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常州市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文号:常政发〔2003〕108号
颁布日期:2003-07-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常政发〔2003〕108号

关于调整常州市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对全市再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市政府决定调整常州市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徐建明常州市代市长

副组长:王正平常州市副市长

成员:蒋自平常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周祥荣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文常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杨平平常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孙永明常州市监察局局长

刘持平常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林明发常州市民政局局长

张金富常州市人事局局长

陈伟昶常州市财政局局长

朱晓敏常州市建设局局长

朱维平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顾仁元常州市物价局局长

江心宁常州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陈文华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刘森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陈成忠人民银行常州中心支行行长

薛焕炳常州市总工会主席

杜吉宾共青团常州市委书记

贾宝中常州市妇联主席

周炳荃常州市工商联常务副会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再就业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由周祥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另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指派一名职能处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参与办公室工作。

特此通知。

二○○三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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