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漯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漯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5-03-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漯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漯政〔2005〕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现将《2005年漯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漯河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2005年漯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漯河实际,2005年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
作应遵循以下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方针和既定的工作格局,狠抓落实。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成果,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继续好转。2005年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点有以下9个方面:
一、继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活动
(一)以粮、面、肉、油、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和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加强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查处大案要案。在28大类食品中全面推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在食品流通中倡导现代流通方式,特别是要把食品市场整改的重点向农村延伸,定位在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等区域的重点产品(熟肉制品、乳制品、儿童食品和饮料等食品),坚决防止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广大农村市场。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形成失信惩戒机制,坚决打击和惩罚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优质食品、名优品牌、优秀企业的正面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群众的消费信心,提高我市做为全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市的信誉。(二)以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和“四无”食品(无保质期、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地址、无生产许可证)行为,坚决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活动为重点,开展药品专项整治,净化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继续推进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积极发展农村药品连锁、配送网络,形成县、乡、村三级农村药品监督网络,消除农村药品监督盲区。(三)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企业生产条件审查,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实行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强化企业法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保健食品添加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
此项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二、继续加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一)继续深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特别是种子、农药、兽药、肥料、农资坑农害农的案件查处力度;由重点抓市场检查向抓源头治理和市场检查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案件查处向全程监管和案件查处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打假治劣向抓促进放心农资供应和打假治劣并重转变;健全完善农资打假目标责任制,将监管重心下移,重点抓好县区及县区以下的农资打假工作。(二)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和大要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农资商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做到不留死角,重心下移。(三)农资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职能权责一致的原则。建立健全农资打假目标责任制,把打假落实到单位,明确到人,政府和各个部门的主要领导作为农资打假第一责任人,对农资打假组织不力,消极应付,措施不落实,要给予通报批评和公开曝光,对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损害农民利益,充当假冒伪劣农资不法行为者,严厉追查其刑事责任。(四)建立健全农资打假长效机制,确保2005年农资打假目标实现。一是建立市场动态检测和预警机制,定期公布质量抽检结果;二是建立规范化的市场巡查机制,适时不定期的检查市场;三是建立打假扶优机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扶持诚信生产经营企业;四是建立督查机制,不定期对各地打假工作进行明察暗访;五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确保今年使用种子抽检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农药产品的标签和质量合格率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饲料产品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兽药产品合格率提高到75%以上,兽药标签符合率达到95%以上,实现今年我市基本消除假劣农资导致重大、恶性农业生产事故发生的目标。
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严厉打击烟草制假行为
(一)卷烟打假形势严峻。卷烟制假由过去的阵地生产转变为分散生产,由过去的作坊生产转变为规模生产,由过去生产低档卷烟转变为中档卷烟,舞阳县仍是省烟草局确定的卷烟制假重灾区,今年卷烟打假仍是各级政府市场经济秩序整顿的重要工作,各级政府一定要把卷烟打假目标责任落实到区(县)、乡、村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有效遏制卷烟制假的蔓延。
(二)加大市场监管手段。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倒卖卷烟、市场上摆卖假冒卷烟危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象,从根本上遏制制造假烟、销售假烟的势头发展。
(三)坚决打击地方对制造假烟分子的保护伞。实行卷烟打假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制造假烟分子的保护伞。加大对制假售假首恶分子的抓捕力度,确保我市良好的形象和名誉。
此项工作由市烟草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四、深入开展网吧和印刷复制业专项整治
(一)严厉打击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对未成年人进入、超时经营违法行为和“黑网吧”现象,取缔无证经营和证照不全的娱乐场所,特别加大力度监管好县区和县区以下农村网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
(二)深入开展印刷复制业专项整治,以取缔无证照印刷窝点为重点,坚决打掉盗版盗印出版物,非法复制音像制品,以及印制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假票证和非法广告的势头。
(三)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我市今年“黑网吧”和非法印刷复制业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针对关系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广大青少年精神健康,广大市民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加大治理和执法力度。重点抓好网吧、音像市场治理,积极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坚决不发生在省以上有影响的政治非法出版物经营案件、淫秽色情出版物案件和“法轮功”等邪教出版物经营案件。
此项工作由市文化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一)继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4〕114号)、漯河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精神狠抓落实。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完善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协调配合,遏制各种侵权行为,提高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专项行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巩固成果,使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二)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依据保护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新出台的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严厉查处大案要案,形成强大的威慑力。
(三)做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与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沟通协调,集中解决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鼓励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培育自有的知名品牌和商标,并给予切实保护。促使越来越多的企业尊重他人,保护自己,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竞争。
(四)加大舆论宣传力度,组织好2005年的“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活动。
此项工作由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六、严厉打击商业欺诈,净化市场环境
(一)整治违法广告。重点整治在中央、省级、市级媒体上发布的有关食品、药品、保健品、房地产以及医疗服务的虚假广告;整治夸大功能的种子、化肥、农药、兽药等农资广告;整治以新闻报道方式,片面夸大商品功能,误导公众的行为。加强对广告行业的管理,强化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的责任,严格审查广告内容。对利用发布虚假广告进行欺诈活动的违法犯罪分子,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二)打击各种以高额回报欺骗群众,非法敛财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合同诈骗的打击力度,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企业和个人的风险防范意识,鼓励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严厉惩处以诈骗为业、钻法律漏洞、连续作案的违法犯罪团伙。
(三)打击以特许经营为名、坑骗投资者的商业欺骗行为。加强对特许经营展会的监管,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展会进行欺诈。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四)整治医疗市场。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纠正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出租、外包科室的行为;打击无证行医;禁止和取缔非法义诊,建立和完善打击行医综合治理和长效管理机制。
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卫生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七、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偷逃骗税、洗钱和非法传销行为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地条钢和劣质钢材违法行为;推进综合治理,进一步打击走私行为;加强税收监管,打击偷税骗税行为;加强金融监管,取缔地下钱庄,打击洗钱行为;取缔“金字塔”式销售方式,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
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市质检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八、打破地方保护主义
按照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撤销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制定的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对本地产品和服务予以特殊保护的各种文件和规定,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此项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九、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步伐,促进信用信息公开,推进行政管理部门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和部门间信用监管信息共享;逐步形成守信褒扬和失信惩戒机制;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信用自律,推动企业建立信用自律和风险防范制度;促进和规范信用中介服务行业的发展。有条件的地方和行业要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教育,结合“共铸诚信”,“诚信兴商”等诚信宣传和实践活动,普及信用知识,增强诚信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此项工作由市整规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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