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6年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08-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6年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局室:

为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建设法治政府,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体制创新,加强行政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州委、州人民政府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重大决策的落实,州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州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州人民政府法制办牵头,对各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执法检查。

二、检查内容

行政执法检查以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由裁量权细化以及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决定的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内容进行检查。

(一)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

1.是否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并进行了动员部署。

2.是否做到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

3.是否建立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资格以及责任制评议考核的相应制度,是否进行了检查落实。

(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是否定期进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案卷的检查评议。

(三)是否开展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工作,对上级部门的规定是否组织实施,是否存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空间过大,侵害公民、法人、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

(四)落实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决定的情况。

1.经确定省直部门向县(市)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有后续监管措施。

2.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是否停止执行。

3.是否存在越权设定行政审批项目、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问题。

4.行政审批项目是否公开并按法定程序办理。

5.其他相关问题。

三、检查方法和检查时间

(一)这次行政执法检查实行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前实行公开预告制度,通过各新闻媒体及政府网站公布检查内容和范围,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和投诉,并根据收集到的线索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检查中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自查报告、询问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查阅卷宗和资料、现场检查、调查行政管理相对人、召开座谈会等形式。

(二)检查时间:2006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具体要求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把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作为我州建设法治政府、“扩权强县”、振兴经济、创造良好法制环境的重要任务,列入当前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检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放权后行政执法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和障碍,提出相应措施。通过执法检查强化法制部门的参谋、助手和顾问的作用,巩固我州“扩权强县”重大举措的成果。

(三)检查组要深入群众了解民情民意,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相关的法律知识和监督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及政府网站的作用,用社会舆论约束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

(四)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自觉接受检查。被检查单位可以通过自查,边查边改,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弄虚作假应付检查的部门,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

(五)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各部门要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于2006年9月15日前报送州人民政府径送法制办。

二○○六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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