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盐政办发〔2008〕67号
颁布日期:2008-06-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盐政办发〔2008〕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盐城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此办法,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进一步优化政务信息报送结构,不断提高政务信息服务效能,努力推动政务信息工作登上新的台阶。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十二日

盐城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为建立更加合理的政务信息考核评价标准,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当前我市政务信息工作运行现状,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评比范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市各委、办、局和各直属单位以及省属驻盐单位;市政府驻北京、上海、南京联络(办事)处;市政府办公室基层信息直报点。

二、考核评分标准

(一)被市政府办公室《盐城情况》、《信息参考》采用一条各计5分,其中调研类信息一条另加20分;《信息快报》采用一条计10分,其中调研类信息一条另加20分;《盐城信息摘报》(市政府办公室上报信息)采用一条计5分。

(二)被省政府办公厅《信息简报》采用一条计10分;《共享信息》采用一条计6分;《专报信息》采用一条计30分,其中调研类信息一条另加20分;《领导批示与反馈》采用一条计10分;《江苏信息摘报》(省政府办公厅上报信息)采用一条计10分。

(三)被国务院办公厅《国办要情》、《国办综合》、《国办送阅》采用一条各计40分;《专报信息》采用一条计80分;《信息参考》采用一条计120分;《政务情况交流》采用一条计200分。

(四)被市政府领导批示的每条另加20分,被省政府领导批示的每条另加40分,被国务院领导批示的每条另加80分。

(五)约稿信息被市政府办公室采用的每条另加5分,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的每条另加10分,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的每条另加15分。

(六)市政府办公室基层信息直报点得分按月计入其所在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和对口上级部门得分。

(七)计分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办法,即同条上报信息被多级多种刊物采用,以分值高的计分,不重复计算。

三、考核分类指标

(一)根据行政区域规模和政务信息上报现状,将县(市、区)分为A、B二类,全年考核积分指标A类(东台、建湖、射阳、阜宁,省政府办公厅基层信息直报点)各为700分,B类(大丰、滨海、响水、盐都、亭湖)各为500分。

(二)根据工作职能和政务信息上报现状,将市直单位分为A、B、C三类(具体分类名单见附件1),全年考核积分指标A类单位各为200分,B类单位各为100分,C类单位各为60分。

(三)市开发区管委会全年考核积分指标为200分。

(四)市政府驻北京、上海、南京联络(办事)处全年考核积分指标各为50分。

(五)市政府办公室基层信息直报点全年考核积分指标各为50分(具体名单见附件2)。

四、考核评先条件

(一)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1领导重视,摆上位置。有分管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正常研究、检查政务信息工作开展情况。

2机构健全,队伍稳定。县(市、区)政府办公室有政务信息工作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其他部门(单位)有专(兼)职政务信息工作人员。

3网络完善,制度规范。形成运转正常、快捷高效的政务信息采集和传输网络;建立政务信息采编、反馈、通报、考评等工作制度,且能严格执行。

4超额完成全年政务信息考核积分指标,且在同类报送单位中排名靠前。

5政务信息上报工作具有连续性,无时冷时热现象。

6及时做好约稿信息的反馈工作,努力增强政务信息报送的针对性。

7地区和部门内重要情况无漏报、迟报和误报现象。

(二)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1热爱政务信息工作,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2政务信息工作成绩突出,上报政务信息数量多、质量高。

3积极参与政务信息工作业务研讨、交流等活动。

五、考核奖励办法

(一)考核评比主要采用计分的办法,由市政府办公室每月将政务信息采用条目、得分和累计积分予以通报。

(二)市政府办公室每年举行一次评先表彰活动。表彰设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两个奖项。先进单位分设一、二等奖。

(三)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由市政府办公室依据评比条件直接评定;先进个人采取单位推荐的办法,由市政府办公室审定。

(四)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由市政府办公室发文表彰,颁发奖牌或证书。

(五)对无故未按要求完成重要信息约稿任务的单位,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并视情节予以通报。

本办法自2008年1月起施行,由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处负责解释。

附件:1.市直单位考核分类名单

2.市政府办公室基层信息直报点名单

附件1:

市直单位考核分类名单

A类(20个):

发改委、经贸委、劳保局、财政局、统计局、外经局、审计局、物价局、交通局、国土局、环保局、农业局、水利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人行

B类(17个):

农工办、人事局、安监局、建设局、海洋局、粮食局、供销社、科技局、文化局、卫生局、国家安全局、司法局、药监局、质监局、海关、银监局、农行

C类(42个):

监察局、台办、信访局、总工会、人口计生委、法制办、外事办、接待办、机关事务局、规划局、城管局、房产局、农业开发局、农机局、林业局、农科院、广电局、体育局、宗教局、旅游局、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烟草局、气象局、盐务局、检验检疫局、邮政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工行、建行、中行、农发行、江苏银行盐城分行、残联、工学院、城投公司、国投公司、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盐阜商场、珍禽保护区、麋鹿保护区

附件2:

市政府办公室基层信息直报点名单

东台市:弶港镇、财政局、工商局

大丰市:地税局、审计局、质监局

射阳县:盘湾镇、财政局、工商局

建湖县:国税局、审计局、地税局

滨海县:八滩镇、公安局、国税局

阜宁县:益林镇、农工办、地税局

响水县:国税局、地税局、经贸委

盐都区:潘黄镇、郭猛镇、地税局、粮食局

亭湖区:工商局、教育局、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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