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杭州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教育局文号:杭教初 [2003] 1号
颁布日期:2003-04-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印发《杭州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方案》的通知

杭教初[2003]1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

为有效推进我市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工作,现将《杭州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杭州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方案》

杭州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方案(2002年12月30日)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的意见(试行)》,推进我市的素质教育,经省教育厅批准,我市的上城、下城、西湖、江干、拱墅、滨江六区及富阳、临安两市作为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省级实验区,从2003年秋季小学、初中一年级开始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现制定以下实验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邓小平“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江泽民“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

(二)以《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为依据,更新教育理念,确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以课程改革为契机,促进广大教育工作者的专业发展,切实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实验基础

(一)杭州的基础教育有良好的基础,教育思想理念比较先进,教育改革的热情高,教育科研的氛围好。

(二)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早已十分关注,并注意用新的教育理念指导教学,产生了许多与新课程思想吻合的教学成果。

(三)余杭作为国家级新课程实验区,其先行的课改实验,可为大范围的新课程实验提供经验。

三、实验目标

(一)验证课程设置及学科课程标准的合理性、可行性。

(二)检验新教材的科学性、教育性和适用性。

(三)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三级课程体系,探索课程管理的动作规范。

(四)探索课程实施过程,促进教学过程及方法的改革。

(五)改革评价和考试制度,建立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学校教育质量提高的评价体系。

(六)探索现代教育技术在学科教学中的运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其它学科课程的整合。

(七)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使教师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具备科学施教的能力,提升整体素质。

四、课程设置

(一)课程设置应体现义务教育的基本性质,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适应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科技发展的要求,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根据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均衡设置课程,各门课程比例恰当;加强课程的综合性,设置综合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体现课程的选择性,各门课程的课时可有适当的弹性,并留给地方和学校自主开发课程的空间。

(三)根据省教育厅颁发的“省级实验区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结合本市实际,确定本市实验区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见附1)小学三年级开始实施科学、信息技术、外语、综合实践活动新课程实验。

五、教材选用

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义务教育新课程各种教材的评估报告,按照“适用杭州,相对集中”的原则,由实验区确定选用教材。

六、实验培训

(一)培训是新课程实验的首要工作,必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切实做好培训工作。

(二)培训分通识培训和专业培训。通识培训的对象是教育行政部门人员、中小学校长和教导主任、教科研人员及任课教师。专业培训的对象是教研人员和任课教师。通识培训由杭州师范学院和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实施,专业培训由杭州市教育局教研室和县(市)区教育局教研组织实施。

(三)培训分市、区(实验区)、校三级进行。市级培训,包括杭州市教育局教育行政干部通识培训,全市中小幼教研员通识培训和专业培训,以及各学科骨干教师专业培训。实验区级培训,包括教育局教育行政干部、小学初中管理干部、任课教师全员通识培训,任课教师全员专业培训。学校要把新课程培训作为一项重大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培训活动。

(四)培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采用专家报告、现场研讨、讨论交流等方式,提倡参与式培训,保证培训取得实效。

七、工作步骤

分四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2年10月—12月)。主要任务是制订市、实验区新实验方案,建立市、实验区相关组织机构,向社会进行舆论宣传,收集有关学习资料。同时,组织大市中小幼教研员通识培训和专业培训。

(二)启动阶段(2003年1月—4月)。主要任务是选定教材,制发有关文件,制订培训计划,落实专项经费,安排任课教师等。

(三)实施阶段(2003年5月起)。主要任务是组织各级培训,开始实施新课程教学,定期进行新课程教学及教学管理调研,开展各类新课程教研活动和教育科研工作,实施新课程实施的督导评估,组织新课程实验情况交流和经验推广活动。

(四)总结阶段(2004年起)。主要任务是每年进行阶段性总结,完成年度实验总结报告。2008年进行新课程实验工作全面总结。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新课程实验的领导。成立杭州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领导小组,负责本市新课程实验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协调。领导小组由教育局领导,以及相关处室和单位(包括办公室、初教处、人事处、督导处、高师处、计财处、宣传处、杭师院继续教育学院、教研室、教科所、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人组成。下设新课程实验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成立杭州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专家组,负责本市新课程实验业务指导,下设各学科指导小组。(名单见附2)

(二)开展广泛的社会宣传。有关领导向社会作电视讲话,制作并播放新课程改革的电视专题节目,学校向家长作新课程改革的宣传,使全社会理解和支持新课程改革,新课程实施后,定期编发“杭州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简报”。

(三)实施新课程培训。将新课程培训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核心内容,杭师院继续教育学院、各实验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科研部门要通力合作,切实开展新课程培训。同时,要建立“边培训边教学,边研究边推广”的运行机制,把培训工作贯穿于新课程实验的全过程。建立“新课程实验教学指导专家库”,以满足各实验新课程区培训、教学指导之需要。

(四)大力开展新课程教育科研。将新课程实验作为义务教育阶段教研工作的中心任务,以教科研促进新课程的实施。主要开展实验区教研基地学校调研、新课程学科课堂教学研究、新课程教学经验总结与推广等工作。加强教育科研,开展与新课程实验相应的课题研究,主要开展新课程教师培养、新课程学科教学、新课程教学管理、新课程地方课程及校本课程建设、新课程教学评价等课题研究。各学科迅速培养建立一支新课程教学骨干队伍,以带动全体教师有效实施新课程教学。

(五)选配优秀教师,完善教学设施。各实验区要精选新课程实验教师,合理安排教师工作量,完善教学设施,保障新课程实验顺利进行。初中科学课程采用合科教学,在教师工作量安排上要给予一定的倾斜。对取得新课程实验教学成果的学校和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充分发挥余杭国家级实验区的示范、辐射作用。余杭实验区要认真总结经验,在教学研究与管理、教育资源开发、教师培养等方面为各省级实验区提供支持和帮助。

(七)加强对实验区的指导评估。新课程领导小组、指导小组和督导室组织力量定期对各实验区的实验工作进行检查评估。通过检查评估,了解实验工作组织领导情况、实验进展情况、教师的思想行为变化、教学质量状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为改进实验工作提供依据。

(八)保障新课程实验经费。教育行政部门要安排必需的新课程实验专项经费,包括改善教学设施,举办各级培训、开展教研科研、评选奖励先进等所需经费。

附件:

1、杭州市义务教育新课程实验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略)

2、杭州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杭州市教育局

二○○三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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