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2006年城市建设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04-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2006年城市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直属单位:

《牡丹江市2006年城市建设计划》已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四月十二日

牡丹江市2006年城市建设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城市建设工作坚持加快发展、加快建设的方针,市区以“创三城”(生态园林城、全国卫生城、环保模范城)、村镇以“创三康”(康居城区、康居乡镇、康居新村)为主题,坚持“三结合”(维修养护与新建相结合,政府投入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提档升级与便民利民相结合)的原则,在保开支、保维修养护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以街巷道路整治、主城区照明为主的便民利民工程,推进棚户区改造,解决动回迁难,提高供热供水质量,为城市工农业生产服好务,为方便广大群众生活服好务,为省运会服好务。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亮点,实施便民利民工程。重点改造人民公园、维修北山公园,取消人民公园的门票;完善提升301广场;维修西十一立交桥,应急解决挡墙的险情隐患;改造建设天安路、天晴街、通乡路等11条街路,维修养护30条街路;实施“城市照明”工程,将主城区范围内目前没有路灯的105条道路安装路灯1124盏,实现大街小巷都有路灯,让主城区全部亮起来;完善路灯监控系统,争取3年内实现有效监控;实施路灯节能改造,提高路灯亮度,节约电费开支。

(二)强力推进设施建设和维修养护。通过公开招投标,引进域外资金,进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建设,同时出台医疗垃圾处理收费政策;研究垃圾处理厂沼气发电项目的市场化运作,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抓好焦炉煤气进户工程,用户力争达到2万户;积极推进小锅炉供热并网工作,确保城区供热质量;加强对道路、桥涵、护栏等市政设施的维修养护。

(三)增加园林绿化特色,提高品位,打造精品。按着创建园林城的目标,抓好“一街、两山、三花、四带”的建设,即重点进行太平路精品街的绿化彩化;铁岭河南山、凤凰山公园建设;牡丹、玫瑰、荷花的引种培植;牡丹江沿岸、城区湖泡、“三溪一河”、铁路沿线的风景带建设;加大植树绿化力度,完成植树10万株,铺种草坪5万平方米,栽植草花100万株,垂直绿化3万株,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美化品位。

(四)以水气污染治理为重点,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打好流域水污染整治攻坚战,严格环境执法,严密监控水质变化,积极推进牡丹江城市污水处理厂市场化运作;继续综合整治大气污染,加强执法检查,严格控制经营性低空面源污染,强制推广型煤;综合治理汽车尾气,控制扬尘污染;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的目标,重点抓好市区全天候卫生保洁、街路清扫、粪便清掏和垃圾清运工作;加大小街巷、城郊结合部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的监管力度;及时进行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基础设施的维修、改造;对市区100条街路的商服占道进行专项整治,达到市中心区“五无”(无流动商贩、无占道加工、无店前摆卖、无活动棚厦、无杂乱设施);以“九路两广场”为重点,全面进行牌匾广告的规范改造,加快更新换代和提档升级。

(五)加强公用事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公交行业的监督管理,落实新出台的服务标准,不断扩大服务面积,适当延长一些线路的运营时间和运营线路,提高服务质量,真正实现“公交服务天天进步”的目标;加强供热行业管理,积极推进供热体制改革试点,研究新形势下的暖屋子工程系列问题,确保城市供热保持良性发展;加大燃气行业监管力度,开展执法大检查,保障燃气安全;搞好“12319”服务热线,完善全市网络建设,及时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受理投诉办结率达到99%。

(六)以危房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稳步推进住宅建设。积极与有开发意向的投资者深入磋商,多方寻求伙伴,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推动开发改造,力争达到改造危房棚户区15万平方米的目标;以改善人居环境、创建宜居城市为目标,推进住房建设,市区住房竣工面积实现40万平方米;加强建筑市场和开发市场的管理,确保动迁户及时回迁,尽力解决残联小区等一批动回迁老大难问题。

(七)以实施“康居工程”为重点,大力推进村镇建设。按着省、市建设新农村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56个乡(镇)、887个行政村中全面推进康居城区(城关镇)、康居乡镇、康居新村的建设;推进301村镇建设精品示范大道工程,高标准规划,进行立项,并启动沿线改造工程及绿化整治工作;继续抓好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和“村镇建设规划年”活动,完成12个建制镇、5个集镇的规划修编及100个行政村的规划编制任务。

(八)积极偿还工程款。力争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逐步偿还拖欠的工程款,今年从城建计划中安排200万元用于偿还历年欠款。

三、资金安排

2006年城市建设计划资金收入初步安排12810万元。其中:城建税4200万元,电附加费800万元,专项收入1320万元(水附加费140万元、污水处理费600万元、水资源费90万元、破挖道费260万元、生活垃圾处理费80万元、清冰雪费150万元),土地出让金1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00万元,商服、基建占道费80万元,拆迁管理费35万元,其他收入5175万元。

2006年城市建设计划资金支出12810万元。第一,基本支出10130万元,其中:维修养护3421.5万元,专项支出1245万元,人员工资4100万元,项目库、规划测绘费255万元,其他支出1108.5万元。第二,便民利民工程支出2680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采取市场化运作与政府投入相结合方式实施城市建设项目。出售城市国有资产的收入或以城市资产增收的各种费用全部用于城市建设项目;放开桥南开发建设,增加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全部用于城市建设项目。

(二)强化城建资金管理。凡是涉及城市建设的用地、税收、收费等要强力保护,严禁任何形式的减免。要从城市建设发展全局考虑,不能以为个别企业减负、剥离社会职能、招商引资等理由随意减少、挪用、挤占城建资金收入,尤其是土地出让金和城建税,要应收尽收,严防跑冒滴漏。严格控制、压缩各种非建设性支出,少建或不建投资回报期长的工程。

(三)加大城市建设投入。根据市财政财力情况,尽可能增加对城市建设的投入。待条件允许和市财政形势好转后,逐步将由城维费开支的政府职能部门纳入财政其他渠道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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