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禁止破墙开店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7-02-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常政办发〔2007〕17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禁止破墙开店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确保市容整洁美观和房屋结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破墙开店,是指擅自破开建筑物外立面墙体或围墙,改建成商业店面的行为。

二、本市市区范围内一律不得破墙开店。

三、擅自破墙开店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予以查处。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七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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