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政府系统值班通讯网络管理的意见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政府系统值班通讯网络管理的意见
|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3-06-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政府系统值班通讯网络管理的意见
汴政办〔2003〕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大型企业,驻汴各单位:
为了加强全市政府系统值班通讯网络管理,确保正常运转、通讯畅通,特提出管理意见如下:
一、全市政府系统值班通讯网络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汴政办〔2003〕64号文件精神,配备给各网络单位的值班手机必须固定专人配戴,使用中各单位不得改网、改号,人员如有变动,须报市政府办公室(一科)备案。外出和其它特殊情况下需指定专人配戴并交待有关注意事项。
二、全市政府系统值班通讯网络使用人必须随身携带,保持24小时开机。当收到该网络发出的信息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迅速落实有关事项,确保做到事事有回信。对不清楚事项,可拨打市政府办公室一科(电话:3859214)或值班室(电话:3859884)查询。对迟报、漏报者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持机人要增强责任心,爱护和妥善保管手机,发现故障应迅速与联通公司联系,市联通公司将上门服务。维修期间,由市联通公司提供周转用机。对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手机丢失或人为造成故障,由持机人负责,维修费用自理。
四、市政府办公室播发信息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加盖市政府办公室网络通讯专用章后,以文字形式传真至市联通公司正式播发。
五、全市政府系统值班通讯网络发布信息,统一由市联通公司1001播发。持机人不得擅自编发虚假、内容不健康、不文明的短信息,由此造成后果的,将严肃查处。
六、市政府办公室将通过电话等形式不定期检查各网络单位使用管理情况,对存在问题的网络单位要予以通报,督促其整改落实。
七、市联通公司作为指定服务单位要做到:传递信息要保密,传递过程要迅速,传递内容要准确。
八、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全市政府系统值班通讯网络领导小组:
组长:修振永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祁文华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于忠才中国联通开封分公司总经理
成员:牛立功中国联通开封分公司副总经理
刘侠市政府办公室一科科长
鹿志成市政府机关党委副书记
张庆文市政府办公室监察室主任
刘郑春中国联通开封分公司综合部主任
张福德中国联通开封分公司大客户部总监
石磊中国联通开封分公司运行部经理
领导小组建立例会制度,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网络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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