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庆市委关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中共大庆市委文号:
颁布日期:2005-01-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中共大庆市委关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庆发[2005]2号

(2005年1月30日)

按照中央精神,从2005年1月开始,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根据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对我市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

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党中央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举措。

当前,全市正处在构建全面发展的战略新高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时期。党中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在农村实行“一免两补”的政策以及省委建设哈大齐工业走廊等战略举措,给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性机遇。抓住这一机遇,努力建设高科技现代化城市,需要全市广大共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带领全市人民求实创新、锐意进取、艰苦奋斗。全市广大党员在大庆精神、铁人精神的鼓舞下,无论在油田创业、发展的实践中,还是在二次创业,加快高科技现代化城市建设的今天;无论在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中,还是在突发事件、关键时刻的考验面前,始终站在时代的前列,较好地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体现了党的先进性。但是,在党员队伍中也存在着与保持先进性的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一些党员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解不深不透,实践“三个代表”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强;一些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淡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不好;一些党员组织纪律观念不强,自由主义严重,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不自觉、不积极;一些党员思想不解放,干事创业的本领不强,不适应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深刻变革的要求;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群众观念淡薄,理论水平不高,解决复杂矛盾的能力不强,有的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一些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有的甚至软弱涣散不起作用,等等。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党组织和党员身上,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的先进性,削弱了党的执政能力。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就是要教育引导全市广大党员自觉地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胸怀全局、心系群众,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立足岗位、无私奉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前进,不断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就是要把全市广大共产党员的积极性更充分地调动起来,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实现建设高科技现代化城市的总体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指导原则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密联系“两风”建设大局,从构建全面发展战略新高地的现实要求出发,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学习贯彻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认真解决党员和党的基层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市改革、发展和稳定,突出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实现建设高科技现代化城市的总体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总的目标是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具体要达到如下目标:

(一)增强党性观念,坚定理想信念。通过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时刻牢记理想信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主动履行党员责任,积极维护党的利益,始终与党同心同德,努力实践“三个代表”,身体力行党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团结一致,努力构建全面发展的战略新高地,加快高科技现代化城市建设步伐。

(二)提高执政能力,促进工作开展。进一步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始终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始终着眼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把心思和才智集中到一心一意谋发展、艰苦奋斗干事业上来,紧紧围绕构建全面发展战略新高地的战略目标,努力实现建设经济强市进程的新跨越。

(三)强化宗旨意识,发挥模范作用。教育引导党员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摆在第一位,用实际行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动员和组织各行各业的党员,振奋精神,凝聚力量,立足本职岗位,紧紧围绕构建全面发展战略新高地这一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当好群众的排头兵,团结和带领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全力推进建设高科技现代化城市目标的实现。

(四)加强基层组织,发挥堡垒作用。党的基层组织在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上取得新进展,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实现上述目标要求,必须着力解决好党员个人、党员队伍和党的基层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而推动影响本地区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在党政机关,要突出解决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问题;努力提高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干事创业和领导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求真务实,锐意创新,艰苦奋斗;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永葆共产党员的本色,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在城市基层和乡镇机关,要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不坚定、党的观念淡薄、干事创业能力弱、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和有的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堡垒作用不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农村,要着力解决党组织和党员在思想观念、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以及当好群众的贴心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企业,要重点解决机遇意识和创新意识不强、改革思路不清、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不足、各方积极因素调动不够、损害职工正当权益等问题。在高校要着力解决重业务、轻政治,党员骨干作用和带头作用不突出等问题。各地各单位要注意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下功夫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几个突出问题。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解决问题是否彻底、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否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准。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必须遵循以下指导原则:

(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与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切实做到学习教育和推动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引导党员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查找和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同时互相帮助,共同进步。要结合实际开展好主题实践活动,为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条件。

(三)坚持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调动党员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四)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党员领导干部尤其要认真解决理想信念、廉洁从政、求真务实、联系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还要认真负责地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

(五)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根据党政机关、城市基层、企业、农村、高校等各方面党员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确定各自重点学习内容和重点解决的问题,对新的经济和社会组织中的党员、流动人员中的党员、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党员和离退休职工中的党员等,可在坚持先进性教育活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切合实际的方式方法,开展有效的教育活动。

(六)坚持学习、查摆和整改有机结合。学、查、改是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三个环节,要正确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要把学习贯穿于活动的始终,通过不断深化学习内容,促进教育活动的健康开展和工作的不断进步。要把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对于那些简单明了、具体可抓、能够迅速处理的问题,要尽快加以解决,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果,感到教育活动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

三、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

全市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分三批进行,每批半年左右时间。具体安排是:

第一批,市、县(区)党政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从2005年1月开始到2005年6月基本结束。参加范围为:市、县(区)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市、县区直属事业单位(医院、中小学校除外),市、县(区)机关各部门所属的企事业单位,开发区,部分中省直企事业单位(大庆石油管理局、大庆石化总厂、林源炼油厂、大庆电业局、大庆石油学院除外)共计21个市属党委。市、县(区)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直属机关工委等承担组织指导先进性教育活动任务的机关和部门,其先进性教育活动安排在第三批开始一段时间后进行。

第二批,部分中直企业、高校、市、县区企业、城市基层、乡镇机关。从2005年7月开始到2005年12月基本结束。参加范围为,石油石化大企业(大庆石油管理局、大庆石化总厂、林源炼油厂),大庆电业局、高校,市、县区企业,城市中小学、医院、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新经济组织,乡镇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党组织关系在乡镇的县区部门基层单位,应参加尚未参加第一批集中教育活动的其他单位。

第三批,农村和部分党政机关,从2006年1月开始到2006年6月基本结束。包括行政村、村小学和村办企业,市、县(区)纪检委、组织部、宣传部等承担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和指导工作的部门。

在坚持三个批次总体安排的前提下,对情况特殊的停产关闭破产、生产经营困难和正在改制的国有企业,如党组织不健全或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其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安排,可在坚持总的要求的前提下,实行一企一策,区别对待。党员在县区内流动的,要在原单位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县区外流动不便于回原单位参加活动的,原所在党组织要与流入地党组织取得联系,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要保证先进性教育活动覆盖到全市所有的基层党组织,力争使每个党员都参加活动,受到教育。

在每个批次的半年时间内,各单位集中学习教育起止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和安排,但不得少于3个月。学习教育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学习教育活动结束后,再用一定的时间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时间为1个月左右。主要是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组织好党员的学习培训,使广大党员进一步深化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从国际国内形势和全党全国大局的高度、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深化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认识,明确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一要层层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明确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二要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各级党组织书记要亲自对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思想发动和全面部署,切实把党员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上来,积极主动地参加学习教育活动。三要搞好学习提高。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重点学习《党章》,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学习相关的政策、法律和业务知识。根据党员的实际情况,采取个人自学、专题辅导、研讨交流、参观学习和上党课等多种形式,确保学习培训的效果。四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以提合理化建议、扶贫帮弱、争先创优等为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实施党员“先锋工程”等行之有效的载体活动,以学习带实践,以实践促学习。五要听取群众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谈心等方式,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梳理,反馈给党员本人,以便于广大党员在学习中认真对照,并为后续阶段工作打好基础。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学习,参加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专题学习。

第二阶段:分析评议。时间为1个月左右。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按照“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全面总结自己近年来的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情况,查摆存在的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剖析思想根源,领导干部还要从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方面进行剖析。有书写能力的要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党组织要采取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访谈,设立网站等适当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如实向党员反馈;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多渠道多层次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在广泛开展谈心活动的基础上,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之间进行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班子还要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支部要根据民主评议情况、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和党员的一贯表现,提出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时间为1个月左右。针对征求意见、自我剖析中查找出的问题和民主评议中反映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并切实进行整改。属于党员个人、基层党组织和领导机关的问题,要分别制定整改措施。上级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整改,要为下级和其他党员做出表率。制定整改措施和进行整改的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集中学习教育基本结束后,要切实做好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的工作。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限时进行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作出说明,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整改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在上级党组织的监督下重新进行整改。要搞好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党组织对优秀党员要进行表扬。要把那些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及时吸收到党内来,壮大党员队伍。

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不单独搞一个组织处理阶段。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多做教育工作,促使他们尽快转化为合格的共产党员。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处理。对违纪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四、加强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市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切实做到把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党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穿始终,把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与推动本地本单位各项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员素质贯穿始终,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党性锻炼贯穿始终,把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贯穿始终,把抓整改、求实效、树形象贯穿始终。要把全省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纳入到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充分利用正面典型和反面教材,对广大党员进行警示教育,促进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1、成立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市委成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在市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市委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地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领导关系,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的垂直管理单位和部门的先进性教育活动,由地方党委领导,上级主管部门协助配合。各地各部门的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党委(党组)要全面负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作为直接责任人的作用。对那些软弱涣散、不能领导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基层党组织,要先进行整顿,再开展教育活动。对那些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确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为他们开展好教育活动创造必要条件。教育活动要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进行,同时要有必要的经费保证。

2、要建立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要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县以上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根据不同批次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特点,结合各自分工确定联系点,通过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督促检查、具体指导,使联系点成为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示范点。要建立督查制度。在第一批次教育活动开展时,市委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向下派出督导组,各县区和基层单位较多的党委也要向所属党委和单位派出督导组。在第二批次和第三批次开展时,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派出巡回检查组,了解各基层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提出建议,督促解决问题,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要建立群众监督评价制度,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关情况要及时向群众公布,广泛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吸收群众参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活动结束前,采取群众代表评议和在群众中随机抽样调查等形式,由上级党组织对下一级的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必须及时“补课”。

3、实施分类指导,营造良好氛围。要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党员特点,提出不同要求。同时要在坚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运用行之有效的活动方式和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强化活动效果,使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充分体现时代性和创造性。要搞好舆论宣传,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图书、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中的先进典型,宣传教育活动好的做法、经验和成效,为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后,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向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总结报告。各地要在教育活动后集中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市委将在建党85周年前夕,表彰一批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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