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粮油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粮油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濮政办〔2008〕3号 |
|---|---|
| 颁布日期:2008-01-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濮政办〔2008〕3号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粮油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保障粮油供应和稳定市场价格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粮油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的通知》(豫政办密电〔2008〕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我市是粮食生产大市,2007年粮食生产继续获得丰收,粮食库存充足,粮食市场供应平稳。但近段时间以来,受国际、国内各种因素影响,小麦、面粉价格出现不同程度上涨,特别是食用植物油价格涨幅较大。粮油价格的稳定是物价稳定的基础,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2008年春节即将到来,阶段性粮油市场供应和稳定价格的任务十分重要。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保持粮油价格稳定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加强督促检查,把中央、省关于保障粮油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粮源,确保节日市场供应。各县(区)要针对节日期间消费集中、需求较旺的特点,认真做好粮油商品的采购、调运、投放和销售,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保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凡出现粮油库存不足的地方,要立即组织加工、调运,确保有充足的货源保障市场供应,绝不能出现脱销、断档现象。要充分发挥粮食企业、农村服务社、城镇粮油销售点等基层服务网点的作用,并根据当地居民节日消费特点,努力增加花色品种,保证双节期间粮油市场货源充足、品种齐全、质量可靠、价格平稳。对近期拍卖成交的最低收购价小麦,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积极履行合同,及时出库,确保加工企业原料供应。加工企业要适当增加成品粮加工数量,满足市场需求。
三、加强粮油市场监测。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做好粮油购销、库存、价格等信息报告工作,完善监测报告制度,加强对粮油库存数量、品种及价格的跟踪监测,对粮油库存下降地方和价格涨幅较大地方及时发出预警和通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市场和价格动态,科学分析和判断价格变化趋势,发现问题要妥善采取应对措施,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四、强化市场监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粮油市场价格监督检查,采取切实措施,制止各种扰乱粮油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认真贯彻《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严厉打击捏造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工商、商务、质监、粮食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粮油加工、批发、零售等环节经营行为的监督,加大对大型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和农副产品市场的巡查,督促企业加强自律、规范交易和促销行为、承担社会责任,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商务等有关部门要严格审查过去已经签订的粮食及制粉出口合同,控制粮食出口。质监、工商、粮食和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五、加强粮食调运工作。铁路、交通部门要充分认识粮食特别是最低收购价粮食运输的重要意义,继续把粮食作为重点物资优先安排运输。市发改委、粮食局要加强与铁路、交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沟通和反馈各方信息,及时分析和解决运输组织中的问题,全面做好粮食调运工作。
六、严格控制玉米深加工。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玉米深加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工业〔2007〕2245号)要求,切实落实玉米深加工清理整顿成果,推动玉米深加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对已经建成运营的项目,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扩大生产能力;对不符合土地审批、环保评审、项目核准等方面规定的在建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凡未开工项目一律不得再开工建设,国土、环保、金融和投资主管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七、加大对低收入人群和特殊群体的补助。要确保对城市低保人群、企业下岗分流人员、大中专院校等社会特殊群体和用粮单位的粮油供应。有条件的地方要适当安排财政资金,对困难群众进行补贴。要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对大中专院校实行定点供应,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确保节日市场稳定。
八、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我市粮食连年增产,当前粮食库存充足,粮食供应有充足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严肃纪律,科学、准确、及时发布信息。新闻宣传部门要以有关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口径,正确宣传粮食供求形势,多做正面宣传报道,重点宣传政府发展粮食生产、保障粮油市场供应、稳定物价的政策措施,稳定群众心理预期。
九、落实“米袋子”行政领导负责制。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县(区)耕地保有量、粮食播种面积、粮食生产、市场供应、商业库存保有量和粮食价格稳定负全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搞好配合。要注意研究解决粮食市场供应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如粮食市场和价格出现异常波动,要迅速查明原因,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七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