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教育局、濮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进一步做好“两基”工作迎接国家教育督导团督导检查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濮阳市教育局文号:濮政督〔2006〕5号
颁布日期:2006-12-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濮阳市教育局、濮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进一步做好“两基”工作迎接国家教育督导团督导检查的通知

濮政督〔200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教育局: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迎接国家教育督导团对我省“两基”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教基〔2006〕760号)精神,国家教育督导团将于2007年上半年对我省“两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以下简称“国检”)。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迎接“国检”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截至2003年底,我省所有县(市、区)实现“两基”并通过了省级验收。按照国家要求,所有县(市、区)全部实现“两基”的省份,应由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家教育督导团申报接受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只有通过“国检”合格,教育部才正式宣布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两基”目标。我市所有县(区)在2000年实现“两基”并通过省级验收。此次迎接“国检”,既是对我市“两基”工作的全面验收,也是对我市“两基”成果的一次检验。因此,各县(区)必须充分认识迎接“国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迅速行动起来,抓住机遇,埋头苦干,扎扎实实的做好迎接“国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

此次“国检”的主要内容是: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完善情况、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师资队伍建设、办学条件、经费投入、学校教育管理及质量等。各县(区)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1996〕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县级扫除青壮年文盲单位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1993〕85号)要求,全面展开自查工作,特别是对2004年-2006年本区域内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等方面,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认真分析原因,采取得力措施,在“国检”前认真加以解决。

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普及程度。切实抓好小学、初中的入学率和巩固率,适龄儿童要全部进入小学学习,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并做好小学与初中的衔接工作。对年满15周岁未完成初等教育、年满17周岁未完成初级中等教育、辍学在家的儿童少年,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多种办法和途径,动员其返校接受义务教育。二是依法落实义务教育经费。要认真澄清2004年-2006年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和支出情况,采取积极措施,对义务教育经费达不到“三个增长”的县(区)及时追补到位;足额征收2004-2006年城市教育费附加并全额拨付教育使用;做好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工作;加强教育经费管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三是认真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特别是要采取切实措施消除超大班额。四是完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按照“普九”标准,保质保量配齐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五是努力解决农村教师数量不足问题。凡有空缺编制的县(区),必须在“国检”之前,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招聘补充教师;没有空缺编制的县(区)要通过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组织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等措施,解决农村教师编制不足问题。六是要认真排查,彻底消除D级危房。加快危房改造、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进度,切实加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七是认真做好扫盲工作,提高青壮年非文盲率和扫盲巩固率。八是要及时完善“两基”档案。“两基”档案资料是“国检”的重要内容,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两基”档案资料建设工作。“两基”过程中颁发的文件、领导讲话、照片、录相带以及各项数据等都应整理归类,做到内容清晰、数据准确,分类科学、核查方便、分年立卷、专柜专放。力求让档案资料客观翔实地再现“两基”工作过程,真实完整地反映“两基”工作实绩。资料建设要坚持实事求是,严防弄虚作假。

在此次“国检”中以下内容为“一票否决”,即当年入学率、辍学率不达标、教师学历达标率不达标、“三个增长”没有落实,投入严重不足、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未及时消除D级危房。各县(区)要针对上述内容,逐一抓好落实,凡因上述内容出现问题,影响全省“国检”,将给予严肃处理。

三、加强领导,认真自查

各县(区)要立即对本地区“两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和分析,将“两基”工作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梳理,并彻底进行整改。各县(区)要成立由县(区)长为组长,教育、财政、发改、编制、人事、地税、公安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迎接“国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把迎接“国检”作为当前教育工作的中心任务,在教育局内部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抽调专门人员,落实工作经费,抓紧启动迎验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要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对工作进度慢、任务重的乡(镇)要派员驻点帮助抓落实。要切实做好自查工作,市将检查到每个乡(镇),县(区)要检查到每所学校。各县(区)教育督导机构要认真履行指导、监督职责。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社会各界进一步关心、支持义务教育,为迎接“国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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