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州市司法局参与省司法厅“民声热线”第四批上线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广州市司法局文号:穗司发〔2009〕140号
颁布日期:2009-12-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印发《广州市司法局参与省司法厅“民声热线”第四批上线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穗司发〔2009〕140号

各区、县级市司法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有关部门:

现将《广州市司法局参与省司法厅“民声热线”第四批上线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日

广州市司法局参与省司法厅“民声热线”

第四批上线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司法厅将于2010年1月12日、19日参加广东“民声热线”的第四批上线工作。为配合省厅开展好这项活动,进一步宣传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展示部门良好形象,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市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宣传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展示司法行政部门形象,倾听百姓呼声、接受群众监督,解决广大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作风建设”为宗旨,认真解决司法行政工作中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树立司法行政干警“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为把广州建设成国家中心城市、全省“首善之区”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民声热线”上线工作实行市局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纪委组织协调,各处室各负其责,市局、各区(县级市)司法局和局属各单位上下联动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民声热线”上线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卢铁峰为组长;局长吴善积为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刘国兴,副局长涂蔚东、黄永东、陈春安,纪委书记邵国明为成员,负责上线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审计处,主任由局纪委书记邵国明兼任,副主任由办公室主任程秀忠、监察审计处处长孙宝升担任,联络员由局监察审计处主任科员李强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市劳教局、各区(县级市)司法局、各劳教所,以及市局政策法规处、法学教育处、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基层工作处、调处办、安置帮教办、计财装备处和市法律援助处等相关单位要专门指定一名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随时接受和处理“民声热线”转办的问题、投诉和咨询。

三、上线安排

按照省厅要求,我局将参加2期第四批的“民声热线”节目,每期一个主题。上线时间为2010年1月12日和1月19日(均为星期二),这两天的11:00至11:30(珠江经济广播电台FM97.4,粤语)、11:30至12:30(广东卫星广播FM91.4或AM648、珠江经济广播电台“两台联播”,普通话)为上线直播时间;这两周的周一、三、四、五的11:30至12:30上线但不直播,上线期间由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懂业务的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在办公室接听电话。围绕两个专题,解答群众有关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宣传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职能和近期出台的便民利民新举措,反馈群众反映和投诉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等。具体安排如下:

(一)第一期上线直播安排

1、主题: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2、时间:1月12日11:00至11:30(珠江经济广播电台,粤语);11:30至12:30(广东卫星广播、珠江经济广播电台“两台联播”,普通话)

3、主要内容。以法律援助为重点,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宣传司法行政系统对律师所、公证处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权限;(2)宣传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程序等有关规定;(3)宣传司法鉴定、司法考试工作;(4)接受群众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的咨询;(5)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4、主要形式:(1)接受群众咨询;(2)受理群众投诉举报;(3)听取群众对加强司法行政部门政风行风警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第二期上线直播安排

1、主题:加强基层人民调解,解决群众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2、时间:1月19日11:00至11:30(珠江经济广播电台,粤语);11:30至12:30(广东卫星广播、珠江经济广播电台“两台联播”,普通话)。

3、主要内容。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2)接受群众对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的咨询;(3)解答关于涉及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的有关问题;(4)接受群众对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的咨询。

4、主要形式:(1)接受群众咨询;(2)受理群众投诉举报;(3)听取群众对加强司法行政部门政风行风警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4)反馈群众反映和投诉有关问题的处理结果。

四、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民声热线”是展示全市司法行政部门良好形象的契机,全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要求指定专门负责领导和工作人员,各业务单位要建立上线临时机构,确保上线畅通;要认真研究本单位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做好上线预案准备工作,确保取得成效。上线期间,负责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在岗,确保手机和值班电话线路畅通,能随时连线随时接通。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市司法行政系统“民声热线”工作领导及工作人员名单表》(附件),并于12月18日前报市局纪委。(联系人:李强,电话:83100258,传真电话:83394058)

(二)关注民声,认真解决群众诉求。要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把解决群众的诉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实点,按照实事求是、廉洁高效、依法办事要求,及时解答处理好群众的诉求,能解决的马上解决,一般问题要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情况比较复杂的要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不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要做好解释工作。真正做到处理及时,整改落实,群众满意。

(三)抓住契机,促进政风行风建设。“民声热线”是进一步推动政风行风建设的有效措施,是促进作风转变、依法行政的“催化剂”。各单位要通过参与“民声热线”,对一些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建议,进行梳理、研究和整改,努力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推进本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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