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年度全市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年度全市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颁布单位: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 | 文号:盐政发〔2004〕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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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4-02-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年度全市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盐政发[2004]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3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个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进一步转变作风,开拓创新,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加强法制宣传培训教育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健康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涌现了一批工作业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进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市政府决定对东台市人民政府等15个先进集体、张玉林等41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为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继续作出新的贡献。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要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建设廉洁、透明、务实、高效政府,实现“两个率先”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附件:2003年度全市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00四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2003年度全市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
东台市人民政府
大丰市人民政府
射阳县人民政府
阜宁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盐城市交通局
盐城市审计局
盐城市国家税务局
盐城市城区物价局
盐城市盐都药品监督管理局
东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射阳县公安局
建湖县地方税务局
阜宁县审计局
滨海县地方税务局
响水县交通局
二、先进个人
张玉林王超李士权计华季晓彬唐中华
王春林谭鑫春刘勇李龙梅蔡锦源宗益道
孙塔章陈忠吴子田吉连城陈寿明瘐长左
黄海明谢德铭戴琚陈瑞良张国华朱海滨
黄少平陈本宏陈志洲王芹赵风鸣程大海
单永祥谈宁江坚陈兆仿孙谦毛建新
苗久成虞大功孙曦许世清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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