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8年教育系统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十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8年教育系统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十堰市教育局 | 文号:十教字[2008]7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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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8-07-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十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8年教育系统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十教字[2008]7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东风分局、十堰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武当山特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局属二级单位:
现将《十堰市教育局关于2008年教育系统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十堰市教育局关于2008年教育系统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十堰市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八日
主题词:教育纠风工作实施意见通知
报送:省教育厅、市纠风办、市直机关工委纪工委
十堰市教育局办公室2008年7月8日印发
共印6份
十堰市教育局关于2008年教育系统纠风工作
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十政办发[2008]70号),按照全市纠风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现对2008年教育系统纠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2008年教育系统纠风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教育中心工作,依法行政,通过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不断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促进教育协调发展,维护群众利益。
工作目标:强化教育保障新机制经费监管,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改革顺利实施,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招生和收费行为,力争使2008年违规收费案件、举报和涉案金额进一步下降,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切实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为从根本上解决学校乱收费问题提供制度保障。重点检查各地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校财局管”制度实行情况、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资金的管理情况、实行新机制的学校对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2、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取消各种服务性收费项目和代收费项目,相应的合理支出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不得向学生收取。
3、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经费的监管工作,建立和完善监管长效机制。
4、继续强化教育收费管理,加大学校收费公示力度。凡经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要常年进行公示;继续开展“价格服务进校园”活动;继续推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校财局管”制度和“收缴分离”收费办法;继续落实收费许可证、收费票据统一的管理规定。
5、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入行为,严禁向学校搭车收费或进行摊派。对典型案件要及时查处,公开披露。
6、坚持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实施“计划到校、阳光招生”。继续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总数的30%,低于此比例的不得提高。要按照报名学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一次招满,不得在“三限”生之外以其他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严禁以赞助费等名义加重择校生的负担。
7、继续对现有改制学校进行清理整顿。制定改制学校整改方案,确保2008年8月底之前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任务。严肃查处和纠正公办中小学“校中校”、“校中班”的问题。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要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标准,严禁扩大“一费制”的收费范围,严禁统一征订和使用教辅资料,严禁在岗教师组织本校学生有偿补课。
8、推进义务教育区域内均衡发展。各地要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加大投入,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制订出具体工作方案,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积极探索解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切实可行的办法,逐步解决城市义务教育择校收费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流入地要对农民工子女采取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的收费政策,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
9、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管理,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研究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编写、出版、发行工作机制和相应的价格管理办法。严肃查处教辅材料出版、发行、选用工作的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出版、发行教辅材料活动,整顿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市场秩序,遏制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状况。
10、继续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各县市区要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的意见》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继续开展争创“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通过争创活动,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树立良好教育形象。
11、加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宣传。加强教育收费政策的宣传和治理工作中正面典型的宣传,利用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通报乱收费典型案件。
三、主要工作措施
1、以传达贯彻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和教育厅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全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各地要不断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机制,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明确目标,强化责任,推进治理乱收费工作取得新成效。
3、认真开展民主评议中小学“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巩固教育行风建设成果。各地要针对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认真加以整改。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同时,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努力建立一套规范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
4、加强督促检查,严肃查办违纪违规案件。要把定期的普遍检查与经常性的明察暗访作为推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手段,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注意抓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同类问题的重复发生;对检查中发现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治本措施,推动制度创新。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案件,要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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