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温州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主要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温州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主要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10-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温政办〔2006〕188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温州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主要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06年温州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主要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2006年温州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主要任务分解落实方案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为了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根据《2006年温州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温政办〔2006〕56号)精神,现提出2006年温州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主要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如下:
一、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加快新农村建设
1.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制定《温州市城乡一体化“十一五”规划》,争取率先建立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综合评价体系,指导城乡一体化工作健康推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农办、市农业局。
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化解乡镇债务、村级组织运转机制等为重点的农村综合改革,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责任单位: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等。
2.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加强对农民负担和涉农价格的收费监管,促进农民增收减负,积极探索建立防范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深化财政支农体制改革,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农村发展和转移的力度。建立和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建立有利于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局。
3.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及其配套改革。加大近郊农村、中心镇传统农居和“城中村”改革力度,积极推进“撤村建居”,促进城市的社区管理和公用事业向农村延伸。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探索建立完善股权流转机制和内部激励机制。抓紧建立规范的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通过土地使用权入股、租赁、转包等多种形式,逐步将土地向专业大户集中,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开展村、镇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和依法流转的调研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农办;配合单位:市农业局。
4.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和支持保护体系。积极探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模式,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村经营大户,大力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创新,落实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农业行业(专业)协会的发展,切实抓好基层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探索农业生产风险化解机制。探索建立健全农业信用担保体系。责任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人行。
5.进一步深化小城镇改革。继续推进小城镇行政管理、城镇建设规划、财政体制、就业和社保体制、户籍制度等为重点的综合改革,加快农村生产要素向小城镇聚集,积极做好第一批全国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的方案制订和启动实施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公安局等。
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6.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对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进行认真对照检查,提出落实相关重要举措的方案。责任单位:市经贸委。
研究制订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的具体措施和配套办法,形成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有关部门配合。
对现有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文件进行一次清理,对一切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制度,以及其他隐形门槛,一律清除,为非公有制经济创造平等的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市法制办,有关部门配合。
7.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体系。强化公共服务,优化服务环境,创新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手段,积极为非公有制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规范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责任单位:市经贸委;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财政局。
创新金融服务,改进信贷考核和奖惩管理方式,提高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贷款比重。拓宽非公有制经济的直接融资渠道,建立健全创业投资机制。规范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责任单位:市人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8.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继续做好非工业国有企业改革和工业企业改革的扫尾工作,妥善处理改革遗留问题。加大非工业国有企业改革和垄断、公用行业国有企业改革力度。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已改制企业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国有资产营运体制,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扩大授权范围,整合国资授权经营公司,探索市场化、契约化委托代理方式。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9.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开放城市要素资源,进一步深化城市供水、供气、公交、排污等公用事业管理体制改革,广泛吸纳境内外社会资本参与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造,加大城市发展的投资力度,逐步建立政企、政资、政事分开的市政公用企业特许经营管理体制和城乡统筹的公用事业体系,形成多方力量投资城市发展的机制。责任单位:市市政园林局;配合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加快水利设施和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企事分开、管养分离的市场机制。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
不断完善政府补贴机制、价格形成机制和竞争机制,加强对公用事业和垄断行业的监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等。
10.深化涉外体制改革。加快口岸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电子口岸和“大通关”建设。责任单位:市打私口岸办。
创新招商引资体制,大力拓展利用外资领域,提高引进外资的质量。创新利用外资方式,通过“以民引外”、“以外引外”、“以贸引外”等方式,完善招商网络。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外资嫁接等多种途径加速发展。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
继续推进对内开放,创造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的良好机制和环境,拓展我市发展空间,大力发展温州人经济。责任单位:市协作办。
三、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健全现代市场体系
11.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积极培育上市资源,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的组建和发展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营造良好的企业上市氛围,对有潜力的企业,加强上市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对现有的企业上市政策要抓好落实工作,制订出台新的鼓励企业上市扶持政策,努力营造我市企业上市良好的政策环境。加强企业上市服务,指导企业选择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证券市场进行上市。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功能,争取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形式募集更多的资金,进一步扩大我市直接融资的比重。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2.探索建立地方企业股权交易平台。积极探索非上市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交易,不断完善产权市场的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非上市企业股权登记、托管、质押、转让等管理业务。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培育各类产权交易机构,完善公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促进各类产权有序流转。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探索工业用地市场化竞争办法。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13.积极稳妥推进地方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加强与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机构的联络与协调,改进对金融企业的服务和监管,鼓励境内外金融企业来温设立分支机构,开展金融服务。积极争取组建社区银行试点。继续推进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步伐,进一步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约束机制。责任单位:温州银监分局;配合单位:市人行、市发改委。
14.继续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业。促进现代商贸业发展,运用现代新型业态和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商贸流通业,积极发展连锁经营、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营销方式,构建大中小结合、内外贸一体的现代流通体系。责任单位:市经贸委;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发改委。
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整合社会物流资源和物流企业,积极培育和引进第三方物流企业,着力打造现代物流中心。责任单位: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
15.规范和发展中介服务业。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在市场运行中的服务、公证、监督功能。积极培育和引进企业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大力发展知识型、科技服务型中介机构。大力引进国际知名中介组织,通过与国际知名的会计、法律、咨询、评估等中介组织的合资、合作等形式的重组联合,引进先进中介经营管理理念、手段和技术,提升我市中介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经贸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民政局等。
16.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统一金融信用平台,加快建设统一、高效、规范的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体系。加快信用体系标准化建设。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责任单位:市信用办。
四、加快社会事业体制改革,关注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17.深化劳动就业体制改革。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鼓励弹性就业、灵活就业、劳务派遣,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多种形式的岗位培训,突出下岗再就业,加大财政、税收和金融等的支持力度。扩大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范围,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组织起来再就业。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18.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不断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大力推进社保的扩面工作,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的扩面工作。积极推进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大力推进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工伤保险工作,研究制定适合外来务工人员特点的养老、医疗保险政策。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19.深化价格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坚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鼓励节约的价格和收费政策与扩大消费、理顺价格与照顾困难群众生活、生态补偿性价格政策与改善地方投资环境、推进公用事业产业化与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的关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0.继续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其他文化单位改革工作。放宽文化市场准入,改革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投融资体制,鼓励社会资金进入文化产业,逐步建立国有文化企业为主导,多种所有制文化企业共同发展的开放格局。认真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建立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1.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市、县两级卫生防疫保健网络建设,增强突发公共卫生预警及应急能力,保障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供给。研究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基本思路。研究出台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兴办医疗机构的政策措施,稳步推进部分公立医疗机构产权制度改革,引导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配置,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医院健康发展。深化公立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以县乡卫生机构为主体、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和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促进形成有序的医药流通竞争机制和公平有序的药品流通市场。责任单位: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2.积极推进科教体制改革。按照“制度创新、结构调整、分类指导、平稳过渡”的要求,对科研院所进行分类改革。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完善鼓励科技创新的政策体系,增强科技进步的带动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研究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机制。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和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建立政府统筹、分级管理,地方为主、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积极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引导和规范民办教育快速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3.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继续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稳妥推进生产经营服务型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妥善处理改制单位的利益关系,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改制。加强监管、公益类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合理调整事业单位布局结构。深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用人制度、分配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改革,增强发展活力。责任单位: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市人事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五、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构建公共行政创新机制
24.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加快透明型政府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快民主型政府建设,规范完善重大决策事项专家咨询和社会听证、公示制度,严格决策绩效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加快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建设,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建立降低商务成本有效机制。深化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制定落实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公共行政应急处置机制,增强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制定出台加快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培育发展的政策意见,按照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行政的要求,把可以或应该由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行使的政府职能转移出去,集中精力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市经贸委;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工商联。
25.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抓好第三阶段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任务的推进和落实工作,努力做到“两集中、两到位”。加强审批事项的基础性、前期性建设。强化行政认可审批项目的配套制度建设,规范审批行为。继续抓好非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工作,尽快研究公布保留审批事项的目录;创新审批方法,加快推进网上审批。责任单位:市审管办;配合单位:市法制办、市监察局。
26.加快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我市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制订《温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积极开展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试点工作。加快制订出台有关配套制度,加快建立全市性的投资项目综合储备库,健全项目许可审批、投资监测公示和企业投资诚信三大信息网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7.深化完善规划体制改革。健全规划协调机制,全面落实《温州市规划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各类规划中的统领地位、龙头作用,切实强化规划空间功能,实现“三规融合”。坚持以规划带项目,按规划排资金,切实强化政府规划的调控作用和配置资源的导向作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
28.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强化财政公共服务职能,改革财政支出结构,增加政府对公共服务的投入,缩小城乡财政支出差距,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加大国库集中支付推进力度。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规范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加快财政资金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积极推进由集中核算制度向集中支付制度转变。继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体制改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落实方案,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突出重点,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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