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10-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濮政〔2006〕64号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日益发挥着重大的影响和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豫政〔2006〕61号),进一步推动我市气象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濮阳地处黄河下游和我国南北气候过渡带,受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环流气候的影响,在当今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气象灾害异常发生,且种类多、强度大、频率高,是受高温、干旱、暴雨、寒潮等气象灾害影响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全市平均每年由各种气象灾害造成的农作物受灾面积20多万公顷,影响人口近300万人次,直接经济损失10多亿元。作为冀、鲁、豫三省交界中心区域,中原油田腹地,粮食主产区,黄河下游“豆腐腰”最险要区段,黄河防汛和区域发展,气象的保障作用十分重大。
近年来,我市气象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展,气象现代化水平有较大提高,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在防灾减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气象事业发展中还存在着综合观测体系不完善、精细化预报预测水平不高、气象灾害预警发布体系不健全、气象应急响应和保障能力不强等问题。加快新时期气象事业发展,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统筹安排,加强协作,认真研究解决气象事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动气象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揽气象事业发展全局,坚持“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气象观测基础,提高预报预测水平,加快科技创新,提升气象事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与支撑能力,为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以工兴市”战略提供可靠的气象服务。
(二)奋斗目标。“十一五”期间,全市重点建设“一个体系,两个中心”,即以濮阳新一代天气雷达为核心的现代气象业务体系、濮阳市防灾减灾决策指挥中心和濮阳市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并将其纳入国家和河南省黄河流域气象中心、河南省防灾减灾气象系统和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体系建设。到2010年,初步建成适应濮阳气象事业发展要求的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气象综合观测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和科技支撑系统。(届时,地面气象观测站点间距达到10—15公里,暴雨、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的预报准确率在现有水平上提高5%—10%,气象服务公众覆盖率达90%以上)气象灾害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明显减轻,气象现代化建设水平、科技创新能力、气象预报服务能力位居全省前列。到2020年,全市建成结构完善、布局科学、功能先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科技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气象科技创新水平显著提高,气象事业整体实力位居全省地级先进行列,一些领域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三、加强气象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一)加快气象综合观测系统建设。气象综合观测系统是我市重要的气象业务公共基础设施。要按照中国和河南省气象事业统一规划,积极发展多种遥感遥测手段结合、自动化程度较高的气象综合观测系统。要大力加强我市新一代天气雷达和自动气象站网、人工影响天气专业监测网、生态与农业气象监测网以及防汛重点区域加密监测网的建设,加强城市、重点林区以及交通、旅游、电力等行业的气象观测站网基础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保证其稳定可靠运行。各县(区)应针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点建设本区域气象观测系统,提高对局地突发气象灾害的监测能力。
(二)推进气象信息共享系统建设。气象信息系统是我市基础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信息资源数字化、标准化、网络化为目标,依托高性能计算机,建成全省先进的市级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充分发挥气象信息网络资源优势,实现观测数据共享,并提高气象信息综合分析处理能力。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气象观测数据的共享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充分利用气象信息共享平台,积极提供和共享大气、水文、环境、交通、生态、林业、农业、国土资源、测绘、自然灾害等方面的有关数据信息,相互支持科研和业务建设,提高全市基础信息资源的使用效率。各县(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本地信息网络共享系统建设,促进气象信息和其他有关基础数据信息的共享使用。
(三)完善气象预报预测系统。以提高天气、气候预报预测准确率为核心,不断完善气象预报预测业务系统,努力提高预报预测水平。加快预报预测精细化进程,加强短时临近天气预报系统建设,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警报和旱涝趋势气候预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重点支持气象预报预测系统项目建设,支持气象灾害发生机理、预测和防御等科学技术研究,为提高天气预报和气候预测能力提供科技支撑。
(四)建立气象灾害预警应急体系。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坚持避害与趋利并举,建立政府组织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管理体制,构建气象灾害预警应急系统,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重点强化气象灾害预报功能,加快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应急系统建设,建立移动气象台,完善现场应急指挥系统,切实加强气象灾害的监测、调查和影响评估能力建设,增强对暴雨洪涝、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农林业病虫害等自然灾害和危险化学品扩散、区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气象预警和应急保障能力。
(五)健全公共气象服务体系。要把公共气象服务体系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范畴,进一步强化气象公共服务职能,加快现代化进程。要支持公共气象预警发布系统建设,尽快建立和完善市级手机短信气象公众预警发布平台。要进一步拓展气象信息发布渠道,新闻媒体、网络通信等单位要依法积极做好公共气象信息的播发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畅通的气象信息服务渠道,扩大气象信息的公共覆盖面,提高公共气象服务的时效性。
(六)加强气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按照“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原则,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发展方针,认真落实《濮阳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积极构建气象科技创新体系,不断增强气象科技创新能力。各级政府和科技、教育等部门要积极支持气象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鼓励气象部门采用先进技术设备,推动气象科技自主创新;在实施科技规划时要重视气象领域的科学研究,给予气象科研稳定的投入支持;支持气象科研机构基础设施、野外科学试验基地等科技设施建设。市级重点加强灾害性天气、人工影响天气、生态与农业气象等科学研究。要广泛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不断完善气象科技评价体系,加快气象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四、发挥气象综合保障作用
(一)强化农业气象服务工作。要加强天气、气候和气候变化对我市农业生产、粮食安全的影响研究及应对工作。紧紧围绕我市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种养业良种工程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开展精细化农业气候区划和农业气候可行性论证,指导农业生产,为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服务。积极发展“濮阳兴农网”和农村气象预报警报网。加快农村气象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气象科技信息进村入户问题,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气象保障。
(二)提高防汛气象服务水平。我市濒临黄河,地处黄河“豆腐腰”最险要地段,且易内涝,防洪排涝设施相对薄弱,防汛任务繁重。要加强河流及低洼地域的气象监测,为防汛调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气象信息和气象预报,不断增强流域联防气象服务能力。
(三)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要认真贯彻《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将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和事业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快濮阳市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系统工程项目建设。积极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缓解水资源压力。要大力提高人工影响天气综合作业能力,积极建设作业示范基地和标准化炮站,发展高炮、火箭和其他新型作业装备,扩大作业规模,完善专业探测系统,优化作业催化技术,提高科学作业水平。坚持增雨、防雹并举,建立科学规范的跨区域协同立体作业指挥和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建立应对严重空气污染、城市高温天气、森林火灾、重大社会活动保障等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机制。
(四)做好交通和旅游气象保障。加快公路、铁路等专业气象观测网和灾害预警系统建设,为工程建设、运输、旅行安全、养护运营管理和应急救援提供气象保障和实时服务。建立市级旅游景点气象监测网和气象信息服务系统,深化旅游线路和景点气象环境预报服务;开展文物保护气候条件、雷击风险评估和对策研究,为有效保护文化遗产提供气象保障。
(五)加强城市和公共卫生气象监测。建立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加密气象观测站点,实现气象灾害的动态监测,及时发布城市气象灾害信息,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建立气象与卫生、环保等部门的合作机制,积极开展天气、气候和气候变化对疾病发生规律、病理影响机理的综合研究。建立气象环境变化对疾病发生发展影响的业务服务系统,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环境事件等应急处置提供气象保障服务。建立大气化学监测网,深化空气质量、卫生和健康气象预测预报,为卫生防疫、居民健康提供气象服务。
(六)加强雷电监测和预防。加强雷电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积极做好防雷知识宣传教育,严格落实防雷减灾工作责任制,重点做好电力、通信、石化、交通、教育等重点行业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储等单位的防雷减灾工作。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责,规划、建设、消防等部门要协助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做好防雷检测、防雷工程设计审核及竣工验收工作,从源头上遏制雷击事故的发生。
(七)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一是要做好气候资源的普查和规划利用工作。对重点地区进行区域高分辨率普查,在此基础上进行气候资源区划。加强卫星遥感和地面生态气象监测,重点对城市水源保护区、生态游览区、石化工业区、沿黄湿地等进行生态气象监测和综合评价,为制定生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提供依据。二是要做好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的气象服务。要积极组建太阳辐射、风力强度监测网,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风能、太阳能资源的多层次普查和评估,为有效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工程提供技术支持和实时气象监测预报服务。三是要积极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依法组织对城市规划编制、大型工程建设、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展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和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确保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八)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研究。要积极开展气候及气候变化对我市经济、社会和能源、水资源、生态环境等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特别是做好气候变化对区域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的影响研究,认真开展气候及气候变化监测、分析、预估、评价和信息发布工作,不断提高适应与减缓气候变化的能力。
五、完善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保障机制
(一)进一步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将气象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科技发展规划,将气象重点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要进一步改进行业管理,建立协调机制,其他部门自建的气象站点由气象主管机构进行审批,纳入气象业务站网,实行统一监督、指导。气象部门要转变和创新气象工作管理方式,切实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二)全面推进气象依法行政。坚持依法加强气象执法监督,保护好气象设施及探测环境,依法管理和规范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灾害防护、气候资源开展利用、气象信息发布等活动,严禁非法从事气象探测活动,扎实做好气象行政审批工作,积极推动气象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管理。加强气象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社会气象法律意识和灾害防御能力。
(三)切实加大财政投放力度。进一步完善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积极支持气象事业发展。各级政府要把增强气象能力建设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且要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和财力的增长逐步加大对气象事业的投入,为地方气象事业的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切实加大对重大气象工程、气象科学基础研究和技开发项目建设运行维护的投入力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充分考虑气象部门的特殊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改善气象职工的工作、生活条件,要与地方政府其他部门同等安排气象职工的各种补贴、津贴等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气象部门职工的房改、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工作。
(四)大力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行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对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完善激励机制和评价体系。将气象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市人才发展规划,不断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力度,全面提高气象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