制度,是我国入世后借鉴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关于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而制定的,与国际接轨的一项全新制度。五类食品的质量安全,直接影响着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全市面广量大的五类食品生产企业,能够取证的如果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将因失去进入市场的资格而被淘汰出局,直接影响我市工业的发展。各县、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从“三个代表”的高度,提高对加快实施五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各县、区要建立以分管工业领导为组长,以各乡、镇、街道办主要领导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实施五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县、区对本辖区内的工作负总责,各乡、镇、街道办对本辖区内的工作负责,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申报生产许可证具体业务指导。辖区内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五类食品生产企业必须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申报。如因辖区内五类食品生产企业具备申报条件却未如期申报而耽误时机的,是哪个环节上出现的问题,就追究哪个部门领导的责任。
二、分类指导,全面推进
为了快速推进企业的申报工作,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必须对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对规模较大、质量意识较强的企业要优先组织申报,特别是对五类食品中的招商引资企业,更要优先组织申报;对生产设施等硬件条件具备,申报文字材料等软件不具备的规模较小的企业,要组织专人进行辅导,帮助其完善申报资料,做好申报、迎审的准备工作;对具备基本生产设施等硬件条件但需要增添设施、购置设备才能完全具备发证条件的,要引导企业想方设法限期填平补齐,并适时指导其做好软件等申报材料;对具备申报软、硬件条件,存有顾虑和侥幸过关心理的企业,要有针对性地开导,使其提高认识后积极准备申报;对基本不具备软、硬件条件而又不愿努力整改的以及完全作坊式的,经过投入和整改仍难以达到申报条件的,则劝其转产。总之,通过艰苦、耐心、细致的分类指导,要使我市具备条件的五类食品生产企业都能在有效期内积极申报,按程序受理和审查,从而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深入宣传,全面动员
为了使这项全新的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除了要利用培训班、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反复宣传外,各级政府还要组织相关人员,在对本辖区内五类食品生产企业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挨家挨户上门宣传,不让任何一家五类食品生产企业因不了解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而坐失申报良机,同时对我市销售企业、广大消费者亦要进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宣传,使销售企业把好进货关,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以上通知,希贯彻执行。
二OO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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