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7-2010-2020年)》的意见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7-03-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7-2010-2020年)》的意见

荆政发[200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全民科学素质行动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项基础性社会工程,是政府引导实施、全民广泛参与的社会行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与阶段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科教兴市战略、人才强市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强全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为工业强市、农业强市、旅游强市、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打下雄厚的人力资源基础。

(二)基本方针。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基本方针。

(三)阶段目标。到2010年,全市党政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得力、社会各界共同推进科普工作的格局基本形成;科普组织网络、阵地设施、志愿者队伍、工作手段不断完善;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不断增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到2020年,我市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取得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组织网络、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公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大幅度的提高。

二、贯彻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具体措施和责任单位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建设实施计划。

1、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切实把科学教育摆在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位置。针对幼儿园、小学、中学不同阶段的特点,制订全市中小学生科学素质建设实施计划,落实科学素质教育的各项任务,把未成年人科学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

2、结合生产生活实际,广泛开展中小学生科学实践活动。各级教育、共青团、科协等部门要加强合作,根据未成年人各年龄段的生理、心理特点和知识能力,广泛开展课外科技实践活动,增强未成年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培养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感以及交流合作、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3、整合校外科学教育资源,完善科技教育辅导机制。建立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长效机制,全市博物馆、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实验室、动(植)物园、高科技型企业和农业科技园等科学教育场所,定期免费或优惠向未成年人开放。科技馆要加强面向未成年人的科技展教活动,加快科技展教品的研制和装备,使科技馆成为各地未成年人的科技活动中心。

4、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等机构和团体要加大面向未成年人的科技传播力度,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鼓励少儿科普文艺与少儿出版、广播电视、文化等机构和团体为未成年人提供优秀、有益、生动的科普作品。各级报刊、电台、电视台要开辟科普专栏或专题,加大科技传播普及力度。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科协、团市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广播电视局、市社科联、市妇联。

(二)农民科学素质建设实施计划。

1、开展农村党员和基层干部科技知识培训。通过现代远程教育和集中培训等形式,每年对村以上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村青壮年党员开展科技知识轮训1?2次。切实改善村组干部、后备干部和农村青年党员的知识结构,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村基层管理人才和科技致富带头人。

2、开展大规模、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以推广主推品种、主导技术为重点,采取送科技下乡、科技赶大集、专家讲座、样板示范、田间学校等有效形式,广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探索科技人员与农民互动的科技咨询服务长效机制。“十一五”期间,争取全市农村劳动力平均每年能接受1?2次实用技术培训,掌握1?2项实用技术。

3、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制,积极开展农民工的引导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培训。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纳入预算,不断增加投入,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全市每年组织5万农村劳动力进行转移培训,实现5万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加强转移就业农民的法制教育,增强法律和就业维权意识。

4、建立和完善农村科普示范体系。深入开展科普示范县(市、区)、乡(镇)、村、户建设活动,到2010年,使全市1/3的县(市、区)成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加强农村基层科普设施示范建设,每年建设100个乡村示范科普活动室,新建100个乡村示范科普画廊。

5、培育农村科技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重点推进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专业经济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基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农村专业经济组织要为广大农民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为专业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跟踪服务,有条件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农村专业经济组织,也可以逐步试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

6、建立健全农村科普组织网络和人才队伍。全市农业系统和科协组织要大力发展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科普惠农计划”,支持相关部门在全市50%的行政村开展乡村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科普员的建设活动。组建和充实农业专家学者科技服务团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形成动员科技人员为“三农”服务的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委组织部、市科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三)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建设实施计划。

1、深入开展“科教进社区”活动,促进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各地要把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作为“科教进社区”活动主要内容,在全社会大力倡导“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的社会风尚。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社区基层公共科普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在资金和用地上给予优先安排。到2010年,全市80%以上的城市社区要依托社区活动中心等场所建有1个科普活动室(或科普学校)、1座科普画廊等设施。

2、优化各种教育培训资源,提高劳动者的综合能力。进一步发挥好科技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画廊、科普活动室、社区科普学校等科普场所和设施的作用,为劳动者提高科学素质提供更多的共享服务。教育、劳动保障、人事等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充分发挥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职业培训机构和成人文化学校的作用,主动承担各种形式的再就业培训和劳动预备制培训,提高城市失业人员和新增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以及参与社会生活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3、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围绕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推进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培训一大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型、复合型和知识型高技能人才,建立培养体系完善、评价和使用机制科学、激励和保障措施健全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新机制,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比例结构基本合理的格局。广泛开展操作比赛、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厂会协作”、“金桥工程”等活动,大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

牵头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广播电视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建设实施计划。

1、建立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终身学习机制。认真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将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技知识学习纳入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和培训规划,将提高科学素质列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负责人培训教育规划和相关计划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将提高学员科学素质列入教学计划,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落实。组织、人事部门在公开招考、竞争上岗以及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及题库中,列入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内容。

2、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带头参加各类科普活动。每年要有针对性地面向各级领导干部组织系统科普报告会,市(州)每年组织不少于5场次,县(市)每年组织不少于3场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在每年的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和有关科学纪念日期间带头参与科普活动。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社科联、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3、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加大各类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增加电视台、广播电台科技节目的播出时间,提高科普书刊的品种和发行量,大幅度增加科普网站、门户网站、综合性报纸科技专栏的数目和版面。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范,积极培育市场,推动我市科普文化产业的发展。鼓励和吸引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与创办广播电视栏目、科普出版机构、科普网站等,开发与经营科普类广播影视节目、书刊、音像制品、教育和游戏软件等,逐步形成多元化的科普文化产业格局。提高各类媒体对公共卫生事件和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研究开发网络科普的新技术和新形式,开辟具有实时、动态、交互等特点的网络科普新途径,开发一批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科普教育、游戏软件。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广播电视局、市社科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4、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各地要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加强对科普设施建设的宏观指导,规范科普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拓展和完善现有基础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加快对现有科普设施进行机制改革和更新改造,充实内容、改进服务、激发活力,满足公众参与科普活动的需求。整合利用社会相关资源,充分发挥科研基础设施的资源优势,每年建设一批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新建一批科技馆、自然博物馆等科技类博物馆,经过5至10年的努力,力争使每个县(市)都有1所综合性、多功能性的科技馆。发展基层科普设施,在城乡社区建设科普画廊、科普活动室及运用网络进行远程科普宣传教育的终端设备等设施,有条件的县(市)可建设科技馆等专门科普场馆;鼓励社会各界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提供捐赠、资助,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市科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三、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地要按照《科学素质纲要》的要求,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荆门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市贯彻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进行统一动员部署和检查监督。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协,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范围积极开展工作,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科学素质纲要》提出的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会同责任单位研究制订可操作的具体工作方案。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

(二)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科学素质纲要》的有关规定,加大财政保障力度,落实教育和科普经费投入,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财政预算管理规定和现行资金管理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各地应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年提高科普经费的增长幅度。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赞助、捐赠科普事业,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公益性科普事业实体、捐助建设公益性科普设施和开展公益性科普活动。

(三)完善相关督促和考核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经济建设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科学素质纲要》的要求,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我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领导小组要对各有关单位的工作任务进行量化,并对各成员单位贯彻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情况进行测评,考核结果要作为各有关单位领导任期目标的重要内容。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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